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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官方稱拆除違建海上皇宮可能致次生災害

發佈時間:2011年02月24日 19:4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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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視點)合理處置還是避重就輕?--深圳“海上皇宮”處置結果追蹤

  2月22日拍攝的“海上皇宮”。在畫面的左側,可以看到面積有限,很不顯眼的水産養殖箱。深圳市龍崗區農林漁業局最近證實,經過拆解拖離後,由於非法侵佔海域曾被政府相關部門認定為違法建築的“海上皇宮”已經完成了處置,該建築物申報並獲得了相關證件,可以合法地經營休閒漁業。這意味著曾經龐大奢華的違章建築已經順利轉正了。“海上皇宮”是怎樣處置的?現在是什麼狀況?龐大的違章建築為何能合法轉正?記者再次進行了追蹤採訪。 新華社記者王浩明攝

  新華網深圳2月24日電(新華社“新華視點”記者彭勇、趙瑞希)新華社“新華視點”欄目曾經兩度報道的“海上皇宮”事件近日有了新消息:深圳市龍崗區農林漁業局最近證實,經過拆解拖離後,目前“海上皇宮”已經完成了處置,該建築物申報並獲得了相關證件,可以合法地經營休閒漁業。這意味著曾經龐大奢華的違章建築已經順利轉正了。

  “海上皇宮”是怎樣處置的?現在是什麼狀況?龐大的違章建築為何能合法轉正?記者再次進行了追蹤採訪。

  記者調查:“海上皇宮”依舊金碧輝煌

  離深圳市區50多公里的南澳東山灣海域上,一座佔地數千平方米的東南亞風情建築漂浮在海面上,它被稱作“海上皇宮”,是一位房地産企業老闆修建的私人會所。

  “海上皇宮”開建於2003年,由於非法侵佔海域而被政府相關部門認定為違法建築。儘管如此,“海上皇宮”卻在執法部門眼皮底下越建越大。直到2010年1月,在媒體的監督之下,廣東省海洋局成立調查組對案件進行了全面調查,認定“海上皇宮”非法佔用海域事實清楚,證據確鑿。2010年5月,法院判決要求“海上皇宮”拆解。

  9個月之後,記者乘坐快艇登上“海上皇宮”,走訪的結果令人吃驚。記者看到,目前“海上皇宮”最大的變化是被分拆為兩個部分,主體建築和防波堤被拖到原來的位置附近,而游泳池和跑馬場部分則被拖到靠近碼頭的地方,兩者相距三四百米。另一個變化是“海上皇宮”主體建築南面多了100平方米左右的水産養殖網箱。

  除此之外,“海上皇宮”幾乎沒有變化,仍然是奢華靜謐,一派世外桃源景象,客廳、臥室、庭院看不到拆除的痕跡。裝飾用的大象噴泉已經在迎風噴水,地面被打掃一新。曾經漫步“皇宮”的幾隻孔雀也還在,只是被關進了房間。

  “我們已經取得了相關許可證,現在已經合法了。”“海上皇宮”管家林子光告訴記者,他們已經取得了龍崗區農林漁業局頒發的養殖登記證和休閒垂釣證,經過整改和準備,“海上皇宮”將儘快對公眾免費開放。為此,他還向記者出示了《養殖登記證》。

  《養殖登記證》上顯示,“海上皇宮”所屬東山灣養殖區域,養殖戶名為郭菁麗,漁排編號D126,養殖類型為“養殖休閒”,使用年限2年。記者注意到,該證件顯示“海上皇宮”使用海域面積為2980平方米,然而根據記者的觀察,現有的漁排養殖面積僅有100平方米左右。

  在另一半“皇宮”上,記者看不到休閒垂釣的影子。現場工作人員隨手一指,“就是跑馬場那裏嘍。”記者發現跑馬場上的沙子已被拉走,露出的地面還未經修整。同時上面並沒有設置任何的垂釣卡位。

  可以説,除了一分為二拖離原來位置,並增加一些水産養殖網箱之外,“海上皇宮”並無根本性的變化。然而一張《養殖登記證》卻使得“海上皇宮”搖身一變成了合法建築。“海上皇宮”為什麼不拆掉?當初法院的判決執行到位了嗎?為何這麼小的變化就能獲准轉正?

