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中國圖文 >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發展歷程的全景回顧

發佈時間:2011年02月21日 14:4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人大網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第三階段:框架形成階段。時間是鄧小平南巡發表重要談話、黨的十四大召開到黨的十五大召開前後。特點是緊緊圍繞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任務,對憲法作了第二次修改;加快立法步伐,抓緊制定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方面的法律,同時也注意制定好其他方面的法律;在立法指導思想、立法制度和工作機制上取得新進展。經過努力,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框架初步形成。

  1992年,鄧小平視察南方發表重要談話,深刻回答了長期束縛人們思想的許多重大認識問題,是把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推進到新階段的新的宣言書;黨的十四大作出了抓住機遇、加快發展和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目標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大戰略決策。從此,我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進入了新的發展階段。在社會主義條件下發展市場經濟,是前無古人的偉大創舉。按照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我國改革開放步伐進一步加快,財政、稅收、金融、外貿、價格和社會保障等改革全面鋪開並不斷深入,國有企業改革在試點的基礎上積極推進,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种經濟成分共同發展的格局進一步明朗,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和交流繼續擴大,科技教育文化衛生等各項社會事業全面推進。市場經濟就是法制經濟,“世界經濟的實踐證明,一個比較成熟的市場經濟,必然要求並具有比較完備的法制”,沒有健全的社會主義法制,就沒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快速和健康發展。為此,黨的十四大提出,“要高度重視法制建設,加強立法工作,特別是抓緊制定與完善保障改革開放、加強宏觀經濟管理、規範微觀經濟行為的法律法規,這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迫切要求。”黨的十四屆三中全會進一步提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必須有完備的法制來規範和保障。要高度重視法制建設,做到改革開放與法制建設的統一,學會運用法律手段管理經濟”;要“遵循憲法規定的原則,加快經濟立法,進一步完善民商法律、刑事法律、有關國家機構和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本世紀末初步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法律體系。”

  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按照黨的十四大和十四屆三中全會的要求,始終把加快經濟立法作為第一位的任務,堅持從總體上、法理上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體系進行研究,堅持立法同改革發展的進程相適應,堅持以改革的精神對待和解決立法中遇到的重點難點問題,加強立法的計劃性和主動性,進一步實行立法工作者和專家、學者及其他實際工作者相結合,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制定了一大批促進、引導、規範和保障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的法律。一是,八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通過了憲法修正案,對憲法進行第二次重要修改。這次修改憲法有兩個方面的重點:一方面,突出了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理論和黨的基本路線,明確規定我國正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國家的根本任務是,根據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理論,集中力量進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堅持改革開放”等,以國家根本大法的形式確立了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和黨的基本路線的指導地位;另一方面,根據十多年來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改革開放的新經驗,對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的有關規定作了修改和補充,使其更加符合現實情況和發展的需要,把“國家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國家加強經濟立法,完善宏觀調控”等寫入憲法,這就為建立和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加強經濟立法提供了憲法依據。二是,把加快經濟立法作為第一位的任務,大膽探索,勇於實踐,努力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體系框架。在規範市場主體和行為方面,制定了公司法、合夥企業法、商業銀行法等;在確立市場規則、維護市場秩序方面,制定了反不正當競爭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城市房地産管理法、廣告法、拍賣法、擔保法、票據法、保險法、仲裁法等;在完善宏觀調控方面,制定了預算法、中國人民銀行法、價格法等、審計法,並對統計法、個人所得稅法等法律進行了修改;在建立社會保障制度方面,制定了勞動法等;在促進對外開放方面,制定了對外貿易法等;在振興基礎産業和支柱産業方面,制定了農業法、民用航空法、電力法、公路法、煤炭法、建築法等。三是,總結十七年實施刑法的實踐經驗,對刑法進行了全面修訂,形成了一部統一的、比較完備的刑法典,其中專章規定的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對維護市場經濟秩序有重要意義。修改了刑事訴訟法,對於準確、及時地查明犯罪事實,懲罰犯罪分子,保護公民的權利,維護社會秩序,發揮了重要作用。四是,貫徹“一國兩制”的基本方針,制定了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規定,制定了香港特別行政區駐軍法等有關香港問題的法律和決定。五是,在社會主義政治建設和教育、科學、衛生、體育、環保、國防等方面,也制定和修改了一批重要法律。為健全國家機構的組織制度,規範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行為,制定了行政處罰法、行政監察法、國家賠償法、法官法、檢察官法、人民警察法等;為保障和促進科教興國戰略的實施,制定了教育法、教師法、職業教育法、科學技術進步法、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等;為貫徹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制定了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修改了大氣污染防治法和水污染防治法;為了加強國防建設,制定了國防法等。在這個階段,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共審議法律和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草案129件;通過法律85件、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33件,共計118件。這些法律的制定,填補了一些方面法律的空缺,充實了法律體系的內容,為國家政治生活和社會生活的健康發展提供了更加全面的法律保障。

  在做好立法工作的同時,不斷總結立法經驗,對新時期立法規律的認識進一步深化。強調在立法工作中始終注意把握以下原則:一是,堅持以憲法為依據,以國家的整體利益和人民的根本利益為出發點。立法要嚴格按照憲法的原則和精神,立足於維護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利益,保障公民的各項權利;立法要合理劃分國家機構的權限,規範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行為;立法要正確處理人民群眾依法行使權利和國家機關依法管理的關係,防止不適當地擴大部門的權力和利益、損害公民的合法權益;立法要努力體現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國家的整體利益,妥善處理長遠利益與眼前利益、整體利益與局部利益、不同群體之間的利益關係。二是,堅持立法同改革、發展的重大決策相結合。從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實際出發,認真總結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經驗,把實踐證明是正確的經驗用法律肯定下來,鞏固改革開放的成果;對一些應興應革的重大事項,盡可能做出法律規範,力求用法律引導、推進和保障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健康發展。三是,立足於中國國情,認真研究和借鑒國外立法的有益經驗。在制定法律特別是市場經濟方面的法律時,注意研究借鑒國外經驗,對其中反映市場經濟規律性、共同性的內容,以及國際交往中形成的國際法規範和慣例,大膽地吸收和借鑒。四是,加強立法工作的計劃性和主動性。堅持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制定五年立法規劃,把有關市場經濟方面的立法項目列為主要內容,同時兼顧其他方面的法律,使立法工作有明確的目標;同時根據需要和可能,制定年度審議法律草案的安排意見,努力做到突出重點,急需的先立,並採取切實措施保證規劃計劃的落實。五是,立法工作充分走群眾路線,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起草法律實行立法工作者和專家、學者及其他實際工作者相結合,或者委託研究機構和專家起草;審議法律草案要廣泛徵求各地方、各部門和有關專家、學者的意見,廣採博納,集思廣益,力求使制定的法律符合實際,切實可行。在這個階段,經過各方面的努力,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框架已經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