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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房者感嘆:買房小門檻 “伸縮”還挺大

發佈時間:2010年11月22日 16:3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北京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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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房屋銷售價格同比漲幅連續6個月回落,限購、加息、取消利率優惠……在史上最嚴厲調控政策不斷加碼之後,初冬的樓市似乎也在緩緩降溫。然而,在這個僵持時刻出手買房的人們卻發現,看似板著面孔一臉嚴肅的規定,一旦實際操作起來,並非沒有“通融”的可能,各種小門檻伸縮自如,彈性還挺“好”。

  暫住證之變通——

  “為了證明自己的信用就去造假?”

  對於在這個節骨眼兒上買房的人而言,各種小門檻的彈性給他們帶來了方便,但同時也暴露出了白紙黑字的規定在具體操作中讓人們有了鑽空兒撿漏兒的可能。

  蘇淇(剛剛在天津購買了小家庭的第二套房産):

  我這已經是第二次買房子了,按説一回生二回熟,可就算讓我再買一遍,好多事我還是弄不明白。

  我愛人工作、戶口都在天津,我一直在北京工作,戶口也在北京。上個月我們在天津買了套房子,雖然房子買到手了,可是過程還真挺坎坷的,岔子就出在貸款手續上。樓盤銷售告訴我們,按照現在的規定,雖然這套房子貸款人是我愛人,房産證上寫的也是他的名字,但是外地戶口的配偶,必須提供在天津的暫住證。可我根本不在天津“暫住”啊!

  我又打電話到銀行問,銀行也這麼説。沒辦法,我只能找一直聯絡我們的代理仲介。其實,在天津找個有房産的朋友,簽份租賃合同,再拿到派出所辦個暫住證也不是辦不到,但是,銀行需要這些手續是為了證明我們有還款能力,現在這個狀況反而變成了要我去造假來證明自己的信用。不知道是不是我這麼較勁把他給煩著了,説是幫我想想辦法,結果後來真的不用開了。看來這所謂必須的“規定”其實還是能有點兒彈性的。

  “我借了個房本,不到五分鐘就辦好了”

  董曉玲(本月初在北京買了一套二手三居室,為了買房專門辦了張暫住證):

  雖然我老公戶口在北京,但是我現在在河北讀研,戶口還在學校,買房子的時候仲介説我得去辦張在北京的暫住證,我們馬上就聯絡了一個在北京有房産的朋友,借了他的房本,到派出所沒用5分鐘就辦好了。我覺得好多規定,尤其是有些貸款的規定挺虛的,比如收入證明,我有個同學去年買房子,單位開的收入證明錢不夠,他就又到朋友開的公司弄了一張,補開了兩千塊錢,説是自己兼職。我當時還樂,説這麼假的事兒誰信哪?最後他還真通過了。

  首套房之變通——

  “你敢貸,我就敢批,大不了最後收房子”

  儘管高高在上的調控政策表情嚴厲,但是為了能順利買賣房子,做成一筆筆生意,在交易流程的重要環節上總會有“熱心人”為客戶們出謀劃策,想出各種變通的招數。

  蘇淇:暫住證省了,到銀行面簽合同的時候又出了新狀況。本來仲介告訴我們用我愛人的公積金貸款最多可以貸50萬,可是沒想到到了簽約現場又變成只能貸46萬,因為我們是二套房,即使不在一個城市也得首付五成,兩天之內,我們得再籌4萬現金去,有點措手不及。這時候,仲介和銀行的同志都挺熱心,幫我們想了一個通融的辦法:因為我愛人的戶口是單位的集體戶口,上面顯示的婚姻狀況還是單身,辦貸款的同志就跟我們商量,要不就辦成我愛人一個人買的房子,能算首套,貸款就沒問題了。可我一琢磨,不能為了幾萬塊錢就把我們這“家”給拆開了,就咬牙又湊了4萬塊錢,麻煩就麻煩點兒吧!

  就我這次買房的實戰經歷,我也不知道自己是運氣特別好呢,還是事實上大家都碰上過這種説説也能過去的小門檻?

  王先生(某大型地産仲介東城區門店業務員,從業四年):

  我們大公司一般都儘量要求手續比較正規,但是實際上好多事兒都是可以變通操作的。你不是首套房我們可以想辦法幫你做成首套,不是五年以上的房子我們也能做成五年以上……

  前段時間我有個客戶已經有套房子了,但是沒貸款,想做成首套房,我們就給他想了個辦法,在他的房本上把他媽的名字寫上,他媽名下沒有房子,他又已經結婚了,這一下就變成他和他媽兩個家庭共有一套房,他再買的那套就能算是首套。這招也不是我想出來的,應該是大家的經驗總結吧!我們大公司還不願意冒風險,為了一個單子弄出什麼事兒,好多小公司花招更多。

  我以前辦手續的時候也跟銀行的人聊過,有個哥們兒就説:“你敢貸,我就敢批,大不了最後我們收房子。”

  公證書之變通——

  “朝陽不辦西城辦,同樣手續彈性咋這麼大?”

  張智博(上月在北京南三環附近購買了首套房産):

  我買房子被一張公證書折騰慘了。

  貸款批下來之後,仲介通知我去公證處辦一張委託公證,委託他們替我領房本,然後拿到銀行去作抵押。

  第一家是個在朝陽區的公證處,等號就等了兩個多小時,進去之後,公證員説必須要有房子的産權證;可仲介信誓旦旦跟我們説前一個禮拜還來這兒辦過,拿的就是跟我們一樣的手續,完全沒問題。但公證員堅持説現在規定變了。更可氣的是,我們出來之後碰見另一個仲介從對面房間出來,也是和我們一樣的手續,就辦成了。

  第二天又約了另一家東城區的公證處,倒是不用等,但公證員説現在只能公證其中的一條,剩下的要等過完戶我拿到房本再來一趟,公證剩下的事項。問他們為什麼以前能辦,公證處的人説就是從這個星期開始這麼規定的。

  沒辦法,最後又約了第三家在西城的公證處,還是這些手續,十幾分鐘就辦好了,一個多小時後就拿到了公證書。

  我就奇怪了,雖然現在公證處不是國家的司法部門了,但是同樣的手續和內容,尺度怎麼會差這麼大?

  陳宇(上月底在北京購買了一套48平方米的一居室,上周完成過戶):

  現在貸款政策嚴,我的收入證明不太夠,第一次申請貸款沒通過,仲介就安慰我説,沒事兒,可以去別的跟他們公司關係好、有合作的銀行申請。聽他們説,大的銀行不太在乎這些個人的小貸款,但是不少小銀行挺重視這些業務的,銀行的人也有任務量呢!多試幾家,肯定有能通過的,最後不僅真申請下來了,還趕上了個七折利率的末班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