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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頻]臺軍出手整頓風紀

發佈時間:2010年11月23日 21:5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CN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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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海峽兩岸


    中國網絡電視臺消息(海峽兩岸):  
    主持人:歡迎您繼續關注《海峽兩岸》。22號,台灣行政機構通過了政風機構人員設置條例第11條修正草案。台灣法務部門負責人表示,本次修正是為了在台灣軍方設置政風機構。未來軍方除了內控機制之外,也引進外控機制,形成雙軌並行、複式監督。那麼台灣軍方的政風機構是幹什麼的?法務部門為什麼要修改相關條例在軍方設置政風機構?今天就這些方面的話題我們通過衛星連線的方式邀請台灣的兩位嘉賓共同來介紹。一位是時事評論員黎建南先生,一位是台北大學教授鄭又平先生,二位好。

  黎建南:李紅好,各位觀眾朋友大家好。

  鄭又平:李紅好,各位朋友們大家好。

  主持人:好的,在我們探討相關話題之前先來了解一下背景情況。

  日前,台灣法務部門負責人透露,臺軍正在研究設置一個政風機構,整飭臺軍官兵的不法行為。

  據台灣媒體報道,其實早在去年的7月,臺軍就已經決定要整理這個政風機構,希望通過政風機構和現有的督察機制相結合,採用“雙軌並行、複式監督”的方式,形成全方位的防弊機制。臺軍高層表示,最近幾年軍中腐敗現象越來越嚴重,讓人十分擔憂,未來要儘量在官兵心目中建立起“不願貪、不能貪、不必貪、不敢貪”的信念與風氣。

  日前,台灣法務部門負責人已經將臺軍成立政風處的提案,提交到了立法機構。但是在會期結束前,沒有完成修法。法務部門正在密切關注法案的審查,期望能夠儘早通過。

  主持人:剛才我們也看到了,台灣軍方是想設置一個政風機構,那我首先想請問一下黎先生,台灣軍方設置政風機構主要是想用它做什麼?

  黎建南:一個抓貪腐的機構,抓官箴,品性,官員的品性以及官箴,以及貪腐行為。可是監管政風效果不彰,甚至發現有時候是掩護軍方做一些不好的事情,所以馬英九要查的時候,有的時候官官相護,很難查起。所以這個時候就覺得説,要把軍中的政風能夠改善,不要再發生一些荒唐走板的事情,所以這個時候覺得説,設置像文官系統一樣,有專屬政風單位,然後跟原來的軍中不相隸屬,這樣子可能會達到一個相當效果。

  所以這整個的事情給大家寫個順口溜幫大家了解,就是台灣軍方設政戰,老蔣時代防共幹,小蔣反獨反統戰,登輝時代沒事幹,阿扁時代變買辦,軍風敗壞軍紀亂,小馬上任想改善,官官相護先砍斷。不要完全是你軍中去查,先砍斷,讓法務系統能夠進來。

  主持人:按照剛才黎先生的説法,台灣軍中本來是有這樣所謂政風機構的,現在設置這樣一個,主要是原來的政風機構似乎沒有發揮應有作用,比如説出現了一些軍風軍紀問題。鄭教授據您了解,原來台灣軍方如果發生一些弊案,或者是一些違法亂紀事情發生時,原本設置機構是怎麼來管的?都發生過什麼樣的事情?

  鄭又平:台灣軍方在過去幾十年發展過程當中,從原來還算是不錯的軍紀,一直到最近這幾年我們看到台灣軍紀敗壞,整個軍中貪腐作風開始橫行,而且買官賣官傳聞不斷。當然這跟當時執政團隊自己本身貪腐有密切的關係,但是台灣軍隊本身,作為一個特殊機構,軍隊就是要強調團結,強調忠誠,更是一個封閉體制。而且在軍隊裏面,因為層層相扣,學長、學弟之間關係非常密切,人情壓力在所難免,這也就是説明了為什麼剛剛黎建南講的會有官官相護的情況。而不只是這樣子,台灣軍隊因為過去長期向美國購買大量沒有必要的這些軍事裝備,所以台灣的軍隊部門軍事預算甚至於可以高到台灣總預算將近50%,這樣子龐大的預算當然也造成了貪瀆的溫床。過去如果出現問題的話,我們看到的就是由監察部門,或者是軍隊裏面的軍事檢察官來查查弊案,但是正因為這種官官相護,人情壓力,以至於過去要查貪腐,查各種軍中風氣敗壞,一直沒有明顯的成效。台灣的軍隊最近這幾年我們看到很多的問題,譬如説造假的風氣非常盛行,這個造假的風氣,從裝備檢查的時候會去虛報浮報自己的設備。比如説,在做體能測驗的時候,最近傳出來台灣飛彈指揮部一個上校軍官,因為自己體能不好,他就要求他的部屬替他假造體能測驗的分數,甚至於捏造各種報告。除此之外,台灣的空軍官校還出現了空軍官校裏面的教練機明明沒有檢測,但是這些不屑廠商勾結空軍官校裏面這些負責的軍官去假造所有的檢測報告。當然還有,在阿扁時期出了名的買賣軍官,買官賣官的弊案,當時台灣的軍事部門全面徹查,他當時要求是一個都不能放過,所以寧可是勿縱,將來再求勿枉,查出來的案子高達910個案子,雖然説這910個人裏麵包含了台灣軍事部門的發言人,立院的發言人,包含了軍事部門的軍法司司長,還有甚至於包含了情報局局長,後備司令,還有憲兵司令,到最後真的判刑的只有一個人,外界就覺得説,怎麼可能910個人接受調查,只有一個人最後能夠判刑呢?

