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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籍華裔博士收購人頭骨運送出國終審獲刑8年

發佈時間:2010年09月17日 12:1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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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華時報訊 (記者劉傑 裴曉蘭)美籍華裔博士丁某回國後,近兩年間持續從兩名青海農民手中收購人頭骨,並通過互聯網運送出國200多個,被檢方指控犯有非法經營罪(本報曾多次報道)。昨天上午,此案在市高院終審落槌,維持原判。

    丁某現年45歲,出生在山東青島,1987年出國並取得美國國籍,2003年回國。檢方指控稱,2006年8月至2008年2月,丁某先後以人民幣80元到160元不等的單價,從兩個青海省農民手中收購共計1300余個人類頭骨。其間,他通過互聯網非法向境外出售200余個,賣出價為每個150美元左右,經營數額共計1.9萬餘美元,折合人民幣13萬餘元。

    2008年5月,美國聯邦調查局發現,從北京快遞到美國的郵包中有無名人類頭骨,請公安部協助調查相關情況。一個月後,丁某被警方查獲歸案。

    去年9月,市一中院認定丁某的行為構成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罰金30萬元,驅逐出境;兩名出售人頭骨的青海農民,均因非法經營罪獲刑5年。

    認為量刑過重,丁某和其中一名農民提起上訴。丁某表示,出於個人愛好,他才收購人頭骨;至於郵寄到美國,是想用人頭骨建一座塔,但絕非檢方指控的為謀取非法利益。

    丁某強調説,自己是得知潘家園市場賣人頭骨後,特意向法律人士諮詢過,對方稱目前中國沒有這方面規定後,才放心購買的。

    市高院開庭審理後認定,丁某買賣人頭骨的行為,觸犯了我國刑法及我國嚴禁進行屍體買賣、嚴禁利用屍體進行商業性活動等相關規定,已構成非法經營罪;且具有非法經營數額特別巨大的情節,確屬情節特別嚴重。

    最終,市高院終審駁回了丁某的上訴意見,對此案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