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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環保局被指越權審批鋼廠項目致海灣污染

發佈時間:2010年08月20日 07:0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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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盛鎳業成為破壞羅源灣生態的一顆“毒瘤”。

羅源灣成排污池,水産養殖日益凋敝。

  對於同一個企業法人代表,省環保局竟不惜兩次越權違規為其審批項目,甚至一份環評批復文件出現兩個版本,明眼人一看就知其中有不可示人的‘潛規則’,沒有巨大的利益驅使,誰都不會冒這個風險。

  原本波清浪白、鳥飛魚躍,有碧海“魚倉”和“閩東夏威夷”美譽的福建羅源灣,因為一座違規鋼鐵企業———福建德盛鎳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德盛鎳業)的入駐,變得烏煙瘴氣,海水日漸渾濁,魚蝦死亡不斷。短短一年多時間,這裡養殖凋敝,旅遊荒廢。羅源灣生態幾近崩潰,禍起陸源污染,但當地人士稱,環評審批權“受污染”才是該區域生態岌岌可危的源頭。

  “閩東夏威夷”成排污池

  羅源灣地處福建省羅源縣城東部,海灣曲折,口窄腹大,水域面積34萬畝。羅源灣四面群山環抱,像一個美麗的葫蘆,鑲嵌在海峽西岸岸線上,風光旖旎,水天一色。這裡避風遏浪,不凍不淤,為福建省六大港灣之一,是全省重要的水産養殖基地。由於水質尚好,2007年5月,國家一級保護動物、國際最為瀕危的一類海洋生物中華白海豚曾罕見地“造訪”羅源灣。

  “自從來了鋼廠,羅源灣突然變成一個巨大的排污池。”羅源縣碧裏鄉長基村漁民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他們洗去腿上的污水,準備上岸,到外面打工去,因為“大海靠不住了,守著臟了的羅源灣怎麼拼也拼不出個名堂”。

  羅源縣松山鄉白水村漁民對記者説,由於水域污染,魚蝦産量銳減,福州的一些海鮮店已不再購進羅源灣地區的水産品。曾經熱鬧的漁村荒涼了,如今成為不宜居住之地。要遠離海岸線的恐慌情緒開始蔓延,村裏沒了往日絡繹不絕收購海鮮的外地客商,在此居住多年的住戶也逆著大海的方向,搬到羅源縣城附近。

  《經濟參考報》記者雇用一條漁船進入羅源灣養殖集聚區,魚排周圍不時可見翻著肚皮的小魚。頗負盛名的海上漁排飯店如今門可羅雀,由於無遊客可載,銹跡斑斑的遊艇底朝天擺放著,看上去像一條翻白的死魚。仍在堅守的漁民告訴記者,這兩年鮑魚存活率一下子從90%多下降至30%。

  提起去年8月底發生的大規模死魚事件,漁民們心有餘悸。碧裏鄉共有鮑魚養殖戶2000戶,每戶都靠貸款投資二三十萬以上。從8月29日起,八個村的養殖戶突然發現養殖的鮑魚大量死亡,8月30日達到高峰。附近的另外三個海區,也出現鮑魚爆發性死亡,死亡率最高達到50%。這次事件共損失4萬多箱,直接經濟損失上億元。“每天都是幾十船的死魚被清理船拖走,海面、岸邊到處漂著死去的成魚和魚苗,白花花的魚肚鋪滿了水面。”

  “好端端的海灣,好端端的漁業,都讓鋼廠給毀了。”漁民們望著白水圍墾大堤外正在吞雲吐霧的德盛鎳業,憤懣中透著無奈。他們認為,魚類爆發性死亡的時間與德盛鎳業不銹鋼和鎳合金項目投産的時間基本吻合,以德盛鎳業為主的鋼企排放的高濃度廢水,正是海産品遭遇滅頂之災的根源所在。

  記者翻越白水圍墾大堤走近德盛鎳業,只見佔地3600多畝的廠區車水馬龍,廠內一座高爐正噴冒黑色煙霧,“蘑菇雲”騰空而起。半個小時內,高爐交替噴出白色、紅色、黃色煙塵。附近漁民告訴記者,德盛鎳業自投産就這樣冒煙,尤其夜間排放的煙塵籠罩羅源灣上空,氣味刺鼻。

  《經濟參考報》記者三次試圖進入德盛鎳業廠內採訪,經過幾番盤問後終被拒絕。在該廠西側,記者發現德盛鎳業的一處排污口,黑色的污水泛著油花源源涌入一片沼澤地,向南流淌500米左右進入一條排污明渠,分東西兩個方向,在白水圍墾大堤兩端的閘門,最終排入大海。有漁民告訴記者,這家工廠污水經常不經過處理就直接排放。“如果趕上德盛鎳業大量‘放毒’,污水抽進蝦池死蝦,流進大海死鮑魚、黃瓜魚。”

