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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報:十一五:共富訴求由整套制度推動

發佈時間:2010年10月18日 17:2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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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回眸“十一五” 展望“十二五”

  中共十六屆五中全會期間,“共同富裕”成為與“神六飛天”一樣牽動國人神經的熱點話題。

  中央黨校學者解讀十六屆五中全會“先富論”向“共富論”的轉變思路

  □本報記者 劉炳路 北京報道

  10月8日,一篇中共“十六屆五中全會,將傾向增加窮人收入”的報道佔據了各大網站以及多家報紙頭條。

  這篇報道由三名新華社記者執筆。在該報道以及3日後的一則追蹤報道中,記者分別援引了分析人士的觀點稱,在中國改革開放發展思路中佔據了20多年的一個重要命題———“先富論”,將在十一五規劃中轉變為“共同富裕”的主調。

  報道認為,中國的政策取向將關注增長的均衡、機會的均等和社會的公平,避免出現窮人依舊貧窮甚至更窮,富人則更富的不利局面。

  隨後幾天,“共同富裕”成為與“神六飛天”一樣牽動國人神經的熱點話題。

  共同富裕的重心轉移

  “不是拋棄先富論,而是先富論下戰略重心由先富向共富的轉變”。10月12日,中央黨校研究室辛鳴博士這樣理解中共十六屆五中全會公報精神。

  11日,十六屆五中全會閉幕後形成的《全會公報》描述了“十一五”時期的經濟社會發展目標:實現2010年人均國內生産總值比2000年翻一番,與此相對應的是單位國內生産總值能源消耗降低,單位能耗指標比“十五”期末降低20%左右。

  同時,使城鎮就業崗位持續增加,社會保障體系比較健全,貧困人口繼續減少,城鄉居民收入水平和生活質量普遍提高。

  辛鳴認為,中國第十一個五年規劃建議體現的最突出理念是建立和諧的社會體系,讓更多的人享受經濟發展成果。

  在1978年12月13日中央工作會議上,鄧小平首次提出“允許一部分人先富起來”,到1992年,中國明確提出建立市場經濟體制,這位總設計師在闡述社會主義本質目標達到共同富裕時指出,先富帶後富的同時,應該避免貧富兩極分化。

  “不能窮的愈窮,富的愈富。”針對“什麼時候、在什麼基礎上”提出和解決這一貧富差距,鄧小平當時的設想是在20世紀末達到小康水平的時候。

  在辛鳴看來,目前的經濟發展水平和社會發展形勢已到了這一時刻。目前,中國人均GDP(國內生産總值)已突破1000美元,預計2020年將達到3000美元。

  人均GDP1000美元的十字路口

  “人均GDP1000美元”,在亞洲開發銀行駐中國代表處首席經濟學家湯敏的眼中,這個數字還有另外一種解讀。

  新華社記者援引了這位經濟學家的觀點稱,“從世界範圍看,人均GDP達到1000美元後的一段時期是社會矛盾易激化、易出現反復的時期。湯敏認為,未來五年,中國正處於這樣一個關鍵時期。中國應該努力規避風險,避免重蹈一些國家的覆轍,為其他發展中國家提供發展借鑒。”

  中國的領導人顯然也注意到了當人均GDP超過1000美元的這個關鍵節點。

  溫家寶總理在一次講話中就專門針對這一階段指出兩種可能出現的發展結果,“一種是搞得好,經濟社會繼續向前發展,順利實現工業化、現代化;另一種是搞得不好,往往出現貧富懸殊、失業人口增多、城鄉和地區差距拉大、社會矛盾加劇、生態環境惡化等問題,導致經濟社會發展長期徘徊不前,甚至出現社會動蕩和倒退”。

  在此次“十六屆五中全會公報”中,人們注意到,除了提出將繼續完善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的分配製度以外,還表示將“堅持各種生産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更加注重社會公平,加大調節收入分配的力度,努力緩解地區之間和部分社會成員收入分配差距擴大的趨勢”。

