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中國圖文 >

國家煤監局發佈井下安全避險:救生艙須保命4天

發佈時間:2011年01月27日 04:3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京華時報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本報訊(記者張然)日前,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研究起草的《煤礦井下安全避險“六大系統”建設完善基本要求及檢查驗收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發佈。至此,包含救生艙在內的安全避險“六大系統”有了正式的建設和驗收標準。《辦法》規定,在無任何外界支持的條件下,煤礦井下救生艙額定防護時間不得低於4 天。

  六大系統後年建成

  煤礦井下安全避險“六大系統”包括監測監控系統、壓風自救系統、供水施救系統、通信聯絡系統、井下人員定位系統和井下緊急避險系統。

  《辦法》要求,所有井工煤礦(需開鑿井巷採煤的煤礦)必須按規定建設完善“六大系統”。2011年底前,全國所有煤礦要完成上述的前5個系統的建設完善工作。 2012年6月底前,所有煤(岩)與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礦井,中央企業和國有重點煤礦中的高瓦斯礦井、開採容易自燃煤層的礦井,要完成全部“六大系統” 的建設完善工作。2013年6月底前,所有煤礦都要完成“六大系統”的建設完善工作。

  救生艙可供氧照明

  備受關注的救生艙屬於井下緊急避險系統的重要設施。《辦法》要求,這些設施應具備安全防護、氧氣供給保障、有害氣體去除、環境監測、通訊、照明、動力供應、人員生存保障等8項基本功能,在無任何外界支持的條件下額定防護時間不低於4天(96小時)。

  《辦法》同時要求,緊急避險設施的容量應滿足服務區域所有人員緊急避險需要,包括生産人員、管理人員及可能出現的其他臨時人員。可移動式救生艙應符合相關規定,並取得煤礦礦用産品安全標誌。

  瓦斯超限自動斷電

  此外,對於監測監控系統,《辦法》要求各煤礦企業必須實現對煤礦井下瓦斯、一氧化碳濃度等的動態監控。在瓦斯超限後應自動切斷被控設備的電源,並保持閉鎖狀態。監測監控系統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礦井,不得投入生産。

  根據《辦法》,今後“六大系統”管理機構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當系統發出報警、斷電、饋電異常、系統故障等信息時,及時上報。

  未按規定完成“六大系統”建設完善的煤礦企業,將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責令停産整頓。新建、整合、技改煤礦沒有按要求完成“六大系統”建設的,其安全設施竣工驗收不予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