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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年多起大火禍起鞭炮損失重 是否禁放再惹爭議

發佈時間:2011年02月09日 21:2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網絡電視臺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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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1994年全國各大城市推出禁放令,可是2004年各大城市又紛紛解除了禁放令,這是法律和民俗的博弈,民俗取得了勝利。而剛剛過去的這個春節很多人對於禁放的態度又發生了微妙的變化。該不該禁放?如何禁放?又成為熱議的話題。因為春節期間由於燃放引發的火災事故不斷。

瀋陽“2.3”火災事故現場。

    2011年2月3日0時,瀋陽皇朝萬鑫國際大廈A座住宿人員李某、馮某某等二人,在位於瀋陽皇朝萬鑫國際大廈B座室外南側停車場西南角處(與B座南墻距離10.8米,與西南角距離16米),燃放兩箱煙花,引燃B座11層1109房間南側室外平臺地面塑料草坪,塑料草坪被引燃後,引燃鋁塑板結合處可燃膠條、泡沫棒、擠塑板,火勢迅速蔓延、擴大,致使建築外窗破碎,引燃室內可燃物,形成大面積立體燃燒。

    每年春節過後,鞭炮都是個熱門話題,今年更不例外。

    之所以加個“更”字,是因為和往年相比,今年燃放鞭炮造成的損失格外大:兔年剛過20分鐘,瀋陽皇朝萬鑫國際大廈即因燃放煙花而起火,最終這座152米高的大廈被燒通了天,損失30億元;來自公安部消防局的數字,2月2日零點到2月3日上午8點,全國共發生火災5945起;新華社報道,除夕零時至大年初一14時,北京市因燃放煙花爆竹致傷223人,死亡2人;2月7日《錢江晚報》報道,浙江淳安發生山林火災,6人遇難,惹禍的還是鞭炮……

    面對同樣的事實,不同的人得出不同的結論。有人認為“堅持禁燃煙花爆竹是有道理的”(2月6日南方網),有人則認為,對於燃放煙花爆竹,“時間、歷史本身就已經賦予了這一習俗以存在的足夠正當性。一種慣例,一種習俗,如果它已經存在了數百年,被人們普遍地遵守,且沒有造成顯著的傷害,那麼,它的存在權利就是無可置疑的。也完全可以推定,它對共同體的存在來説,是必不可少的。若干人或者機構,不論基於任何理由,都不能取消它。任何取消它的企圖,要麼基於理性的僭越,要麼基於權力的僭越,都不具有道德和知識上的正當性”(2月6日《新京報》)。

    觀點截然對立決定了,在鞭炮燃放問題上,無論是禁還是放,都會遭遇一些人“不合作”。這要求有關部門決策前要充分徵詢各方意見,對燃放鞭炮利弊得失作出客觀評估。筆者擬以《新京報》觀點為“靶子”,對其中兩個關鍵問題進行探討。

  第一個問題:燃放鞭炮的利弊得失。

    《新京報》文章認為,“一種慣例,一種習俗,如果它已經存在了數百年,被人們普遍地遵守,且沒有造成顯著的傷害,那麼,它的存在權利就是無可置疑的”。

    “顯著的傷害”是一個主觀判斷。北京市一年炸死兩個人,炸瞎幾雙眼,在一些人看來或許算不上“顯著的傷害”,但如果我們放眼全國,把這些年被炸死的人、被炸瞎的眼睛數量統計一下,恐怕沒人還敢説傷害“不顯著”。而從之前央視大火到今年瀋陽大火,我們已經看到鞭炮燃放造成了怎樣的經濟損失——在這樣的損失面前,如果有人一定堅持認為“傷害不顯著”,我也無話可説,問題的關鍵在於:即使這樣的傷害“不顯著”,它應該是我們承受的嗎?換句話説,我們承受這樣的代價,意義何在?

    有人會説,燃放鞭炮“保持了風俗,讓過年更有氣氛”。好了,在鞭炮問題上,有關部門要考量的第一個問題就是:為了讓過年有氣氛付出諸多代價(人身損害、經濟損失、環境污染等等),值不值?

    還説一句:如果一個事物可以因為存在幾百年即被賦予“足夠正當性”,那麼,當初廢除八股文就是不正當的,男人長辮子、女人裹腳似乎也可保留。如此,社會進步的道路將被堵塞。這樣的觀點,不值一駁。

  第二個問題:在鞭炮問題上,該如何對待民意?

    百姓有燃放的要求,這是一些地方一直未禁放,一些地方禁了多年又放開的最重要理由。《新京報》文章認為,“也完全可以推定,它對共同體的存在來説,是必不可少的”。

    遺憾的是,它的“推定”,並沒有任何根據。廣州等地多年一直禁放,但“共同體”並未有分崩離析之勢。倒是在那些未禁放的地方,因為對鞭炮的態度不同而引發的矛盾和糾紛,已影響到兩個陣營的和諧——對一些人來説,鞭炮意味著過年氣氛;而對另外一些人(主要是老人、孩子),鞭炮卻是一種折磨。

    也就是説,如果我們認可燃放鞭炮是一種權利,那麼,一些人實現這一權利,是以損害另一部分人為前提的。雖然尚不能由此得出鞭炮必須一律禁放的結論,但這至少提醒我們,在鞭炮燃放問題上,有關部門應該審慎吸納“民意”,因為這不是一個“少數服從多數”的問題,而是這樣一個問題:如果一部分人必須承受另一部分人的損害,那麼,這種損害在多大程度上是正當的。(據《檢察日報》)

     【新聞回顧】

     瀋陽皇朝萬鑫國際大廈突發火災 B座全過火只余主框架

    2011年2月3日淩晨0點13分,瀋陽皇朝萬鑫國際大廈B座公寓樓發生火災。

    記者在起火酒店的馬路對面看到,身邊已經停滿消防車和警車。

    2月3日0點13分,被稱為東北第一高的首家白金五星級酒店瀋陽皇朝萬鑫酒店突然發生了火災。今天5點30分,瀋陽市召開了緊急的一個發佈會,宣佈造成火災的原因是燃放禮花不慎引起的酒店外壁大面積的燃燒。

    據了解,酒店投資近30億元,是瀋陽的一個地標式建築。該建築由三個塔樓構成,主樓A座頂尖的高度是219米,B座和C座頂尖高度是152米,內部設有5星級酒店、5A級寫字樓等服務功能。

    (責任編輯:蔣琪 唐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