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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顯示半數大學生不熟悉“五險一金”

發佈時間:2011年01月04日 06:4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青在線-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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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險一金’具體指什麼?”

  “你所在的工作單位每月給你交了多少社保費?”

  面對這些關乎切身利益的問題,不少剛出校門的大學生卻一臉茫然。近日,浙江財經學院外國語學院開展了大學生“五險一金”的認知度及畢業生享受“五險一金”情況的調研,該院學生在杭州地區15所高校、人才市場、相關區縣勞動保障局、人民法院等地進行了走訪調查,調查方式包括網絡問卷、實地問卷、發放宣傳紙、座談會、走訪、講座、現場諮詢等。

  在被調查的15所高校1200名學生中,只有4%的學生肯定自己對“五險一金”非常了解,28%的學生則表示較為了解,不太了解的佔了64%,還有4%的學生承認完全不了解。在表示了解的學生中,能準確説出“五險”、“一金”具體內容的不足十分之一。由此可見,大學生的社會保障知識相當匱乏。

  大學生社保知識匱乏,初入職場難免吃虧上當

  方慧2009年從清華大學畢業後留校工作。工作了一個月後,才對“五險一金”有了一定了解,不過她倒是一點也不擔心,覺得“一般正規單位的福利都差不多,國家規定的事項合同裏也都清楚”。

  和她有同樣想法的學生不在少數,這些有著高學歷的求職者,對社會保障知識關注度卻不高。應屆大學畢業生往往急於就業,並缺乏社會經驗,在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合同時往往比較盲目。由此帶來的隱患是,部分企業就會利用大學生社會保障知識的欠缺以及社會經驗較少等弱點,降低對初入職職工的保障,推卸公司本應當承擔的責任。

  “2010年上半年換了工作以後,才發現之前的公司沒有給我辦理醫療保險。這導致我現在的單位沒法幫我續繳醫療保險費。”2008年畢業的小韓在杭州一家網絡公司工作,他雖然知道自己的工資有一部分需要繳納社會保險,公司也要繳一部分,但對於具體要繳哪些保險、公司繳了多少,他無從知曉。“但是醫保不能補繳,只能累計。所以,我得從2010年開始重新繳。”

  據了解,社會保險受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監督檢查,單位不繳“社保”,可以通過勞動仲裁處理。

  但畢業生們對此知之甚少。調研員在走訪中發現,大學生就業法律意識非常薄弱,只有6.5%的大學生表示非常了解勞動保障體系的法律效力,35.2%的大學生只是較為了解,不太了解和完全不了解的分別佔到了47.9%和10.4%。

  對於應屆畢業生來説,另一個法律盲點是:試用期內是否享受保險。

  成都一高校外語專業的露露被一家外企錄用後,一直以實習生的身份在公司裏待了兩個多月。單位的人事部門告訴她一年以後才能簽聘用合同,露露與單位領導溝通無果以後,只好辭職。除了拿到一個月900元工資外,社保等一概都沒有。

  調查中,38.5%的大學生認為試用期內自己是沒有社保的,33.3%的人表示不清楚。僅有28.2%的大學生表示知道。杭州畢業生小胡是轉正沒多久的公司員工,儘管知道社保條例規定試用期員工有獲得用人單位按實發工資數買社保的權利,“但是別人沒有提這個要求的時候,我也沒提。”

  “月薪上萬,‘五險一金’神馬的都是浮雲”

  除了自身缺乏相關知識外,很多大學生也缺乏社會保障意識,有些人還認為,只要收入高,別的就不用管了。

  調查中,35%的求職者“從來沒有”向用人單位要求落實“五險一金”,45%的人則表示“根據情況”來提要求,只有20%的人表示“肯定”要求用人單位落實。這也反映了當下很多應屆畢業生的心理:一方面,希望得到滿意的薪資福利;另一方面迫於形勢壓力,不敢多要求福利。

  還有不少大學生為了儘快擺脫待業的狀態,在還沒有充分意識到勞動合同中有關內容重要性的情況下就盲目簽約。有人甚至表示,“如果能得到月薪上萬,‘五險一金’神馬的都是浮雲(都不值得一提——編者注)。”

  “如果高薪和福利兩者不可兼得,我想我會選擇高薪吧,現在找工作這麼難,我們開銷又大,當然是更高的薪水會更加吸引我們。”杭州一高校的大四學生説。

  “單位説給我們保了,工作這麼忙,我也就沒特別去了解,反正到時候能有錢拿就好了。”看到調研組所做的宣傳海報後,一個在杭州某單位已經工作了3年的小夥子笑著説,“看來,以後得稍微去了解一下,關係到我的切身利益啊。”

  據了解,目前社保政策規定,單位繳的社保費用和個人繳納的比例為413:190,也就是説,如果個人拿出190元作為社保費的話,單位將拿出413元。這樣,個人的社保賬戶上將增加603元。這樣一算下來,個人拿出一份錢,單位就得為職員拿出2倍的錢。然而,看似穩賺的一個“買賣”,卻還有不少人不樂意接受,不少職工認為“五險一金”用起來不方便。

  2010年9月剛剛入職于上海一家諮詢公司的小陳評價:“‘五險一金’用起來很不方便,生病了,寧可去藥店買藥,也不會去醫院排隊,如果沒有帶醫保卡,也無從報銷;而住房公積金如果不買房,也不能使用。與其交了保險,還不如發到自己的手上去投資。”

  “一些勞動者,只顧眼前利益,寧願多拿點補貼,也不肯繳納社會保險。”杭州市濱江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長葉偉在調研訪談中説,“通常在私營、民營企業,這些單位希望減少企業支出,不願意為員工承擔‘五險一金’的費用;另一方面,勞動者也只在意薪資的多少,極少關心福利情況。最終在勞動合約解除時,這些員工會向企業提出補繳社會保險的條件,糾紛有時候就是這樣産生的。”

  就業指導應加入勞動法規和畢業生權益保護

  葉偉告誡大學生,儘管發生在大學生身上的勞動糾紛比較少,但是關於“五險一金”等社會保障制度的相關知識,大學生有必要在校學習期間就應有所了解。只有這樣,大學生才能在擇業時更好地維護自己的切身利益及合法權益。

  還在上大學的小吳非常關注就業,她常常看相關新聞,發現很多糾紛都是因為勞動者自身不重視“勞動合同”、“五險一金”,最後和企業發生糾紛的。“就業指導不應只是培訓如何面試、寫簡歷這些求職技巧,我覺得學校應該開設相應的課程,讓我們學習這些關乎我們自身利益的知識。如果能在大學裏學到這樣的知識,那走上工作崗位就不用擔心自己權益會被損害了。”

  據了解,目前不少學校已經開始面向畢業生開設短期的“就業指導培訓”課程。浙江萬里學院就業指導中心錢錚老師介紹,浙江萬里學院有專門的就業指導課,有學分要求,課程包括:就業知識、創業培訓、面試技巧、就業法律法規、國家勞動人事法規等。但是很多畢業生忙於自己手頭的事情,把培訓的機會丟掉了。也有部分學生認真學習了“就業指導”,但是他們一般都注重面試技巧、簡歷製作、薪資等內容,反而不太關注個人權益。

  北京工商大學畢業生吳鵬剛剛與鄭州某交通行業一國企簽訂了試用期合同,若表現出色,半年後他就能轉正。吳鵬説,要就業,《合同法》自然要懂啦。但是具體“五險一金”是什麼,他也沒能一一列舉。“學校就業指導中心有過為期3天的就業指導培訓,我當時不在學校,沒有參加。”

  (本文涉及採訪對象均使用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