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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茂名書記落馬案調查:房産商牽出多名腐敗官員

發佈時間:2011年02月21日 08:5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錢江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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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2月11日上午8點,廣東通報了對羅蔭國的處理決定。記者從權威渠道獲悉,已經成為“前任市委書記”的羅蔭國因職務犯罪,經廣東省檢察院報請廣東省委批准,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具體的事實,是他收受某私人老闆人民幣25萬元、港幣230萬元的賄賂。沒有經過“雙規”,直接“一步到位”被廣東省檢察院刑拘。

  被採取措施的羅蔭國開始牽出更多官員:2月16日下午,前茂名市國土局局長、現任茂名市茂港區委書記鐘火明,茂港區常務副區長譚偉華也已被廣東省檢察院帶走。茂名官場的震動還在持續。

  那麼,這個把市委書記拖下水的神秘“私人老闆”究竟是誰?

  一個商人引發茂名官場震動

  在羅蔭國落馬以前的一年多時間內,茂名市已經有一連串的官員落馬。原常務副市長楊光亮、原副市長陳亞春、市公安局刑警支隊原隊長程彬、國土局原局長李邵、茂港區原政法委書記兼公安分局局長楊強等等。

  非常時期的茂名,民間的猜測和傳説有許多版本。如此多的落馬官員和如此多的是是非非,牽出羅蔭國的那根“導火索”究竟是什麼?

  記者在當地調查得知,這都與一個名叫柯國慶的商人有關。

  現年55歲的柯國慶,上世紀80年代末的時候曾經是茂名市委外宣辦的一個副科長,90年代初的時候下海組建了富達公司,後來,又開始涉足房地産。

  2011年1月20日,幾十名群眾高舉著“嚴查貪官,還我南香城土地”的標語,來到茂名市委大院門口聚集。

  正如茂名市一位本地官員告訴記者的那樣,這上千畝地,牽涉到千家萬戶的利益。因為這塊地皮的事,已經引起了很多人的上訪。2009年被抓的常務副市長楊光亮,曾經就是協調解決這塊地遺留問題的協調小組組長。而他的犯罪事實中,就有涉及這片土地的受賄行為,行賄者就是柯國慶。

  茂名一位官員介紹,柯國慶有茂名市“地下組織部長”之稱,他已經玩轉了幾個廳級領導。在羅蔭國落馬之前的1月中旬,柯國慶被逮捕。

  利益糾結源於上千畝“爛尾地”

  1992年至1993年間,集體所有制企業茂南二建公司依靠職工集資、銀行貸款和購地戶的數千萬購地款,經電白縣政府批准,徵用了電白縣羊角鎮南香管區約1000畝土地,並將其中大部分轉賣給近700戶購地戶。

  1994年12月,正在開工建設的購地戶被政府勒令停工,購地戶由此開始上訪。而在“爛尾”的這段時間裏,地價逐漸漲了起來。

  在“爛尾”的這段時間之內,茂南二建因為內部原因也資産重組、改製成為私營企業。

  茂名一位官員告訴記者,後來開始涉黑的柯國慶,2002年8月把茂南二建原來的法人弄走了,讓他小弟柯國新去當法人代表,然後又偽造了一個2900萬的欠條。憑藉此欠條,茂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在2004年的時候將茂南二建名下價值至少數億元的603畝土地裁定給了柯國慶的富達公司。

  而這603畝土地中,有400畝早就已經賣給了680戶小業主購地戶。法院的這個“31-9”號民事裁定書,實際上就造成了一女二嫁。

  2001年3月,茂南二建由於資不抵債進行改制時,柯萬才等20名職工出資入股,柯萬才是最大的股東。2008年政府出面解決遺留問題,柯萬才等人提出執行異議,請求法院撤銷“31-9”號裁決。

  多位官員充當涉黑商人保護傘

  2008年5月,柯萬才找到茂名市委書記羅蔭國請求主持公道。據柯萬才的描述,當時羅蔭國説:“這個柯國慶,拿了好處還要功名,做了婊子還要立牌坊!”並讓他保留證據,有朝一日要站出來維權。

  “我當時覺得,羅書記很有正義感。不久,他就指示讓茂名中院處理這件事。”

  誰知道,常務副市長楊光亮也向法院做了批示,要求法院不要撤銷。

  柯萬才告訴記者,楊也做了批示,羅也做了批示,柯國慶大概覺得楊的批示肯定沒有羅的分量大了,於是就找到羅蔭國。結果,羅打了電話給中院,要求暫停撤銷。

  暫停撤銷以後,2007年成立的“化解茂南二建系列矛盾協調領導小組”也進行了改組升級——茂名市委常委、副市長楊光亮親自任了組長。楊光亮即給茂名市國土局出了一個函,要求國土局發函説明這個地不是購地戶的,法院可以解封了。

  很快,中院的認定書發到國土局,而國土局在一天時間之內,從解封到辦理土地證,以極高的效率完成了一樁“政府招商引資”的土地交易,即“博匯新城”項目。

  柯萬才又去找羅蔭國。這一次他被攔在了門外,打電話請求羅給予“支持”,羅蔭國卻回答他説:“我已經給過一次批示了,他是政府、我是市委,他有他的做法,我怎麼支持呢?”

  小官落馬 商人供出最大保護傘

  2009年6月到8月,仍然努力要討説法的柯萬才蒐集到一些證據向幾級公安部門分別報了案,內容涉及柯國慶等人非法侵佔等。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報警之後沒多久的9月11日,被舉報人那邊沒有任何消息,柯萬才卻被檢察機關抓了起來。簽字批捕他的,正是幾個月後被官方通報因“抑鬱”而跳樓自殺的茂名市檢察院檢察長劉先進。

  就在柯萬才被關進去之後一個月,事情又起了變化。2009年10月,楊光亮因牽涉到陳紹基案被“雙規”,緊接著,國土局局長李邵、刑警支隊長程彬相繼被抓。

  柯國慶在聽到風聲後,主動向檢察機關交代了行賄的事實,然後就被取保候審放了出來。

  記者從茂名市官方獲得證實:柯國慶最大的保護傘,還真不是楊光亮。楊光亮出事以後,柯國慶就向檢方交代了一個情況:這個事跟羅蔭國有關。

  在茂名市,“權大於法”的現象已經滲透于整個官場。在羅蔭國出事之後,關於他個人的“裙帶關係圖譜”也在網絡上瘋傳。記者從茂名市一些政府官員處獲得確認,“親戚關係”基本屬實,然而,這其中是否存在以權謀私、違規提拔等行為,茂名市委組織部副部長李乃忠表示,還要更詳細地做進一步調查核實後,再給予答覆。

  據瞭望東方週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