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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量精神病患者缺乏有效監管 傷人事件屢發

發佈時間:2010年12月31日 08:2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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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量精神病患者缺監管“散落民間”精神衛生專業力量單薄

  精神病患者傷人痼疾需社會各方合力消除

  近期,寧夏回族自治區連續發生多起精神病患者傷人事件。《法制日報》記者調查發現,此類事件之所以時有發生,主要原因仍在於精神病患者得不到及時醫治和缺乏有效的監管,以致給社會秩序及患者自身安全帶來很大隱患,尚需相關部門、社會、家庭各方聯合採取有效措施,方能避免悲劇再次上演。

  又見精神病患者傷人事件

  “你們都走開,誰過來我就砍死誰……”

  今年9月3日10時許,寧夏回族自治區中寧縣余丁鄉余丁村村民蔣某因間歇性精神病復發,出現狂亂狀態,手持剪刀和鐵鏟衝出家門,追趕村民,亂扎亂刺。因事出突然,很多村民毫無戒備,兩名村民被打成重傷,另有多名村民受輕傷。

  因蔣某喪失理智,村民不敢靠近,只得四處躲避,余丁村一時亂作一團。公安部門迅速出動,但無法展開有效行動,有關部門隨即請求武警出警支援。

  當天16時20分,武警中寧縣中隊官兵攜帶應急器材趕赴現場,將周邊群眾疏散開,摸清蔣某所在位置後對其進行規勸,蔣某見到官兵情緒更加激動,揮舞兇器嘶聲狂喊:“誰敢靠近一步我就刺死誰……”並爬上一間土坯房的屋頂,抓起磚塊扔向官兵。見此情況,武警官兵兵分兩路,伺機實施抓捕。16時55分,蔣某注意力開始分散,在屋頂上坐了下來。此時,一路官兵故意露出行跡,吸引其注意力,另一路官兵迅速爬上房頂,從蔣某身後接近將其手中的剪刀奪下,兩路人馬協力將其制服,隨後蔣某被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9月16日上午,永寧縣一群眾向公安機關報警,稱有一輛轎車停放路邊兩天無人認領,希望民警能來查查這輛“神秘”的車。

  警方通過對周圍群眾調查、現場勘查後得知,這輛轎車自9月14日就停放在路口,沒有任何被撬和被撞的痕跡,車門緊鎖,沒有車牌。民警請來開鎖師傅打開車門後,在車后座發現了車輛購置發票、強制險繳費單據以及車輛信息和車主信息。民警當即與車主聯絡,但車主電話一直處於關機狀態。後經多方調查,民警得知車主是寧夏回族自治區吳忠市人,後在吳忠市公安機關的協助下,民警聯絡到車主的父親。 

  據車主的父親朱先生介紹,今年6月,他給兒子買了一輛轎車,但兒子患有間歇性精神疾病,9月14日開車時,突然病情發作,便將車停在路口後離開。當天兒子回到家,怎麼也想不起來停車地點,正當一家人四處尋找時,接到了民警的通知。

  得知“神秘”車輛的前前後後,附近居民後怕不已,慶倖沒有發生其他意外,否則後果難以預料。

  對於連續發生的精神病患者傷人事件,有群眾追問,精神病患者的監管如何落到實處,才能減少潛在的危害和隱患?

  大量重性患者未主動就診

  據了解,一般的精神病患者除在醫院接受治療外,出院後應持續治療3年至5年。但由於社會偏見等原因,很多患者在出院後都不敢到醫院治療,患者家屬怕引起別人誤解也千方百計隱瞞病史,使得患者的後續治療跟不上導致病情復發。

  針對這一問題,從今年10月15日起,寧夏回族自治區衛生廳、公安廳、綜治辦、民政廳、財政廳、殘聯6部門聯合,在寧夏全區曾展開重性精神病患者排查工作,並對所有新發現的經診斷復核後確診的重性精神病患者,在保密情況下,建立精神病患者健康檔案。截至11月底,寧夏全區已排查出疑似重性精神病患者近1萬人,組織專家診斷復核評估重性精神病患者超過了6000例。

