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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稱階梯電價近期將實施

發佈時間:2010年10月11日 06:0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網絡電視臺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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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家發展改革委起草了《關於居民生活用電實行階梯電價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並於10月9日全文公佈,向社會徵求意見。基本原則是用電少的居民少負擔,用電多的居民多負擔。

  根據意見稿提出的兩種方案,15%-20%的居民用電戶或被提價5分錢/度,最多有10%的高用電量家庭每度電價可能被提高0.2元以上。

  按照發改委公佈的流程,居民階梯電價最早將於今年11月開始實行。

  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的專家表示,不管居民階梯電價最終採用何種方案,最重要的是建立了一個兼顧公平與效率的機制,且以後可以進一步加以完善,比如推行峰谷分時電價,然後再逐步促使電價上升到一個正常合理的水平。

  進程

  階梯電價近期將實施

  所謂居民階梯電價,是指將現行單一形式的居民電價,改為按照電力消費量分段定價,居民用電越多,支付的電價水平呈階梯狀逐級遞增的一種電價定價機制。

  《徵求意見稿》提出,居民階梯電價將劃分三個檔次,電價實行分檔累進遞增。第一檔電量按滿足居民基本用電需求確定,電價維持較低價格水平;第二檔電量反映正常合理用電需求,電價逐步調整到彌補電力企業合理成本加合理收益的水平;第三檔電量,體現較高生活質量用電需求,電價反映資源稀缺狀況和環境損害成本。

  按照《徵求意見稿》要求,居民階 梯 電 價 的 電 量 分 檔 標 準 , 以 省(區、市)為單位,按照覆蓋一定居民用電戶的比率確定。為此,國家發改委就電量檔次劃分提供了以下兩個選擇方案。

  方案一:第一檔,每戶家庭每月用電量110千瓦時以下,維持現有電價,今後三年不變;第二檔,月用量110千瓦時至210千瓦時,超出部分每千瓦時上漲5分錢;第三檔,月用電量超過210千瓦時,超出部分每千瓦時漲2毛錢。

  方案二:第一檔,每月用電量低於140千瓦時的,每千瓦時漲1分錢;第二檔,每月用電量140千瓦時至270千瓦時的,超出部分每千瓦時漲5分錢;第三檔,月用量超過270千瓦時的,每千瓦時漲2毛錢。

  “如果有比這兩個還要好的方案,我們也會採納。以上兩個方案提供的都是全國平均數,因此地方上的方案由於經濟發展水平不同會有所差異,進度也會不一樣。”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司長曹長慶説。

  曹長慶稱,這次公開徵求社會意見後,發改委將及時收集、匯總各方面意見,並將意見的匯總結果向社會公佈。根據各方面的意見,進一步修改完善方案,指導各省開展工作。具體到各省(區、市)的階梯電價方案,將由各省級價格主管部門組織聽證後實施。

  《經濟參考報》記者獲悉,國家發改委最快有望在今年年底形成《關於居民生活用電實行階梯電價的指導意見》,而由於必須舉行價格聽證會,居民階梯電價在地方上的真正實施可能要等到明年初。

  目前,美國、日本、印度、韓國、馬來西亞、埃及、伊朗、菲律賓以及我國的香港和台灣地區均對居民用電執行階梯電價。而我國浙江、福建、四川等省份也早已經開始試行階梯電價政策,其中浙江、福建分三檔,四川分四檔。

  目標

  以階梯電價促節能減排

  “實行居民階梯電價後,70%至80%的居民包括低收入和生活困難家庭的電費支出是保持基本穩定的。”曹長慶透露,如家庭月用電量為300度,按方案一,每月電費支出增加23元錢。按方案二,每月電費支出增加13.9元錢。

  發改委提供的數據表明,2009年全國戶均用電情況為,110度可滿足70%家庭用電需要;140度可滿足80%家庭用電需要;210度可滿足90%家庭用電需要;270度可滿足95%家庭用電需要。

  對此,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也認為,推行居民階梯電價最大的意義在於解決公平和效率問題,使用電少的居民少負擔,用電多的居民多負擔。

