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中國圖文 >

工信部等三部委發佈規定 多晶硅新項目原則上不再批准

發佈時間:2011年01月25日 05:0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廣州日報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本報訊 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部昨日發佈《多晶硅行業準入條件》(以下簡稱《條件》),《條件》規定,在政府投資項目核準新目錄出臺前,新建多晶硅項目原則上不再批准。但對加強技術創新、促進節能環保等確有必要建設的項目,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組織論證和核準。

  在項目建設條件和生産佈局方面,《條件》規定,多晶硅項目應當符合國家産業政策、用地政策及行業發展規劃,新建和改擴建項目投資中最低資本金比例不得低於30%。嚴格控制在能源短缺、電價較高地區新建多晶硅項目,對缺乏綜合配套、安全衛生和環保不達標的多晶硅項目不予核準或備案。《條件》還規定,在依法設立的基本農田保護區、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居民集中區、療養地、食品生産地等環境條件要求高的區域周邊1000米內或國家、地方規劃的重點生態功能區的敏感區域內,不得新建多晶硅項目。已在上述區域內投産運營的要依法搬遷或停産。

  (中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