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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報關注河大車禍:"被捲入"者如何回應質疑

發佈時間:2010年10月26日 09:0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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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立公共事件的對話機制和處理機制,我們將能獲得更多的教益

  現在看來,幾天前發生在河北大學的車禍事件早已超出一般的交通事故,成為考驗公眾更考驗所有當事人的公共事件。

  在一個日益開放、透明的社會,只要在合法有序的框架內,媒體、公眾對公共事件的介入、審視、質疑都是正常的。然而,社會力量的參與,要發生效力,最終還得訴諸證據與事實。無論是李剛父子的住房,還是王校長的學術抄襲爭議,真相到底如何,尚待有關部門查證。

  另一方面,這些“被捲入”的當事人,即便有受到“誤傷”的苦衷、代人“受過”的委屈,但事情進展到這一步,面對質疑,已經容不得任何鴕鳥式的躲避。負責且理智的做法,就是勇敢地站出來,接受公眾目光的檢視與監督,尋求在事實層面證明自己,為事件的公正解決尋找出路。

  房子問題怎麼回事?校長抄了還是沒抄?事實是最有力的回答。當此之時,當事人不僅應該主動向社會公佈自己的有關情況,回應社會質疑;紀檢等相關部門也宜迅速介入調查、果斷披露實情。如果確有腐敗、抄襲等行為,李剛等人就應被依法依規懲處;反之,則應還以清白。當事者如果真的沒有問題,那就應該不懼怕任何審視和質疑,以事實換得名節,以坦誠換來理解。

  值得深思的是,為什麼當事人往往在公共事件的輿論風暴中選擇逃避與沉默?無非有兩種情況。其一,真的有問題,就像周久耕不會説明天價煙的來路、韓峰不敢解釋其日記中的內容。

  其二,對公共輿論的反應,在觀念上和方式上還跟不上趟。不少公共事件發生後,各種傳聞滿天飛,真真假假,莫衷一是。當事人面對問題,缺乏信息公開的自覺,不是選擇公開透明的方式,而是本能地選擇背後公關、幕後私了等手段。習慣性躲避,引來更多、更豐富的“習慣性猜想”,剪不斷,理還亂。結果,受損的不只有政府部門的公信力、涉事幹部的形象,還有整個社會的信任資源。

  展望前景,無論對公眾還是當事人來説,事件的解決,還是應該回到事實的層面,訴諸法治的辦法。肇事者應依法受到懲處,“被捲入”者應接受客觀調查,給公眾一個明白交代。進一步説,如能在一個理性平臺上,探索完善公共事件的信息機制和處理機制,那麼我們的社會,將能從這次血的教訓中獲得更多的教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