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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十二五規劃建議”前瞻中國“大外交”

發佈時間:2010年11月17日 17:0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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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10月18日,中國共産黨第十七屆五中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十二五規劃的建議》(以下簡稱《建議》),《建議》分為十二個部分、五十六條,全文一萬八千多字。由於中國日益融入國際社會,國內與國際兩個大局日益緊密互動,新時期的中國對外工作呈現全方位、多領域、“大外交”的蓬勃發展勢頭,因而《建議》的多個部分不同程度涉及到了未來五年的中國對外工作,相關闡述具有重要指導意義。

  《建議》在“導語”部分,開宗明義、高屋建瓴地界定了“十二五”時期的時間“節點”與特殊意義,指出,“十二五”時期(2011-2015年)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是深化改革開放、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攻堅時期”。

  《建議》的第二條是“十二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的“國內外環境”,指出,綜合判斷國際國內形勢,我國發展仍處於“可以大有作為的重要戰略機遇期”,既面臨難得的歷史機遇,也須面對諸多可以預見和難以預見的風險與挑戰。強調要增強“機遇”意識和“憂患”意識,科學把握髮展規律,主動適應環境變化,有效化解各種矛盾,“更加奮發有為地”推進我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建議》對中國在“十二五”面臨的國際環境做出了明確的戰略判斷,強調要“繼續抓住和用好我國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主張“抓住機遇”、“大有作為”,這對開展並做好未來五年的中國對外工作,可謂是畫龍點睛。二十一世紀是中國崛起與實現“民族復興”的世紀,其中,實現“完全崛起”的時間“節點”是新中國成立一百週年,也即2049年前後或二十一世紀中葉。而實現“基本崛起”的時間“節點”則是2020年,也即中國共産黨建黨一百週年(2021年)之前,“十二五”(2011-2015年)正好處於中國實現“基本崛起”與“全面小康”的前夜,不可謂不關鍵,“十二五”的中國外交堪稱重任在肩。

  準確研判國際形勢是做好對外工作的前提,《建議》的第二條對當前與“十二五”的國際形勢作出了精闢而辯證的論述:一方面,和平、發展、合作仍是時代潮流,世界多極化、經濟全球化深入發展,世界經濟政治格局出現新變化,科技創新孕育新突破,“國際環境總體上有利於我國和平發展”;另一方面,國際金融危機影響深遠,世界經濟增長速度減緩,全球需求結構出現明顯變化,圍繞市場、資源、人才、技術、標準等的競爭更加激烈,氣候變化以及能源資源安全、糧食安全等全球性問題更加突出,各種形式的保護主義抬頭,“我國發展的外部環境更趨複雜”。面對機遇與挑戰並存交織、複雜多變的國際形勢,《建議》要求“冷靜觀察,沉著應對,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把握好在全球經濟分工中的“新定位”,積極創造參與國際經濟合作和競爭的“新優勢”。

  《建議》的第三條是制定“十二五”規劃的指導思想,這對“十二五”的外交工作同樣具有指導性,因為“外交是內政的延續”、“外交為內政服務”。《建議》強調以科學發展為“主題”,以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為“主線”,鞏固和擴大應對國際金融危機衝擊成果,促進經濟“長期平穩較快”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打下“具有決定性意義的基礎”。“十二五”時期的中國外交應繼續服從與服務於國內發展大局,而作好外交工作本身也需要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科學辦外交”。

  《建議》第十七條“發展海洋經濟”體現了與時俱進的創新精神,反映了中國經濟發展的重要新思路,即開拓海洋。《建議》提出,堅持“陸海統籌”,制定和實施“海洋發展戰略”,提高海洋開發、控制、綜合管理能力。科學規劃海洋經濟發展,發展海洋油氣、運輸、漁業等産業,合理開發利用海洋資源,加強漁港建設,保護海島、海岸帶和海洋生態環境。“保障海上通道安全,維護我國海洋權益”這一條尤其具有現實針對性與前瞻性,當前國際與周邊海洋形勢持續升溫、異常複雜,海權角逐加劇,中國的海洋“維權”面臨諸多嚴峻挑戰,迫切需要強化海權意識、加快制定海洋戰略、完善“海洋外交”。

  《建議》第二十二條是“積極應對全球氣候變化”,隨著全球氣候變化愈演愈烈,“氣候外交”變得更加重要,中國將面臨越來越大的國際壓力,對此,《建議》強調堅持“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積極開展應對全球氣候變化國際合作。