  “千方百計增加就業崗位”

  10月11日公佈的“五中全會公報”讓辛鳴等中央黨校的專家感受到,縮小當下日益擴大的貧富差距、扭轉社會兩極分化趨勢是十一五期間中國改革的一大側重點。

  與此相關的一個背景是,中國目前存在著大量貧困人口。據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測算,按照低收入現行標準,人均年收入低於882元(僅相當於全國農民平均收入水平的1/ 3),目前有8517萬人口屬貧困人口。

  若按聯合國國際貧困標準(折合約相當於人均年收入約900元)測算,中國貧困人口就增加到1億人,超過農村總人口的10%。

  城鄉差距不僅使眾多的農業人口淪為貧困群體,同時也使城鎮居民面臨著巨大的就業壓力。

  新華社記者援引的一系列數字是:“十五”期間,全國GDP年均增長8.6%,但在工業領域,高增長的同時就業增長步伐卻十分緩慢,就業增長率僅為0.7%,2004年甚至首次出現負增長。

  此次“十六屆五中全會公報”對此強調,要“把擴大就業擺在經濟社會發展更加突出位置”,堅持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千方百計增加就業崗位”,認真解決進城務工人員社會保障問題。

  調控東西部地區財富分配

  國家發改委宏觀經濟研究院副院長劉福垣説,從GDP數據來看,“十五”是超額完成任務,但是“十五”提出的産品供求的結構性矛盾、産業結構的矛盾、區域結構的矛盾和城鄉結構的矛盾四大調整目標,依然沒有實現,有的問題更為嚴重。

  官方研究機構的測算數字正印證著劉福垣的觀點。

  目前,中國東部最富省份與西部最窮省份的人均GDP差距已擴大至10多倍;10%的最低收入家庭財産總額佔全部居民財産不到2%,而10%最高收入家庭的財産總額則佔40%以上;實際的城鄉居民收入差距達5到6倍。

  另一方面,中國生態環境最惡化的地區正是貧窮的西部地區。

  據國務院扶貧辦調查,連年沒有解決溫飽的貧困農戶76%生活在西部的山區,這些地區向發達地區輸出資源,承擔生態破壞的成本,卻沒有得到相應補償。

  目前,這些地區還有1.5億畝耕地遭到污染,每年1.2億噸生活垃圾露天堆放,環保設施幾乎為零,由此導致貧窮和污染交加的惡性循環。

  一位中央黨校專家認為,有效的解決方式是,十一五期間,中央在東西部地區之間的財富分配做出更有力的調控,並使財政收入由建設高樓大廈向真正意義上的公共財政和公益事業轉變。

  建立各類補償機制

  “完全可以讓北京向內蒙古地區購買藍天嘛。”

  辛鳴分析,下一步國家將建立補償機制,根據不同地區內不同的資源、人口、經濟、環境總量來制定不同的發展目標與考核標準,讓生態脆弱的地區更多地承擔保護生態而非經濟發展的責任,建立下游地區對上遊地區、開發地區對保護地區、受益地區對受損地區、城市對鄉村、富裕人群對貧困人群的生態補償機制以平衡各方利益。

  中央黨校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教授和辛鳴認為,要達成上述願望,關鍵要處理好中央和地方以及地方與地方的關係。

  而讓他們最為擔心的是,在固有GDP考核目標下形成的發展理念能否轉變,從而影響到財富轉移和重新分配的實施。

  比如,就産業結構下的貧富差距來講,經濟相對發達的東、中部地區所存在的大量高耗能、高耗材、高污染、低效益的行業和企業,作為在前一輪經濟增長中獲利的既得利益者,是否甘願在“十一五”期間退出市場?如果退出,該如何轉型,這些都是擺在執政者面前的棘手問題。

