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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總署強調境外購物超5000元入境要徵稅(圖)

發佈時間:2010年11月14日 04:5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揚子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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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對旅客所帶的筆記本進行查驗。 本報資料圖片

  隨著國外“打折季”的臨近,不少大牌的“粉絲”也開始“蠢蠢欲動”,不過海關總署今年頒布的54號公告明確規定:自8月1日起進境居民旅客攜帶超出5000元人民幣的個人自用物品,經海關審核確屬自用的,海關對超出部分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徵稅,對不可分割的單件物品,全額徵稅。“一部iPad要徵1000塊的稅,我買來只有4000多。”“5000元人民幣的限額,一個大牌的包包也不止這個價吧?”……54號公告讓喜歡到國外“掃貨”的人們一時亂了陣腳。對於如何查驗的問題,海關有關人士表示,那些經常往來代購或者具備代購條件的人,比如旅行社的領隊等,都是海關重點“關注”的對象。

  商務部坐不住了!

  向海關總署發出諮詢函

  54號公告引起各方熱議,尤其是iPad入境是否該納稅,該繳多少稅已成熱門話題。海關向iPad徵收千元關稅的事件逐漸“發酵”。近日向海關總署發送了一份諮詢函,認為中國加入WTO後的重要承諾之一就是對各類計算機實施零關稅,海關向iPad徵收1000元進口稅與WTO規則不一致,20%的稅率過高,iPad完稅價格被高估。海關總署負責人則表示將於近期答疑解惑。

  留學生開始急了!

  從國外回來得“裸奔”

  針對54號公告,甚至有留學生發佈了“回國攻略”:回國用塑料袋裝行李,因為兩個手提箱就得2000元人民幣左右;iPad就地處理;回國只穿內衣內褲;課本、手機、電腦、MP4和相機全都扔掉,最好光著身子回來,保證自用物品金額低於5000元人民幣——結論:“裸奔”。對於這樣的説法,海關人員表示很誇張,其實在查驗現場,海關人員會根據旅客的實際情況酌情考慮,比如筆記本電腦、手機等屬於徵稅範圍的物品,明顯就是使用過的,即使旅客出境時忘了申報,一般海關人員也不會強行徵稅。

  4大提醒

  靠譜

  其實進境居民旅客只能攜帶5000元人民幣以內的個人自用物品,並不是新規定,為什麼會在今年特別強調,並加強查驗了呢?對此,一位旅遊業內人士分析認為,眼下很多大牌的化粧品、服飾網購、代購越來越盛行,就像“跑單幫”一樣,賺取地區差價,對國內市場造成衝擊,也造成了國家稅收的損失。這大概是海關在今年“舊規重申”的主要原因。需要特別提醒的是,遊客不能因此抱有僥倖心理,否則一旦被海關查到,還是要交稅。

  提醒1:

  太高檔的最好別買

  根據第54號公告:進境居民旅客攜帶超出5000元人民幣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經海關審核確屬自用的,海關僅對超出部分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徵稅;對不可分割的單件物品,則全額徵稅。簡單説來,就是太高檔的最好別買。化粧品也是不少人在國外購買的“主力”商品,如果你買了一堆價值8000元人民幣的化粧品,那麼可以減去5000元的免徵額度後再計算稅額,即(8000-5000)x 稅率。但如果你買了一個價值9000元人民幣的大牌包包,那就不能享受5000元的免徵額度,而是全額徵稅,即9000 x 稅率。

  提醒2:

  手錶“分段”徵稅

  名牌手錶也是不少人出國時喜愛購買的商品之一,需要提醒的是,手錶的稅率也不低,而且是“分段”徵收的。

  如果手錶價格在5000元至1萬元之間的,按20%的稅率徵稅;如果手錶價格超過了1萬元,則按30%的稅率徵稅。

  有的是按稅率徵稅,有的則是定額稅,比如現在大熱的iPad,就是定額稅,雖然它的價格還不到5000元,但是因為它屬於微型計算機,所以在入關的時候,就必須繳納1000元的定額稅。

  提醒3:

  保留“發票”很重要

  到國外購物的,多以“大牌”為主,而國內和國外“大牌”的價格懸殊也比較大,海關在徵稅的時候,以哪種價格為準呢?南京海關駐祿口機場辦事處工作人員表示,具體可登陸海關總署網站,搜索《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個人郵遞物品進口稅稅則歸類表》、《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個人郵遞物品完稅價格表》。需要提醒旅客的是,海關在審定完稅價格時,境外購買物品的憑證是重要參考資料,旅客最好能予以提供。如果旅客不能提供境外購買的價格憑證,海關人員會以國內售價為準,如果以此徵稅,對旅客來説就不太划算了。

  提醒4:

  帶出去的也要申報

  帶進來的貴重物品需要交稅,那麼在國內購買的相機、手提電腦等貴重物品帶出去時,也別忘了到相關窗口進行申報。

  記者在採訪中得知,有的旅客出境時攜帶有相機、手提電腦等貴重物品而沒有及時申報,結果入境時就要面臨徵稅的尷尬。被海關檢查人員查驗到後,將按照相關價格和稅率計算。

  海關人員提醒旅客,出境時自己攜帶的相機、手提電腦等超過5000元的貴重物品,要主動申報,以獲取申報單,作為入境時的免稅憑證。

  3大攻略

  離譜

  好不容易出一趟國,不“掃點貨”回來不甘心,但如果被海關“逮著”徵稅,那可就更不甘心了。俗話説,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網友們也在網上爭相曬起了“避稅攻略”。只不過這些攻略聽起來挺好,想操作還是有點離譜的。

  攻略1

  拎塑料袋出去背LV回來

  拎著塑料袋出國,背個LV回來。不是要徵稅嗎?索性出國的時候隨身拎包都省了,直接把錢啊、卡啊都塞進塑料袋裏,到了國外買下心儀已久的LV,直接將標牌一剪背身上,背在身上的包,回國的時候海關不查了吧?