  海洋執法部門:拆解處置已經到位

  針對這些問題,記者採訪了深圳市龍崗區農林漁業局海洋與漁業科科長王愛然。她説,不拆掉“海上皇宮”是因為在此類海上案件並無先例可循,綜合考慮防止海域污染、相鄰養殖戶的財産人身安全和海域淺海限制大型拖船進入等各項因素,爆破拆毀、整體拖離拆遷等方案均有可能造成次生災害,形成安全隱患。

  深圳市、區相關部門綜合考慮“符合功能區劃”、“資源利用最大化”及“不産生新的環境污染”等多方面因素,認為不能簡單地一拆了之,最終決定將“海上皇宮”拆解拖離後,改造成1個養殖漁排和1個休閒垂釣漁排,納入當地淺海養殖區紅線範圍內,作為休閒漁業項目依法依規對外經營。

  對於“海上皇宮”轉正的問題,王愛然回應説,此前“海上皇宮”的主要問題是,其所有者海上精英娛樂有限公司于2007年以經營休閒漁業項目的名義辦理了經營執照,但並沒有按要求經營,而是作為私人會所,不對外開放,造成了不符合海洋功能區劃要求、無法辦理合法手續、非法佔用海域的事實。

  “目前,‘海上皇宮’已按法院的判決分拆為兩個部分,拖離原海域,並且按照規定更改了經營項目,變更為養殖漁排和對外開放的休閒垂釣排,不再是私人會所。因此,從法律角度看,‘海上皇宮’已從違法建築變為合法建築。”王愛然説。

  中國海監廣東省總隊龍崗大隊大隊長戴玉茹説,東山灣養殖區整個海域,只有一個養殖區證件,海域的使用權屬於龍崗區海洋局,任何個人和單位都不可能取得海域使用權。因此只要取得了養殖登記證,就可以經營養殖生産,就是合法化。

  至於法院的判決是否執行到位?王愛然説,龍崗區法院判決時要求“海上皇宮”恢復海域原狀,並交納罰款,這兩項要求都已經落實,因此法院的執行已經到位。

  記者追問,把“海上皇宮”拖到其他海域是否造成侵佔新海域的問題?為何“海上皇宮”的整改遲遲不見結果?王愛然説,“海上皇宮”的確被遷移到了新的海域,但只要按照養殖漁排和垂釣漁排進行經營,並對外開放,不作為私人會所,就不存在侵犯新海域的問題。而“海上皇宮”的改造需要時間,如果他們拖延的話,相關執法部門是有手段監督應對的。

  是合理處置還是避重就輕?

  在採訪過程中,王愛然和戴玉茹反復強調,有關部門是在綜合考慮之後才做出拖離改造決定的,“海上皇宮”已獲合法地位,改造完成後將對外開放。

  對於“處置合理”的説法,有律師表示出不同看法。“為什麼拖離改造是最合理的決定?”廣東啟仁律師事務所律師譚澤先説,“爆破拆毀、整體拖離拆遷等方案均有可能造成次生災害,形成安全隱患”的説法,以及“海上皇宮”拖到新海域後是否會破壞生態環境等問題,都需要有關部門拿出權威性的評估報告。“如果沒有相關評估報告,這個結論就值得商榷。”

  同時,譚澤先認為,“問題的關鍵在於‘海上皇宮’的基本功能是否發生實質變化。”但這個問題只能等“海上皇宮”整改完畢後方可判斷。然而,目前整改不僅沒有實質進展,而且龍崗區農林漁業局和“海上皇宮”兩方面都表示沒有具體的整改時間表。這不禁讓人質疑,整改是否只是一個用於拖延的藉口?

  譚澤先説,既然有關部門要求“海上皇宮”進行整改,就應該下發《整改通知書》,其中應當寫明整改期限,否則不符合行政部門的執法要求。

  除此之外,很多人對“海上皇宮”的轉正也心存疑慮。“我記得去年‘皇宮’的老闆郭奎章就對媒體説過,‘海上皇宮’不是違章建築,只是手續不全,也不會被拆除,最多是罰款。現在這麼搞不是應驗了郭的説法嗎?”深圳市民鐘渝説,這容易讓人聯想其中是否存在其他內幕。

  “這種整改有些避重就輕的意味。以休閒漁業作為幌子,搞的還是私人會所那套把戲。”深圳社科院研究員吳奕新説,難道只需要申報一紙養殖登記證,搞一些網箱擺在那裏,就都可以圈海為王,任意起大宅、搞會所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