  不僅是這樣子,所有採購,也有很多人認為説軍事採購弊案很多。有名的案子,像拉法葉案,像過去幻像機的採購案,都是已經鬧到國際上風風雨雨,除此之外大大小小的採購,很多外界都懷疑説,事實上裏面不無可能在裏面有很多的弊案,弊端的産生。貪瀆也是一個,還有不當管教,現在有很多軍官,很多基層士官對於士兵管教是用極為不合理,甚至於不人道方式在管教。不只是這樣子,甚至於連退伍之後這些軍人保險金,還有眷村改建,都傳出來各種弊案。台灣軍隊有人説是:苦幹實幹,軍閥審判;大混小混,一帆風順,這樣子一個傳言,雖然説有可能是外界誣衊,但是我們也必須要説無風不起浪,不可能全部是空穴來風,對於台灣今天軍隊的問題,大家都很痛心,而且軍隊不只是這樣子,現在的軍人還出現了不知為何而戰,就是台灣現在軍隊的使命跟任務到底是什麼,都已經説不清楚,這也難怪整個軍隊裏面弊案頻傳。

  主持人:剛才鄭教授給我們舉了很多例子,也説明了台灣軍中現在的確出現了監控不利,懲治不嚴這樣狀況,比如説我們通過台灣媒體也看到,除了剛才您談到的軍中行政體系有貪瀆行為之外,比如説軍中普通士兵拍不雅照片,還有吸毒,還有進行體罰等等,頻頻爆出,對於台灣軍方設置政風機構,現在我們看到是法務部門修正了原有的條例,是由法務部門來&&,我想請問一下黎先生,為什麼法務部門要介入這件事情?

  黎建南:我們知道,讀法律的人最怕兩種人,一種人就是把法律玩死的人,這個人代表人物就是陳水扁,另外一個人就是被法律困死的人,這個人代表人物就是馬英九。馬英九的個性就是這樣子,他不敢用行政命令,其實他假如要有效果的話,他現在可以成立專案小組,下命令完全徹查這幾年來軍中有多少弊案,問題在哪。但是馬英九覺得説,要法律有根據他才敢去做。原來的政風機構人員設置條例,只適用於文官,並不適用於整個軍事系統,所以這個時候就是想説,先讓依法有據,所以就先修改條例,修改條例以後,台灣法務部門這個時候可以有法律根據,就去了解軍方在整個政風方面,以及所有的處置方面是否有不當或者不法,就可以去辦理這件事情,所以這也是説,決定要通過這個。不過現在行政機構雖然通過了,目前軍方已經開始有些反彈,再送到立法機構,讓這些議會來通過的話,可能問題還重重。所以等通過了以後,還要有一個施行辦法,這個時候不知道要拖多久,所以我們可以講,這是馬英九一個個性,所以這個到目前來講只是引起大家一個探討,真正發生效果,這個日子可能還有一段時間吧。

  主持人:也就是説現在只是行政部門通過了這樣一個條例,未來是不是能落到實處,能夠真正在軍方實施,還是需要很長的時間。鄭教授我想了解一下,台灣當局其它部門有沒有設置這種政風機構?