  點評:這個做法聽起來很具操作性,而且對於那些在國外買大牌真正出於自用目的的人來説,更是顯得很實用。可百密一疏啊,您別忘了,按照規定,如果您背著LV出國的時候就得主動申報。總不能出境的時候就拿著塑料袋申報説,這是我的LV吧。如果不能提供申報證明,又不能提供在國內購買的憑證,回國的時候被海關“逮著”了還得一分不差的把稅給交咯。

  攻略2:

  用假名牌換真大牌

  塑料袋換LV風險太大,來個可靠點的,假名牌換真大牌。當然,這個方法依然針對自用人群。出國前就相中了PRADA的大衣,LV的包包,先整套A貨充“行頭”,出境前光明正大的主動申報:看好咯,這可都是我在國內購買的大牌啊。到了國外直奔專櫃,把朝思暮想的正品捧入懷中。回國過海關的時候,雄赳赳氣昂昂,遞上申報表,一齣完美的“偷梁換柱”就此落幕。

  點評:這個做法聽起來比塑料袋換LV要可靠一些,可兄弟姐妹們,這“投資”也比塑料袋大了去了,粗製濫造的假名牌咱申報的時候也沒勇氣、沒膽量遞給海關人員,就算鼓足勇氣遞了過去,別忘了,海關有項職能是緝私打假,這能逃過人家的“火眼金睛”嗎?

  得,花點血本整套精倣的A貨吧,起碼人多混亂的時候也容易矇混過關,可這價格也不便宜啊,甚至都能趕上稅錢了。

  更要命的是,最終回國的時候要想把正品帶回來,那可得先把偽品扔了才行,畢竟魚和熊掌不能兼得啊。

  攻略3:

  通過郵寄“曲線避稅”

  隨身攜帶“不方便”,能否採取“曲線政策”,把買好的東西從國外寄往國內呢?此外,據了解,應徵進口稅稅額在人民幣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關予以免徵,那麼可不可以多郵寄幾樣東西分攤稅費呢?這是不少網友打的如意算盤。

  點評:如今,郵寄渠道也在“嚴打”。據悉,為了加強對海外代購行為的監管,根據海關總署的公告,9月1日起,個人郵寄進境物品,海關依法徵收進口稅,但應徵進口稅稅額在人民幣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關予以免徵。個人寄自或寄往港、澳、臺地區的物品,每次限值為800元人民幣;寄自或寄往其它國家和地區的物品,每次限值為1000元人民幣。應徵進口稅稅額在人民幣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關予以免徵,那麼這個稅額如何計算呢?其實很簡單,進口稅額=完稅價格*稅率。以服裝為例,如果要從國外郵寄入境一件上衣和一條褲子,那麼稅額就為:(300+200)*20%=100元。

  稅率參考

  適用10%稅率的物品:

  食品、飲料、鞋靴、醫療保健及美容器材、傢具、文具用品、郵票等

  適用20%稅率的物品:

  紡織原材料、皮革皮毛及其製成品,攝影攝像、影音家電、空調、電冰箱及其配件、附件等

  適用30%稅率的物品:

  鐘錶及其配件、附件等

  適用50%稅率的物品:

  化粧品、酒類、煙草等

  影響不小

  讓香港自由行很“受傷”

  “5000元”這個門檻,讓香港的自助遊很“受傷”。記者昨日從南京多家出境遊組團社了解到,從今年9月1日起,對於進境旅客攜帶超出5000元人民幣的個人自用物品徵稅,海關方面明顯“收緊”,導致以購物為主的香港自由行業務量明顯減少。

  “香港自由行明顯少了很多。”一位旅遊業內人士告訴記者,香港每年有兩個打折季,即每年七八月的暑期,聖誕節、春節期間。從往年的接待量來看,十月、十一月也是很多年輕人選擇香港自由行的旺季。比如每年的“萬聖節”,很多商家也會推出打折活動,但是去的人明顯比往年少了30%。原來,雖然徵稅的規定早幾年就出臺了,但是此前的執行力度很小,大家都沒有感覺到。從10月1日開始,海關執行力度明顯加大,管理非常嚴格。很多年輕人獲悉此消息後,算算賬,覺得去香港“折騰”一下買大牌,算上稅費,在價格上佔不到便宜,就放棄了。同時,像往年到了十一月,很多年輕白領就開始摩拳擦掌,謀劃著十二月去香港“掃貨”,紛紛向旅行社打聽行程,“今年諮詢的人少之又少。”

  導遊一再叮囑

  不要買“大件”

  不過其他出境遊線路,如歐美方向、新馬泰或者海島遊,對遊客而言,觀光大於購物,沒有因為購物限制而放棄出遊。“我們都會一再叮囑遊客不要買"大件"。”一位旅遊業內人士介紹説,但是大牌的價格實在太吸引人,有些遊客抵擋不住“誘惑”就買了,也有偶爾僥倖過關的情況。他表示,比如買一塊名錶,價值一萬多元,戴在手上,海關沒有檢查是新表還是舊表。也有遊客買的名牌包包或者衣服,索性剪掉吊牌使用,有時也能“瞞天過海”。

  通訊員 陳銀健

  本報記者 楊娟 薛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