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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電力公司原處長涉賄190萬 被控收受一套房産

發佈時間:2011年03月16日 09:2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被控收受一套房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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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上午,華北電網有限公司北京電力公司電纜公司生産技術處原處長馬富強涉嫌受賄罪在朝陽法院受審。他被指控收受企業送的總價190多萬元的房屋和裝修。馬富強當庭認罪,承認受賄。

  馬富強今年49歲,案發前擔任華北電網有限公司北京電力公司電纜公司生産技術處處長。昨日上午9時30分,馬富強被帶進法庭。

  檢方指控,馬富強利用職務便利,在北京東風萬通電氣安裝工程有限公司承攬工程過程中提供幫助。

  2005年12月,他收受上述公司出資的1710480元,購買位於朝陽區水郡長安小區的商品房一套,並由該公司出資216616元進行裝修。這套房登記在他妻子的名下。應以受賄罪追究其刑責。

  馬富強當庭認罪,承認受賄。但他辯稱,起訴書稱他為東風萬通公司提供了幫助,這不是事實。隨後,法官共4次詢問涉案公司是如何參與進該項目的,馬富強説了一大堆,卻始終沒有正面回答。法官打斷了他的話,讓書記員將他的回答情況記錄在案。

  預審階段,行賄者曾向警方供述稱,工程過程中,馬富強暗示稱該小區房子不錯,想買房。於是他就買了一套以示感謝,並負擔了房子的裝修。對此,馬富強否認曾向對方“要房”。

  本案未當庭宣判。 (記者 陳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