  鄭又平:台灣設置政風機構,正如黎建南稍早介紹已經過的,有歷史淵源,但是真正政風機構法源是在1992年正式公佈的,叫做政風機構人員設置條例。根據這個條例,整個政風體制是由法務部門來作為主管機關,然後在全台灣各級政府機關,以及各個公營事業,都會要設立政風人員制度,原來目的就是要反貪污、反貪腐、反浪費。這個工作又要分成兩種,一個叫做調查性工作,一個叫預防性工作。調查性工作,政風人員本身是沒有司法警察這種強制逮捕、搜索或者是羈押任何權利,能夠做的只是協助檢調單位,包含調查局在內,包含檢察官去調查貪腐,貪污或者是浪費的作為。真正要做的還是作為一個防腐劑,有預防性功能,使得所有這些政府機關或者是公營事業機構都能夠避免這些弊端。這11條就是現在正要修改的,這11條的説法是説,民意機關,軍事機關及公立各級學校不適用本條例。換言之,軍事機關就是軍隊,還有學校,還有民意機構,是可以不要設置政風機構的,但是一旦不設置,這個問題就大了,因為過去我們只依賴軍中的督察體制,但是督察體制又因為有人情壓力,官官相護,甚至於督察體制本身都可能有問題,當然不可能能夠有效去杜絕軍中貪腐。台灣政風部門從1992年設置到今天,事實上發揮了蠻多功能,也的確是有效讓台灣所謂清廉指數能夠有所改善。但是軍隊的問題,可以説正如同我們前面所探討的,層出不窮,讓台灣的主政者,執政團隊是相當困擾,馬英九上任之後,他們就清楚地提出來,檢討了台灣的軍隊,這樣子發展是讓人憂心的,如果台灣軍隊不引進外來政風體制,恐怕這個問題會愈演愈烈,當然這也就是為什麼過去雖然軍隊是在例外條款裏面,但是今天我們總算看到軍隊要設置政風人員了。

  主持人:那麼黎先生您認為台灣軍方設置政風機構,引入外部的機制是否有利於政風的管理?

  黎建南:的確,就像鄭教授剛剛講,台灣現在軍中好像給人家感覺管理失序,監督整個失控,在這樣情形之下,所以就是考慮到軍中官官相護,第一個官官相護,第二個動輒講説這是機密,不讓人家進去查。但是外面會感覺到很多問題,這個時候所以叫裏面的政風去查,根本沒有辦法查出來,所以這個時候覺得説,應該由外面來比較公正,比較客觀。這個時候所以想説法務部門定這個條例,但是我覺得説,對軍中來講多少會有一點嚇阻作用,但實際效果不回答,為什麼呢?因為法務部門的政風單位,他查的時候他會有兩個作為,第一個,如果是行政上管理不當,要懲處的話,他是送給單位的主管去處理,比如説這個人常常上酒家還是幹什麼,叫主管給他記過,或者給他調職,這個叫行政處分。第二個,如果發現到説,可能牽涉到違法,牽涉到舞弊,就像剛剛鄭教授講的他本身沒有司法調查權,但是他就會移交給調查局,讓調查局去辦理,去查這個事情,可是在軍中偵查調查系統又是屬於軍法單位,又是屬於軍中,所以懲處又回到軍中長官,不法又回到軍法機構,這個時候又會發生官官相護的一個問題。所以我剛剛講説效果不大,姑且不要講這個條例通過,不知道要通過多久,條例出來了,還要一個實施辦法,不知道又要拖多久。就算都通過了,那你能發揮的作為也是很有限,因為最後又回到行政長官,軍事長官,又回到軍法單位,台灣的法務部門能插手有限。所以整個情形寫一首順口溜來形容:軍中事務得保密,看似合情也合理;問題是在若舞弊,防止偵查推機密;官官相護蒙到底,這就變得沒道理,雙軌監督有創意,只怕實行不容易。

  鄭又平:由法務部門政風司發的新聞稿,新聞稿裏面説,法務部門為了要落實政風機構人員設置條例第11條的修正,就約了軍方,還有研考會,還有人事行政局各單位來協調,就在這個新聞稿裏面先否認了説,他們不準備在軍令作戰系統裏面設置政風人員的規劃,也就是説,將來政風人員只在軍政系統,而不在軍令系統裏面去設置。為什麼呢?説軍方先提出來説,軍事作戰跟文職工作性質是不一樣的,所以政風職務不是在監軍督軍的工作,而且你們這些政風人員不具有軍階,所以對於軍令,也就是軍隊實際作戰體系這一塊,還是應該由軍事監察人員來執行任務,執行職務。換言之,這個新聞稿就點出來了,台灣軍方到現在還是有意無意在抗拒整個政風體制,政風人員在軍隊設置情況。而且我們也清楚知道,過去台灣軍中督察體制,監察體制行之有年,但是問題是説,第一個,層級不夠高;第二個,事權分散。所以現在軍方説,我們設一個總督察長的位置,可是即便是這樣子,依然沒有辦法解決所謂的人情壓力,或者是內部的官官相護。

  主持人:從鄭先生的觀點來看,現在軍方內部對於設置一個外力介入的政風機構似乎還有一種抵制的態度,按照黎先生的分析,這個法案真正落到實處的時候還是遙遙無期的,那麼這個政風機構到底將來能不能夠在軍中發揮作用,整治現在軍中的不良風氣,真是有待觀察,非常感謝二位嘉賓對以上話題所做的介紹和分析,謝謝。

  黎建南:謝謝。

  鄭又平:謝謝。

  主持人:好,觀眾朋友感謝您收看這一期的《海峽兩岸》,下期節目我們再見。
   (責任編輯:杜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