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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年突發事件120萬起 代表建議立法規定高危行業人員接受急救培訓

發佈時間:2011年03月13日 03:5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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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2011年全國兩會

專題:回眸“十一五” 展望“十二五”

  本報訊 (記者李秋萌)隨著雲南和日本接連發生地震,如何提高國民的急救技能也成了兩會熱議的話題。昨天,全國人大代表、中國紅十字總會訓練中心主任辛寶山介紹,我國近幾年每年突發事件高達120萬起,救護員僅1000萬人,造成直接損失3000億元人民幣以上。

  辛寶山説,國家十二五規劃綱要(草案)中並未提及全民的應急知識與技能培訓內容,建議將這項工作納入國家及地方各級政府的急救體系建設中,制定應急救護知識與技能普及的總體規劃,駕駛員等高危職業須強制接受急救知識與技能培訓。

  辛寶山表示,資料顯示,我國近幾年每年突發事件高達120萬起,造成至少20萬人死亡,170萬人(次)傷殘,200萬戶家庭因此陷入貧困,2億人(次)受到不同程度的影響,直接損失達3000億元人民幣以上。在上述傷亡人數中,有相當多的人是因為不能及時避險或不能得到及時、有效的救治而受到傷害,從而造成國家、社會、家庭、個人的大量損失和負擔。

  截至去年,全國共培訓應急救護師資近10萬人,救護員1000萬人,近5000萬人次參加過各種類型的培訓,但與國外相比差距十分明顯,如法國為40%,德國普及率為80%,日本每年都要舉行抗震活動,教市民如何脫險與自救互救。不少國家規定,應聘人員謀職時必須持有急救員合格證。

  辛寶山建議,應將普及急救知識這項工作納入國家及地方各級政府十二五發展規劃中,明確管理與實施的組織保證,成立由政府領導&&,由各級紅十字會具體組織實施培訓以及志願者隊伍的管理。

  同時,還應制定應急救護知識與技能普及的總體規劃。分行業、分人群、分區域逐次普及。可在高風險行業、易受損群體以及突發事件、自然災害頻發地區先行普及。

  辛寶山表示,相關配套法規建設也必不可少。第一,制定法規,對高風險行業比如駕駛員、礦山、建築、學校、旅遊等從業人員,必須強制接受應急救護知識與技能的培訓,並考核合格取得相關證書,方可上崗工作。第二,制定“施救者免責”的法規,鼓勵和保護全社會人員積極、科學、有效救護他人。

  ■背景鏈結黃金十分鐘

  現代急救醫學理論將急救分成三個階段,即現場第一反映人的避險與自救互救,專業醫療急救人員的院前急救以及院內救治。我國由於地域廣闊,各種突發事件頻發、城市擁堵以及基層醫療資源缺乏等原因,往往發生傷害事件後,專業急救人員不能在有效救治時間內到達現場,喪失了最寶貴的“搶救生命的黃金10分鐘。

  因此,現場第一反映人的避險及自救互救能力尤顯重要。無數正反兩方面事例證明,如果“現場第一反映人”能夠在突發事件來臨時科學避險或自救互救,能極大地避免或降低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