  《法制日報》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儘管寧夏全區精神病患者較多,但寧夏全區的精神衛生機構只有5家,這5家精神衛生機構共有床位452張,全區精神衛生專業醫務人員僅178人。全區每千人擁有床位數、醫生數、護士數等指標均處於極低水平。此外,在寧夏回族自治區,除固原市原州區外,其他市縣區均沒有精神衛生機構,力量單薄往往顧此失彼。

  寧夏回族自治區衛生廳疾控處相關負責人説,寧夏全區已將精神衛生防治機構納入建設計劃,要求在各市建設相應精神衛生機構,在市級醫院建設相應科室。

  有業內人士告訴記者,儘管各地都在加強對精神神病患者的監管,但是,目前由於相關法律的缺失,事實上形成了包括寧夏在內,我國不少地方的精神病患者仍然處於“放任自流”的狀態。在全國範圍內,“散落民間”的精神病患者數量龐大,這些人散落在社會上,有時就會成為“定時炸彈”,可能給人們的生命安全和財産安全帶來威脅。

  個人權利社會利益需兼顧

  針對目前在精神疾病患者的監管救治中存在的諸多問題,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協委員牛維同認為,精神疾病患者是弱勢群體,應給予足夠的人文關懷,從政府、社會和法律的層面對他們多一些尊重、關愛和善待,消除歧視,使更多患者得到良好的治療和康復,從根本上消除精神病患者的社會危害性。特別是要加強監護人的監管意識,使監護人能切實擔負起監管職責,減少精神病患者肇事,維護社會安定。同時,要加大法制宣傳力度,讓精神病患者的監護人自覺履行自己的責任。此外,還要加強政府集中收治精神病患者的職能意識,使大多數精神病患者的治療由政府“買單”。

  “精神病患者需要政府、社會、家庭共同監管救助。”寧夏回族自治區律師協會會長賴聲洪説,有一些精神病患者家在農村,他們的監護人本身就是農民,整天忙於農活,缺少對精神病患者的監管。在這種情況下,精神病患者整天閒逛,一旦病情發作,就很容易傷及他人。同時,精神疾病易反復發作,很多家庭因反復送病人入院治療而至貧,家庭條件差的根本就難以承受,因此仍有很大一部分病人沒有得到很好的治療,一旦病情發作,就會成為社會安全的隱患。

  賴聲洪認為,對精神病患者的管理應當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中,各部門既要各司其職,又要齊抓共管。衛生系統應負責精神衛生的基本知識和精神疾病的基本治療;民政系統對經濟上有困難的精神病人應提供義務救助;公安系統則要把轄區內的精神病患者列為重點人口管理,對特殊的精神病患者犯罪情況,由公安機關執行強制性的義務監督和強制治療。社區、村委會應做好精神病患者的監控,及早發現精神病患者的發病徵兆並督促監護人對患者進行約束、治療。政府財政部門要增加拔款,解決強制入院病人的醫療費用;完全治愈的病人應由當地勞動部門和所在社區協調安置,以防再次發生危害社會治安行為。

  寧夏大學法學院教授劉淑媛則提出,目前,我國對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的法律不完善,缺少實施細則。加大對精神病患者的保護和管理,首先就要加快我國的精神衛生立法工作,應儘快將精神衛生法納入全國人大的立法規劃,爭取早日用法律手段抑制精神病患者犯罪現象的發生。

  “我們需要保護精神病患者的合法權益,但也不能因此而損害正常人的合法權益,要通過立法,以法律的形式保護和尊重精神病患者的合法權益,同時有效地解決精神病患者帶給社會的意外傷害,解決個人權利與社會利益保護的兩難困境。”劉淑媛説。 (記者 潘從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