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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強制拆遷將取消 兩次徵求意見真正尊重民意

發佈時間:2010年12月27日 02:5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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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中國歷史上的第一次

  國務院法制辦12月16日公佈了《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次公開徵求意見稿)》全文,再度就“新拆遷條例”立法徵求公眾意見。根據意見稿,行政強制拆遷將取消,須由政府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被稱為“新拆遷條例”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12月15日起第二次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行政法規出臺前兩次公開徵求意見,這在新中國的歷史上還是第一次。

  今年1月29日,國務院法制辦對《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徵求意見稿)》首次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對此,社會高度關注、討論熱烈。

  首次徵求意見後,國務院法制辦會同有關部門對反饋的意見和建議逐條進行了整理、分析,選取40多個典型城市就建設用地來源、房屋拆遷和土地徵收等情況進行了專項調查統計。經過多次論證,聽取專家、有關機關意見之後,形成了此次的二次徵求意見稿。

  收集6萬多條意見建議

  根據國務院法制辦披露的信息,今年初首次徵求意見時,共收到意見和建議65601條,其中,3950條意見是針對房屋徵收過程中的強制搬遷提出的。

  此次徵求意見稿最大的亮點,是規定“強制拆遷”只能是由政府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曾引發眾多矛盾的“行政強拆”“壽終正寢”。

  從2007年著手起草條例草案以來,政府主管部門先後組織召開過43次各類座談會、論證會。在對第一次公開徵求意見收集的6萬多條意見和建議進行了長達10個多月的研究、論證之後,修改後的條例再一次公之於眾。這些舉措,無疑表現出政府部門對民意的充分尊重。

  新條例主要阻力在哪

  北京大學法學院王錫鋅教授近日在接受採訪時指出,從1月29日公開徵求意見稿以來,差不多已經是“十月懷胎”了,應該説有一些阻力。我們如果一定要去推測背後的這種阻力,那麼恐怕就是地方政府長期以來對土地財政的過分依賴,這應該是一個重要的原因。

  在談及拆遷條例修改進程時,王錫鋅向記者轉述官方有關人士的説法稱,拆遷條例的修改刻不容緩,但涉及很多大的問題,有很多難點,具體進程的時間表還沒有。

  這些難點,包括地方政府的阻力。在拆遷條例之下,可以由開發商主導拆遷。而開發商基於利益驅動,傾向於快速拆遷。這與地方政府的土地財政利益一致。

  國務院法制辦主任曹康泰在接受採訪時,將新拆遷條例出臺之難概括為:首先面對的是如何界定公共利益的問題。他表示,新條例將會採取列舉的方式界定公共利益,且傾向於採取對公共利益進行範圍較窄的界定。

  第二個困難為徵收程序。曹康泰説,包括徵收程序由誰啟動等問題都需要徵收條例作出規定。此外,補償問題也是難點,“法制辦傾向於按市場價格補償”。參與新拆遷條例討論的多名專家告訴記者,新拆遷條例制訂阻力重重,多來自地方政府。

  真正尊重民意

  徵地搬遷,一頭事關經濟發展,一頭係著群眾利益。面對紛繁複雜的意見,面對不同群體的建議,更需要法規制定者“慧眼識珠”,體現出合理訴求,保護好合法利益,而這也才是對民意的真正尊重。

  談到城鎮化進程提速,拆遷熱點和難點,王錫鋅強調政府要採取鐵腕手段,去扼制各種各樣的“野蠻拆遷”和“暴力拆遷”。要扼制“野蠻拆遷”、“暴力拆遷”,還要有硬的問責制度,來嚴厲扼制各種各樣的“野蠻拆遷”,脅迫式的拆遷。

  北京大學法學教授姜明安表示,第二次徵求意見稿的法律監督制度比過去完善了,比如新增了監察機關要進行監督、審計機關要進行審計監督、人大也要做好監督。

  針對條例第二次徵求意見稿變“行政強拆”為“司法強拆”的問題,遼寧一位曾經負責拆遷的基層拆遷辦主任在接受記者採訪時,對此表示歡迎。他認為,如果新條例出臺,相信無論是拆遷方還是被拆遷方都會非常歡迎。老百姓也會更願意配合。

  自2001年“強制拆遷”寫進《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至今已走過10年的歲月。根據意見稿,行政強制拆遷將被取消,見證著我國在民主法治道路上的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