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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政協委員建議引入死刑打擊拐賣

發佈時間:2011年03月02日 00:4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山東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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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東商報濟南消息(記者 王善龍) 今年以來,通過微博平臺,一場由網民自發組織,而後公安積極參與的全民打拐熱潮讓拐賣婦女兒童問題重新引起人們的重視。最近的全國婦聯婦女兒童工作領導(協調)小組聯席會議上傳出的數據顯示,去年共解救被拐賣婦女兒童近1.9萬人,判處拐賣婦女兒童罪犯3679人。

    昨日的濟南市兩會上,多位政協委員也就這一熱點問題進行了探討。大家認為目前對拐賣人員的量刑過輕,間接導致了拐賣婦女兒童現象屢禁不止。

    “在對拐賣人口的定罪上,過去主要從商業、經濟利益角度出發,將其認定為出於經濟利益為目的違法活動。”濟南市政協委員、山東中強律師事務所主任王玉亮説。“由於在定罪時沒有或很少考慮到拐賣案件對家庭及社會的持續影響力和這種影響力的連續性擴大性,拐賣婦女兒童罪的量刑也相對較輕,很多情況下甚至不如綁架罪判的重。”“我不提倡使用死刑,但在拐賣婦女兒童行為的定罪上,我覺得死刑仍有存在的必要。”王玉亮説。

    “為提高打擊力度,只要達到一定數額,就可處以死刑。”濟南市政協常委、濟南市科技局局長、黨組書記馮光文認為,要想加大對拐賣婦女兒童的打擊力度,首先應從量刑上加大力度,甚至可以通過修改《刑法》的形式重典治拐,即為杜絕拐賣婦女兒童行為,可考慮通過修改《刑法》的方式,來降低對該罪處以死刑的判決標準,等拐賣婦女兒童現象杜絕或大幅度減少時,可再對《刑法》進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