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中國圖文 >

官員財産離公開有多遠

發佈時間:2011年03月12日 06:5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青年報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專題:2011年全國兩會

 

  “現在很多媒體説我連續6年提出對官員財産申報立法,不太準確,是連續5年。我會在本次大會規定的最後日期再次提出,這才是第6次。”一臉絡腮鬍的韓德雲,以律師特有的嚴謹做了開場白。

  10日,全國人大代表韓德雲與全國政協委員侯欣一,做客由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新浪網聯合舉行的兩會訪談,暢談官員財産由報告到申報還有多少路要走。

報告是讓上級知道,申報是讓公眾知曉

  “要落實領導幹部收入、房産、投資以及配偶子女從業、移居國(境)外等情況定期報告制度,自覺接受監督。”溫家寶在政府工作報告中部署今年工作時,特別提及了領導幹部的財産報告制度。

  但在兩位從事法律實務及研究的人員看來,報告與申報,雖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有著實質意義的差別。

  韓德雲説,報告制度是一種內部監督制度,核心是下級向上級報告自己的重大事項,包括自己的財産情況,接受上級的監督。

  “而通常説的官員財産申報制度,是公務員制度裏面的一項基本制度,是指公務員應該按照有關規定把自己的財産向上級申報,同時還要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的公開監督,這個制度是在大多數國家和地區普遍實行和被採用的制度。但目前在我國公務員制度中,還沒有這項要求,也就是説還沒有關於官員財産要申報的制度性安排。”

  全國政協委員、南開大學法學院副院長侯欣一是法制史方面的專家,他對韓德雲代表的觀點表示贊同。他説,“政府工作報告裏講的報告制度是屬於下級向上級申報,是一種內控制度,而現在媒體及公眾希望推動的是公務員財産申報制度,是公務人員應該對國家履行的一種義務,要面向全社會接受監控。一個是內部監控,一個是外部監督,報告和申報,應該是兩個有完全本質區別的制度。”

  此外,侯欣一和韓德雲都認為,由於報告制度是一種內控的手段,所以下級報告的財産信息只能掌握在上級手中,處於一種不公開的、封閉的系統。但申報制度原則上都是公開的,公眾是可以查詢的。

官員公開財産是法定義務

  提起官員財産申報制度的歷史,侯欣一介紹説,一些國家習慣把官員財産申報稱之為“陽光方案”,被看做是一個國家治理吏治、懲治腐敗的基礎。“治理腐敗,首先要對官員的財産有清晰的了解。基於這種情況,大多數國家的法律規定要對官員財産進行監控,監控的前提就是如實進行申報。”

  在我國刑法中設有“鉅額財産來源不明罪”。人們曾對這一罪名寄予希望,把它當做懸在腐敗官員頭上的一把利劍。但在實踐中,鉅額財産來源不明罪幾乎很少被單獨適用。

  “究其原因,就在於我們對官員財産狀況不了解,沒有辦法掌握其財産。”侯欣一説。

  據韓德雲介紹,第八屆全國人大時,全國人大常委會曾把官員財産申報制度列入了立法計劃。“當時的一個背景是,我國正在醞釀製定公務員法,當時關於財産申報制度有兩種路徑選擇,一種是在公務員法中,包括公務員財産申報的內容,另一種是專門就公務員財産申報制度立法。遺憾的是,2005年出臺的公務員法並沒有官員財政申報的相關內容,而官員財産申報立法也就此擱淺。”

  看到這其中的漏洞,韓德雲代表即從2006年起,連續多年提出議案,要求全國人大把公務員財産申報制度重新納入立法計劃。“官員公開財産是法治國家的本質要求,是官員法定義務。”

官員公開財産需界定其財産正當性

  中國究竟需要什麼樣的財産申報制度?侯欣一介紹説,從各國的情況來看,任何一個國家的官員財産申報制度基本上包括幾方面:首先是申報。通過立法確定申報什麼財産,申報什麼範圍的,個人的還是家庭的,近親屬什麼含義。其次是登記。專門有一個機構對公務員申報的財産登記、審核。再有的環節就是公開。通過什麼渠道公開,公開到什麼範圍。最後是監督環節。侯欣一認為,推行財産申報制度除了一些技術環節的難題外,一個成型制度的構建並不難。

  在韓德雲看來,財産申報最大的難點是公務員擁有財産的現狀如何評估?一個簡單的例子是,公務員長期處於一種非常低薪的狀態,特別是在一些不太發達的地區,通常會用一些補貼或者是福利房、集資建房,以及各種補貼來平衡公務員的收入。“這種情況下,他現在擁有的財産和他憑工資、薪金、津貼加起來的實際收入不太匹配。這種情況怎麼看,一旦公開以後,整個社會能不能接納?因此,對官員財産正當性的界定十分必要。”

  侯欣一也認為,對官員申報的財産,民眾應該有一個理性的心態。“如果公佈出來有些數字相當大的話,民眾也要理性地客觀判斷,因為這是現實,我們必須把這一步走開,否認的話僵持到這兒,這個制度永遠建立不起來。”

  從2006年起,全國人大代表、重慶律師韓德雲每年一個議案,建議“對公務員財産申報問題立法”。5年間,相關機構對這個議案的答覆年年有變化。從前兩年的“制定財産申報法條件尚不成熟”,到“正在積極開展工作”,再到“適時向全國人大提出立法建議”。韓德雲説,最新的答覆是,去年8月,中央紀委在給他的回復中明確表示,“已經著手起草建議稿”。

  韓德雲説:“從今年溫總理回答網友的話可以看出,我們已經邁開了非常重要的第一步。”

  本報北京3月11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