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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耕習俗遇到城市化 煙花鞭炮禁放兩難

發佈時間:2011年02月09日 22:3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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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煙花辦8日淩晨通報,從2月2日零時(除夕)至2月7日24時(初五),全市因燃放煙花爆竹引起的火情194起,較去年同期上升了104%;致傷388人,同比上升了11%。其中,有2人死亡、1人摘除眼球。

  從數據上看,今年的“限放”效果不如去年。早在幾年前,有記者曾回訪了立法聽證時十位禁改限的“反對派”,他們曾明確提出了“執法成本過高、違禁品種失控”等疑慮,而今年的限放效果,恰恰印證了上述種種擔心。

  從除夕零時至初五,北京共出動防控力量286萬人次。其中,初五當晚,全市組織防控力量84萬人,這樣的投入不可謂不大,可從法規要求和安全效果上看,還未達標。舉例來説,《北京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規定,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和業主委員會可以召集居民會議、村民會議和業主會議,就本居住地區有關燃放煙花爆竹事項依法制定公約,並組織監督實施。但是實際上能做到這些的社區不多。真要做到了,投入必定巨大,這筆費用從哪兒出?如果加到煙花鞭炮的成本中,顯然又要走入“監管成本高——零售價格更貴——違禁品種更多——監管成本再增高”的惡性循環中;如果全由財政負擔,面對左鄰右捨得監控對象,監控效果有保障嗎?監控的“投入産出比”又該如何控制?納稅人的權利又該如何體現?

  對於煙花鞭炮,現在已到了禁也不是,不禁也不是的兩難境地。立法也好,聽證也罷,兩種意見的尖銳對立,兩種力量的相對均衡,都使煙花鞭炮處於魔鬼與天使的雙重角色中。在這樣的背景下,抱怨立法者沒有意義,因為立法要尊重兩個方面的民意,“禁”改“限”正是這一背景的産物;抱怨政府監管不力,同樣底氣不足。因為涉及到這麼大的範圍,這麼廣的領域,這麼典型的“邊緣違法”,誰來監管也不會有太好的效果。

  農耕習俗遇到了城市化,煙花鞭炮的尷尬自然在所難免。在立法無法窮盡安全隱患、執法難以毫無疏漏的情況下,百姓的自覺守法就至關重要了。有關燃放的安全法規,概括起來其實只是燃放品種、燃放地點、燃放時間等幾項。而這幾項法規要求,報紙、電臺、電視、網絡等所有傳媒,春節期間都在滾動播出,了解起來相當容易,關鍵還是公民的守法意識強不強。現在,離正月十五的燃放期還有幾天時間,喜歡放鞭炮的人,能不能多一點公德意識,少給過節的喜慶添堵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