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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誇大宣傳將被公示和曝光

發佈時間:2011年01月10日 04:3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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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記者 竇紅梅)“七天減平小肚子”、“2小時能看見排油”、“靈芝孢子油可抑制癌細胞”……各類保健食品屢屢誇大宣傳,在消費者中産生了信任危機。中消協與中國保健協會日前聯合發佈《保健食品消費指引》,中國保健協會有關負責人表示,近期將對保健食品展開檢測檢驗,對不誠信的産品進行公示和曝光。國家工商總局有關負責人也表示,將考慮出臺保健食品廣告的審查辦法。

  中國消費者協會秘書長楊紅燦介紹,一些經營者利用不實宣傳甚至虛假違法宣傳,忽悠誤導消費者。更有甚者,採取違法欺詐銷售形式,侵害消費者權益。中國保健協會負責人表示,今年將進一步組織行業內展開討論,推動《保健食品監督管理條例》出臺,全面規範保健食品行業。

  針對目前保健市場消費現狀,國家工商總局廣告監管司副處長史興章表示,保健食品廣告違法主要集中在未經審批擅自發佈;或者雖然經過審批,但嚴重篡改審批內容,比如誇大虛假,不科學地表示功效,宣稱“一吃就靈”,出現專家、患者形象;廣告中出現醫療術語,令消費者誤認為該食品與藥品有類似療效。史興章透露,已考慮出臺專門針對保健食品廣告的審查辦法。

  《保健食品消費指引》提示,保健食品是指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即適宜於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調節機體功能,但“不以治療疾病為目的”的食品。凡經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批准的保健食品,才具備資格使用、也必須使用保健食品標誌(藍帽子圖樣)和批准文號。消費者使用保健食品,應首先充分讀懂保健食品的標簽和説明書,確認自身身體狀況需要該産品提供的保健功能,確認自身符合該産品的“適宜人群”。此外,保留憑證以便消費維權時有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