  《建議》第三十九條是“繁榮發展文化事業和文化産業”,當前,軟實力在綜合國力競爭中的地位日益重要,中國和平發展面臨的國際輿論環境與話語權鬥爭形勢仍將複雜嚴峻,“文化外交”與國家形象建設任重道遠,《建議》為此提出,加強對外宣傳和文化交流,創新文化“走出去”模式,增強“中華文化”國際競爭力和影響力。

  《建議》第十一部分是“實施互利共贏的開放戰略,進一步提高對外開放水平”,該部分規劃的是“十二五”時期的對外經濟工作,屬於在中國“大外交格局”中舉足輕重的“經濟外交”。《建議》明確提出了中國經濟“對外開放模式”的“升級”與“轉型”要求,即由“出口和吸收外資為主”轉向“進口和出口、吸收外資和對外投資並重”,實行“更加積極主動”的開放戰略,不斷拓展新的開放領域和空間,擴大和深化同各方“利益的匯合點”,同時“有效防範風險”。

  第十一部分具體又包括四個方面,分別是“優化對外貿易結構”,繼續穩定和拓展“外需”,促進出口結構轉型升級與貿易收支基本平衡;“提高利用外資水平”,注重完善投資“軟環境”,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擴大服務業對外開放;加快實施“走出去”戰略,發展海外工程承包,擴大農業國際合作,深化國際能源資源互利合作,逐步發展我國大型跨國公司和跨國金融機構,擴大人民幣在跨境貿易和投資中的作用,完善跨部門協調機制,維護我國海外權益與防範各類風險;“積極參與全球經濟治理和區域合作”,推動國際經濟體系改革,促進國際經濟秩序朝著“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發展,反對各種形式的保護主義,加快實施“自由貿易區”戰略,深化同“新興市場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的務實合作,增加對發展中國家的“經濟援助”。

  隨著中國GDP總量在2010年躍居世界“第二”,中國在國際經濟中的話語權與競爭壓力同步增大,“十二五”的“經濟外交”必將大有可為。

  《建議》第五十五條是“積極創造有利的外部環境”,屬於“傳統“與“嚴格”意義上的外交範疇,集中體現了“十二五”時期中國外交的精神風貌,可謂未來五年中國外交政策的“高度濃縮”。

  第五十五條首先闡明了新時期中國外交的方針路線,即高舉和平、發展、合作旗幟,奉行獨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堅持走“和平發展道路”,堅持“互利共贏”的開放戰略,維護我國“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同世界各國一道推動建設持久和平、共同繁榮的“和諧世界”。

  第五十五條接著論述了中國外交的“佈局”,基本上延續了“四個佈局”的一貫思路:一是針對發達國家,提出“擴大交流合作,增進相互信任,提高合作水平。”“發達國家是關鍵”,對發達國家外交強調的是增加“互信”、減少相互猜忌與疑慮;二是針對周邊國家,提出“深化睦鄰友好和務實合作,維護地區和平穩定,促進共同發展繁榮。”“周邊是首要”,“周邊外交”強調的是“深化”、“做深”、“做實”與“精耕細作”,當前尤其需要防範“域外國家”在中國周邊利用甚至製造矛盾、離間中國與鄰國的關係;三是針對發展中國家,提出“加強團結合作,深化傳統友誼,維護共同利益。”“發展中國家是基礎”,中國自己也是發展中國家的一員,新時期對發展中國家外交強調的是“加強團結”,當前尤其需要警惕發達國家給中國戴“高帽子”、分化中國與其他發展中國家的關係;四是針對國際組織與多邊機制的“多邊外交”,提出“深入開展,積極參加國際合作。”多邊不僅是“重要舞臺”,還是參與國際合作與競爭、博弈國際新秩序的“前線”與“重要陣地”,中國的“多邊外交”將更加注重增進國際機制改革話語權與制度性權力。

  第五十五條最後指出了中國外交的兩個重點領域:一是針對中國不斷增加的“海外利益”,提出“維護我國海外公民和企業正當權益”;二是針對全球化、信息化、大眾化的“外交新時代”,提出“加強公共外交,廣泛開展民間友好交往,推動人文交流,增進中國人民同各國人民相互了解和友誼。”

  展望未來五年,國際形勢風雲際會,中國的和平發展方興未艾,中國的“大外交”將從“新的歷史起點”出發,繼往開來、推陳出新,迎難而上、乘風破浪,譜寫無愧於偉大時代的嶄新篇章。(陳向陽 中國現代國際關係研究院世界政治研究所副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