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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委:節假日可對旅遊熱點酒店價格實施最高限價

發佈時間:2010年09月25日 18:0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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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網北京9月25日電 (記者賈玥) 針對部分地區、部分時段少數經營者利用區位優勢地位,在重大節假日、大型活動、旅遊重點接待地區,對酒店客房價格相互串通、跟風提價、哄抬價格現象,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家旅遊局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今日聯合下發意見,指出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酒店客房價格的調控和引導,特別是旅遊熱點區域和大型活動場所周邊地區,可根據《價格法》的規定,對酒店客房價格實施最高限價等臨時價格干預措施。同時還應主動發佈重點酒店客房門市價格、實際住房率等相關信息。

  意見指出,部分酒店客房價格的不合理上漲,逐漸成為影響消費者放心消費的因素之一。特別是重大節假日和大型活動期間,以及以旅遊接待為主的重點旅遊目的地,酒店客房價格的異常波動,對整個市場價格秩序的不良示範影響不斷擴大。意見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重視和加強酒店客房價格的監測分析,密切關注酒店客房價格動態,及時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有預見性、針對性地採取應對措施。

  對於旅遊接待重點地區在旅遊旺季酒店客房價格的過度上漲問題,三部委要求當地價格主管部門站在維護公平價格和消費者利益的高度,加強對以接待遊客為主、特別是接待能力有限和旅遊旺季酒店客房價格的監管。

  意見提出七項規範酒店客房市場價格行為的措施,包括建立酒店客房價格監測和信息發佈制度、制定酒店客房價格異常波動應急機制、落實酒店客房價格明碼標價規定、加大事前監管力度、發揮輿論的引導和監督作用、完善價格舉報快速反應機制以及促進經營者自律規範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