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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法報告解讀:“聯動天網”讓“老賴”無處可藏

發佈時間:2011年03月12日 11:2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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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兩會報告解讀高法報告)“聯動天網”讓“老賴”無處可藏

  新華網北京3月11日電(記者楊維漢、陳菲)在廣東佛山順德區法院,執行局法官古春成的執行追討功夫盡人皆知。一天清晨,在順德區的一家農貿市場,古春成帶領執行人員將被執行人肖某堵在了蔬菜攤位前。很快,已經拖欠近4年的賠償款當場執結完畢。

  基層一線執行法官早起晚歸的辛勞,熔鑄在了11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王勝俊的法院工作報告之中。人民法院“努力破解執行難問題”。

  為了破解執行難,有效限制“老賴”高消費,法官們頗動了一番腦筋。欠款的“老賴”出行,如果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根據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將被限制消費。

  根據規定,被限制“高消費”後,自然人不得有以下以其財産支付費用的行為:(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三)購買不動産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六)旅遊、度假;(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産品;(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費行為。

  同時,最高人民法院會同19個中央和國家機關聯合發佈了建立和完善執行聯動機制若干問題的意見,推進社會誠信體系建設,初步構建了綜合治理執行難問題的工作格局。

  全國人大代表、廣州市律師協會名譽會長陳舒説,解決“執行難”不能光靠法院單打獨鬥,必須注重借助外力,綜合化解難題。長期以來,“執行難”問題之所以得不到有效消解,其原因就在於缺乏執行長效機制。

  陳舒認為,執行聯動威懾機制的建立就使得法院在充分整合收集被執行人信息的基礎上,在信息管理平臺上與相關部門進行信息的共享和交換,借助各部門的力量,加大不履行生效判決的成本,擠壓“老賴”的生存發展空間,使其自覺履行生效判決。

  最高人民法院還開展創建“無執行積案先進法院”活動和委託執行案件集中清理活動,努力形成良好的化解執行難問題的工作機制。一年來,各級法院執結新收案件2508242件,同比上升2.54%;執行標的到位率73.82%,同比上升8.22個百分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