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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宋魚水:讓管理方式更加人性化

發佈時間:2011年03月04日 04:5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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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2011年全國兩會

  與北京市海淀區法院副院長宋魚水代表坐下來對談,並不是件容易的事。她很忙,很多事情“糾纏”著她,等著她去處理。記者問她,當了副院長,是不是還經常往基層跑。她笑著糾正:“我這裡就是基層,所以不存在這個問題。”

  工作多年,宋魚水代表對基層案子瞭如指掌,處理起來更是“辯法析理、勝敗皆服”。她所經歷的疑難案件、所秉持的工作態度以及所創造的辦案方法,以基層特有的鮮明特色,凸顯了當前社會管理應具有的務實性、靈活性和創造性。

  眼睛要往下看

  “法院是社會矛盾集中的地方。作為法官,要讓矛盾充分暴露,所以沉重的時候很多,但一旦矛盾化解,感覺就很舒服。”宋魚水代表説。

  2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在新聞發佈會上透露,2010年全國基層人民法院共審結案件9337669件,佔全國法院審結案件總數的89.43%;其中,執結案件數量為2425652件,佔全國法院執結案件總數的96.71%。可以説,人民法院90%左右的案件在基層,80%左右的人員也在基層。這樣的案件分佈和人員結構,決定了“眼睛往下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不久前,民政部副部長姜力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截至2010年底,全國8.7萬個城市社區中,普遍建立了社區黨組織和居民委員會。她認為,這是值得總結的成效,因為城鄉社區是維護穩定的源頭,把矛盾解決在基層,問題就不會積累起來。“政府要更加關切民意民生,要建立社會風險評估機制,將矛盾化解在基層。這是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重要方面。”重慶市副市長吳剛委員説。

  儘管社會流動的增強給基層帶來了化解矛盾的難度,但這恰恰説明了基層工作的重要性,正如宋魚水代表所説:“人口越流動越需要管理,流動到哪就要管理到哪。流動不意味著隱藏,管理也不意味著跟誰過不去。”

  重心要往下移

  近年來,將矛盾化解在基層,已經成為加強社會管理的一個重要著力點,尤其是在2010年,中央綜治辦下發了《關於切實做好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解工作的意見》。其中指出,排查調處矛盾糾紛必須堅持以人為本、服務群眾、關注民生;要按照“屬地管理”、“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以縣(市、區)、鄉鎮(街道)為重點,從群眾最關注的問題入手,深入開展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解工作,努力使糾紛早解決、矛盾不上交,把各類矛盾糾紛解決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

  “我國很多問題都出在基層,很多情況都是小事變大事、個體誘發群體。應該將管理重心下移,在基層做到事前防範、事中疏導、事後處理,建立快速反應預警機制。”湖南社會主義學院院長胡旭晟委員認為,在這個過程中,還要注意管理方式的“柔性化”和“人性化”。

  要舍得向基層投入

  當然,重視基層,強調基層,最終還要在實際操作中投入足夠的資源。湖南大學副校長賴明勇委員認為:“可以社區管理為手段,鼓勵熱心公共事業的人自發成立小型民間社區。在基層組織上要更有效率,在有序中適當放開。”

  而臺盟中央關於“構築社會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解工作機制”的提案,提出了另一種更為具體的思路:“要本著調整、充實、完善、提高的原則,加大對大調解工作的投入,特別要針對基層調解組織存在的機構、人員、經費、辦公場所、設施等方面的突出問題,各級人民政府要將調解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財力保障納入經費預算,統一政策,全面落實大調解工作人員、辦公經費、辦公場所和辦公設施等保障措施,形成各地統一的機構設置和工作體系,提升化解矛盾糾紛的保障能力。”(本報記者 錢建強 姚曉丹 趙 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