  近年來,中國能源供應緊缺、環境壓力加大等矛盾逐步凸顯,煤炭等一次能源價格持續攀升,電力價格也隨之上漲,但居民電價的調整幅度和頻率均低於其他行業用電。在國外,居民電價一般是工業電價的1 .5倍至2倍,而中國的居民電價卻低於工業電價,一直由後者補貼。

  中國對居民電價採取低價政策的後果是,用電量越多的用戶,享受的補貼越多;用電量越少的用戶,享受的補貼越少,這既沒有體現公平負擔的原則,也不能合理體現電能資源價值,不利於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

  實行居民階梯電價,不僅有利於建立合理的電價機制,改善電價結構,而且也有利於促進節能減排。曹長慶説,實行居民階梯電價可以充分發揮價格杠桿的作用,引導用戶特別是用電量多的居民用戶調整用電行為,促進合理、節約用電。

  林伯強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居民階梯電價機制建立以後,這個機制就是動態的了,也就是説用電量等相關參數今後是可以調整的。具體多久調整一次,調整的幅度是多少,決策層可以進一步研究。

  發改委對此也表示,按照目前方案,我國第一檔電量水平與周邊國家和地區基本接近,比發達國家低一些,但今後隨著我國居民用電量的不斷增加,也可考慮對第一檔電量作適當調整。

  “實行居民階梯電價後,電價機制可以更進一步,比如説引入峰谷分時電價,即峰谷時貴,低谷時便宜,這在技術上一點問題都沒有,無非就是觀念的問題。”林伯強説。

  《徵求意見稿》提出,鼓勵居民用電實行峰谷分時電價。各地在推行居民階梯電價的基礎上,可同時制定居民用電峰谷分時電價辦法。不過,是否執行峰谷分時電價,由居民自行選擇。

  頑症

  電價真正走向市場化還很難

  居民電價由於涉及百姓生活,且關係到通脹的問題,所以歷來是電價改革中不太願意觸及的一塊,此次政府引入居民階梯電價可以説是一個很大的進步。

  近幾年的電價調整經歷表明,政府要麼只上調上網電價而不上調銷售電價,要麼只上調銷售電價中的工業用電,居民電價一直未能調整,這造成了近幾年我國銷售電價,尤其是居民電價整體調整幅度較低。

  發改委提供的數據顯示,由於能源價格持續上漲,歐洲各國2003年至2009年間,工業電價年均上漲約10 .47%, 居 民 電 價 年 均 上 漲 約8 .05%。相比之下,我國銷售電價整體水平仍然較低。自2004年以來,我國銷售電價共調整6次,累計每千瓦時上調13 .43分,年均上漲約4%。

  “政府目前不願意大幅度提高電價,但居民電價交叉補貼的問題又必須解決,所以實施階梯電價就成為了一個突破口,因為相對而言它是操作起來比較簡單的,也是比較容易被老百姓接受的。”林伯強説。

  林伯強認為,從長期看,隨著資源成本和環境成本的上升,電力價格的上漲不可避免。電力改革必須一步步地向前推進,在即將來臨的“十二五”期間,政府在推進電價改革方面應該有更大的作為。

  自2003年7月國務院出臺《電價改革方案》以來,政府對電價實施了一系列的調整措施,但是對於電價市場化的推動作用並不明顯,電價改革鮮有大的動作。

  “‘十二五’期間,政府肯定會推進電價改革,但一定是穩步推進的思路,電價真正走向市場化還很難,無 非 就 是 選 擇 一 些 邊 邊 角 角 來 開刀。”林伯強説。

  林伯強稱,現在還看不到政府會大力推進電力體制改革的跡象,電力行業被大型國企壟斷的局面將長期存在,也就是説,在電力壟斷難以破除的情況下,價格將成為未來電力改革的重要突破口。

  例如,由於我國大部分電廠是火力發電,所以煤電聯動的問題必須得到解決;電價結構也必須得到優化,簡化為工業、商業和居民用電三類,以便於管理;大用戶直供試點必須大力推進,甚至大面積鋪開;合理的輸配電價格也必須確立等等。

  “上面的任何一項都是正確的步驟,做好了就可以積少成多,等條件具備了,再逐步促使國內電價上升到正常合理的水平,這是目前中國推進電價改革的最優路徑。”林伯強説。記者 陳偉 北京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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