  城市稅收反哺農村

  在當局者著力解決我國區域結構矛盾同時,相對落後的農村地區也將享受更多的經濟成果。

  來自國務院扶貧辦公佈的調查數據,改革開放第一個十年,全國農村貧困人口年均減少1370萬;第二個十年年均減少620萬,“十五”前4年年均減少150萬。但仍有46%的農戶人均耕地不足1畝,有700萬左右的貧困人口住在生存條件惡劣的地區。

  “必須讓貧困人口享受社會進步和經濟發展的成果。”辛鳴擔憂,貧困人口與其他人群收入差距的迅速擴大,將使其相對弱勢地位更為嚴重。

  按照有關專家的預測,在中國維繫多年的工業增長模式,也將進一步向工業、服務業共同增長的模式轉化。

  辛鳴認為,在“十一五”期間的增長方式轉化過程中,工業將反哺農業,城市也將反哺農村。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宏觀部部長盧中原在接受媒體採訪時也提出過同樣的看法,“十一五”期間,政府將從宏觀政策上調整國民收入分配製度和國家財政支出結構,建立對農業的支持和保護體系,讓公共服務惠及農民。

  “‘十一五’時期重點投向農村、農業和農民的新增財力,其增長幅度還會大大高於財政經常性收入的增長幅度。”辛鳴分析。

  中央黨校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教授和辛鳴還提出可通過試行稅制改革,即“先富起來的地區多交點利稅”的方式來支持貧困地區的發展。

  實際早在1992年,鄧小平就提出過這個觀點:“到那個時候,發達地區要繼續發展,並通過多交利稅和技術轉讓等方式大力支持不發達地區。不發達地區又大都是擁有豐富資源的地區,發展潛力是很大的。總之,就全國範圍來説,我們一定能夠逐步順利解決沿海同內地貧富差距的問題。”

  辛鳴認為,“十一五”期間,用稅收和財政收入,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和建設農民公共基礎設施,就是讓農民得到實惠享受社會發展成果。

  防範“不透明的財富”

  10月4日,新華社一篇《一場婚禮花費超過一個農民一輩子收入》的報道高居人民網網友熱評排行榜的頭條,70%以上的網友所關心的問題是“錢是哪來的”,並有網友加入了“是否該仇富”的辯論戰團。

  “如果財富是靠勞動、科技進步並通過合法的途徑取得的,沒有人去仇視。”辛鳴認為,“欺貧”的存在,才會産生仇富心理,原因在於,中國不少既得利益者取得財富並非靠正常的手段,相當多的富裕者背後,是不陽光、不規範、不透明的操作。

  一個典型的例子是,在能源吃緊的當下,許多幹部參股煤礦,大量無證煤礦頂風開採致使事故多發,也由此導致大量財富的非法轉移。

  辛鳴認為,縮小貧富差距,讓更廣大的群眾享受到經濟發展成果,必然要打破原來的利益結構,達成新的分配,肯定會遇到阻力。

  比如,當國務院發佈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國企負責人在9月22日前從煤礦撤資的決定後,效果並未如預期的那樣徹底。

  據《中國青年報》9月23日報道,西部最重要的煤炭基地—————內蒙古自治區並無一人申報和撤出“官股”,有關人員宣稱“寧不當官也不撤資”。

  “用政策、制度調控,使他不得不接受更加公平公正的競爭。”

  辛鳴了解到的情況是,十一五規劃中將在循環經濟、提高土地價格、提倡節約、鼓勵發展小排量汽車方面做出配套的制度安排。

  辛鳴説,具體的制度安排在明年3月召開的全國兩會期間,肯定會提交全國人大審議。

  他認為,在“十一五”期間通過配套措施杜絕非法掠取財富和縮小貧富差距的同時,應防止通過“殺富濟貧”方式退回到平均主義。

  “不是對現有財富的均貧富,而是對財富增量再分配的改革。”辛鳴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