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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與公安聯手“強化徵管” 未納稅車輛將不予登記

發佈時間:2010年10月25日 12:0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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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網北京10月25日電(記者何雨欣、周婷玉)根據25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首次審議的車船稅法草案,我國將進一步強化車船稅的徵管手段,相關部門要協助稅務機關加強車船稅的徵收管理。

    財政部部長謝旭人在作車船稅法草案的説明時指出,機動車輛數量龐大,稅源分散,僅靠稅務機關自身力量徵管難度較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機動車管理的機構比較健全,制度和手段措施比較嚴密,在不較多增加其工作量的情況下,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車船稅的徵收給予適當協助,對於提高徵收效果,防止稅源流失具有重要作用。

    據此,草案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辦理車輛相關登記和定期檢驗手續時,對未提交依法納稅或者免稅證明的車輛,不予登記,不發給檢驗合格標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