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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翼”通校園 學生被“綁定”

發佈時間:2010年09月09日 03:2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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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嵩繪

  核心提示

  秋季入學,在安徽的一些大學,許多新生都被迫使用兩部手機——除了開學前自己購買的那部,還有學校要求統一辦理的手機及配套的號碼。校方為何要統一辦理手機和號碼,請看記者調查。

  “報到那天,學校工作人員告訴我,必須辦理‘天翼’手機卡和手機。”日前,安徽綠海商務職業學院2010級新生張海(化名)向本報反映,學校使用的“校園一卡通”是和“天翼”手機綁定的,不辦不能在食堂吃飯,“據説學校管理的好多方面也都要用到‘天翼’手機”。

  “校園卡”綁定指定手機,吃飯、洗澡均要使用

  記者在安徽綠海商務職業學院了解到,該校新生入學,要統一辦理指定的通信服務商的手機和號碼,該號碼和“校園一卡通”共同綁定在“天翼”手機中。在學校吃飯、洗澡、借書甚至進出宿舍,都要刷“天翼”手機,否則日常生活將面臨諸多不便。

  “憑身份證並交納200元錢就可以辦理,其中100元錢是吃飯的錢,另外100元是手機話費。”張海拿出辦好的“天翼”手機對記者説,“想不辦還不行,在學校總要吃飯的。我現在包裏揣著倆手機,打電話就用原來辦的,吃飯就用現在這個。”

  張海的父親告訴記者,在張海接到學校錄取通知書後,他已經給張海買了部手機,並且選好了張海心儀的號碼,“新辦的手機每個月要交19元使用費,麻煩不説,還浪費錢。”

  記者隨後來到綠海商務職業學院食堂,一位大二學生告訴記者,老生之前辦的飯卡仍可使用,不過新生不能再單獨辦飯卡,都要辦“電信翼機通”手機,“聽説以後老生也要辦,進出校門都得刷‘電信翼機通’手機”。

  據記者了解,今年秋季開學,安徽數所院校的學生都遇到了這樣的事情。

  9月6日下午,記者來到安徽體育運動職業技術學院。在校內的電信營業網點前,兩名學生正在辦理“天翼”手機。

  “我是大二學生,已有自己的手機和號碼,開學時聽説又要重新辦理‘天翼’手機才能吃飯、洗澡,考慮到要再交200塊錢,就沒舍得。”學生小金説,“這幾天都在校外找地方吃飯,很不方便,想想還是來辦了,大不了倆手機一起用唄,就是付兩份話費有點心疼。”

  另一位學生小飛説,現在很多學生都揣著兩部手機,真不理解學校為啥要求大家統一辦理新手機。

  校方稱為方便管理,表示並未強制統一購買

  校方為何統一要求學生辦理手機和號碼?記者採訪了安徽體育運動職業技術學院院長梁綠林。

  “現在學生使用‘電信翼機通’手機,可以在學校吃飯、打水、洗澡和購物,應該是方便了大家。”梁綠林説,“電信公司為學校完善了信息化管理的硬體設施,在網絡電視、校園監控等多方面進行了投入,我們已簽訂了規範的協議,學院與通信商之間是合作共贏的戰略夥伴關係。”

  梁綠林還説,電信通過技術手段將手機卡和校園卡同時安裝在“天翼”手機上,並免費提供給學生使用;學生交納的200元錢,是生活費和預存話費,不是買手機的錢,“學生每月交納的19元月租費,包含免費通話、免費信息等許多優惠內容,物有所值。”

  針對許多學生反映的強制統一購買問題,梁綠林表示,學校並沒有強制學生購買。現在專門針對不願意辦理“電信翼機通”的學生推出了“和諧卡”,即只辦理校園卡,不用辦手機卡,但“天翼”手機仍免費贈送。

  記者隨後在學校食堂門口看到了“告同學書”,裏面提到,不願辦理“電信翼機通”的同學,可直接辦理“和諧卡”。

  “開學時,學校張貼的老生報到須知上,明確寫著每位學生需要辦理手機(‘校園一卡通’)業務。”一位大二學生説,食堂門口關於“和諧卡”的通知,似乎剛貼出來。

  記者又聯絡了安徽綠海商務職業學院黨委宣傳部一位負責人。他説,該學校沒有強制新生辦理新手機,至於食堂為何不給新生辦理普通飯卡,他表示“可能是個人行為”。

  至於這種統一辦手機和卡號的行為是否涉嫌壟斷,梁綠林表示,“學校之前跟另外一家通信服務商有過類似溝通,只是未能達成共識。這只是我們和電信之間的合作,並不是限制別的通信服務商,他們之間的競爭與學校沒有關係”。

  針對這個問題,記者在9月7日上午聯絡了安徽省電信公司辦公室。一位負責人表示,電信業務由市場部門具體操作,目前對此事還不了解。

  專家認為有壟斷和強制消費嫌疑,應尊重學生知情權、選擇權

  據記者了解,目前在全國其他地方,也有類似情況發生。

  據新華社報道,山西臨汾聯通公司與臨汾職業技術學院聯手在該校推出一種聯通手機卡。該卡與學校的多功能卡捆綁,可以使用該卡在食堂吃飯,還能做宿舍門卡、圖書館借閱卡。如果不辦該卡,將在校園裏“寸步難行”。

  “目前在安徽乃至全國多個地方出現的這種情況,是通信服務商之間競爭的具體表現。但通過行政管理手段推動業務拓展顯然不可取,很容易讓人聯想到保護壟斷競爭。”一位業內人士表示,這樣的做法有違市場開放公平原則,學生辦什麼手機和手機卡,應該由他們自主選擇,而不應和校園卡混為一談。

  “在這場博弈中,通信服務商贏得了市場,學校節約了管理成本,委屈的是學生。”這位業內人士認為。

  “辦電信卡是一種消費行為,學校推行‘電信翼機通’則是一種管理行為,如果將消費行為和管理行為‘聯姻’,則有強制消費的嫌疑。”安徽禾森律師事務所王律師説。

  王律師還認為,記錄考勤、保障學生安全是學校應盡的職責,不應該為了自己管理方便,就強制改變學生的生活、消費習慣。學校應充分尊重學生的知情權和選擇權,而學生則有權拒絕。

  9月7日,記者聯絡了安徽省通信管理局,該局辦公室主任張澍澤説,“通信管理局曾于2009年9月專門印發文件,強調在校園營銷活動中,各企業不得利用捆綁、搭售等手段,限制用戶對電信業務的選擇。廣大師生在選擇電信運營企業的服務時,應享有充分的自主權”。目前,該局已經介入調查此事,一旦發現不合理操作,將堅決要求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