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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頻]陳致中狀告《壹週刊》案首次開庭

發佈時間:2010年08月31日 21:4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CN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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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網絡電視臺消息(中國新聞):台灣新聞週刊《壹週刊》今年7月報道陳水扁兒子陳致中涉嫌召妓,陳致中不滿提告。高雄地方法院31號首度開庭,雙方都委託委任律師出庭。審判長要求陳致中下次親自出庭,以厘清事實真相。

    《壹週刊》報道陳致中涉嫌召妓,陳致中認為名譽受損,提出民事訴訟,求償200萬元新台幣。高雄地方法院31號開庭審理案件,陳致中和《壹週刊》分別由委任律師出庭。

    陳致中的委任律師羅鼎城表示,被告《壹週刊》沒有進行查證,就以捕風捉影的報道陳致中與聯絡應召站召妓,這些報道都不是事實,而且又無法提出證據,應負侵權損害責任。

    《壹週刊》的委任律師葉銘進答辯時指出,《壹週刊》提出了相關的召妓錄音帶和照片,也採訪了應召女子“妮可”,已盡到合理查證的義務。他表示,原告如果認為報道不實,應提供住處大樓和出入車道等有關監視錄像帶畫面。針對監視錄像,陳致中委任律師表示,曾向大樓住戶管理委員會申請,但管委會考慮到其它住戶的隱私權,拒絕提供。

    當天的庭訊大約進行了1個半小時,審判長洪能超認為,事實只有當事人最了解,因此要求陳致中在9月13號再次開庭時,親自出庭説明,以厘清事實真相。

    據《壹週刊》爆料,今年7月3號淩晨,拍到一名化名妮可的女子,疑似坐上陳致中的銀色轎車,到陳致中高雄人文首璽住家附近開房間,陳致中當時召妓通話過程被錄音。遭《壹週刊》爆料後,陳致中于7月26號向高雄地方法院提出民事訴訟,要求恢復名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