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中國圖文 >

發改委等發通知要求取消停止社會團體部分收費

發佈時間:2010年12月28日 05:4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日報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本報北京12月27日電 (記者朱劍紅)國家發改委等部門近日發出通知,決定自2011年1月1日起取消和停止社團部分收費。本次公佈取消的社團部分收費涉及三大類20項,包括有關社團開展各類評比達標表彰活動,向企事業和基層單位及個人收取的申報費、評審費、評價費、評比費、獎牌證書費等各種收費;有關社團接受委託開展職稱評審工作向被評審者收取的評審費、評定費等各種收費;有關社團開展培訓活動收取的學分證書費等。

  據介紹,此舉是為了進一步規範社會團體收費行為,減輕企業和相關當事人負擔。通知要求各有關部門應督促社團嚴格執行本通知規定,對公佈取消和停止的收費項目,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絕執行。對公佈取消的收費不得以其他名目變相繼續收取。通知還規定,各社團收取與本通知公佈取消和停止相類似費用的,也應于2011年1月1日起一律取消或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