  “受污染”的環評審批權

  據了解,坐落在羅源灣開發區金港工業區的德盛鎳業,一期建設項目為年産92萬噸鎳合金和82萬噸熱軋不銹鋼板帶,總投資超過45億元。該項目于2005年10月開始填灘塗造地,2006年10月動工建設。2009年3月,熱軋不銹鋼板帶項目建成投産。同年8月底,鎳合金項目建成試生産。

  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廳專家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羅源灣為典型的口小腹大半封閉型港灣,灣內外海水交換能力較差,陸源污染物無法通過潮汐變化徹底排出灣外,灣內環境容量與海水的自凈能力十分有限,在此區域上馬鋼鐵和冶煉項目很容易發生重大污染事件,環境風險極大。

  鋼鐵屬國家宏觀調控的重點産業項目,有一套比較規範的審批機制。2004年以來,國家宏觀調控手段一年比一年嚴厲。在生態敏感的羅源灣建設産能如此巨大的鋼鐵和有色金屬項目,是否經過了規範的環評審批?《經濟參考報》記者連日在羅源縣和福建省直有關部門奔波,發現被污染不僅僅是羅源灣海域,作為政府控制環境風險重要手段的環境影響評價,在福建省環境主管部門首先受到了“污染”。

  《經濟參考報》記者查閱相關資料得知,德盛鎳業項目環評報告是由福建省環保局(2009年8月更名為省環保廳)審批的,時間是2006年3月14日。根據當時適用的原國家環保總局《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分級審批規定》,從2003年1月1日起,年産5萬噸以上冶煉項目、其它總投資1億元及以上的有色金屬項目,由國家環保總局負責審批其環評文件。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環境法研究所專家表示,根據環保部令第5號規定,有色金屬冶煉建設項目環評文件的審批權限,2009年3月1日以後才下放給省級環保部門,對於德盛鎳業項目,福建省環保局屬越權審批,是無效的。

  《經濟參考報》記者調查發現,德盛鎳業在籌劃新上鎳合金項目的同時,其法人代表“巧妙”運作了福建德盛特鋼有限公司異地搬遷項目,該項目搬至德盛鎳業所在地,産能由22萬噸一下提高到82萬噸,2009年5月,德盛特鋼併入德盛鎳業。2008年12月4日,福建省環保局批准了德盛特鋼年産82萬噸不銹鋼寬帶的環評報告。同樣,根據原國家環保總局的規定,從2003年1月1日起,年産35萬噸以上特鋼項目由國家環保總局負責審批其環評文件。鋼鐵加工項目環評文件的審批權限,也是在2009年3月1日以後才下放到省級。福建省環保局又一次實施了越權審批。

  詭異的“孿生”環評文件

  在福建省工商局,《經濟參考報》記者意外得到德盛鎳業鎳合金項目的兩份環評批復文件。詭異的是,這兩份由福建省環保局發出的文件,乍一看幾乎一模一樣,不僅發文機關、發文日期、主送單位相同,甚至連文號都絲毫不差,都是閩環保監(2006)18號。但細看文件內容,一個是年産55萬噸鎳合金,一個是年産92萬噸鎳合金,産能相差近一倍!

  省工商局工作人員對記者表示,工商註冊裏的文件是有法律效力的,環評批復牽涉環境影響這樣重大而複雜的問題,是不可能造假的。

  就是這個關鍵性的“18號文”卻撲朔迷離,竟然有兩個“風馬牛不相及”的版本。《經濟參考報》記者就此諮詢福建省政府法制辦工作人員,他們認為根據《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規定,一個發文字號只能對應一個文件,如果要對已經下發的批文進行修改,就必須先收回這份批文,而不應該並行使用;一份批復出現兩個版本,是政府行文決不允許的。

  《經濟參考報》記者來到福建省環保廳負責環評審查批復的監督管理處,要求查閱德盛鎳業項目環評批復文件,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省局不能提供這類材料,建議去找企業。面對記者“越權審批”和“一份環評批復文件兩個版本”的質疑,該處環評公示聯絡人劉景鋒表示,相關領導不在,他説不清楚。記者來到省環保廳辦公室秘書科,要求採訪局領導,被告知“局領導都去處理紫金礦業污染事件了,不能接受採訪”。

  蹊蹺的是,德盛鎳業投産後一噸鎳合金都沒生産,而是利用鎳合金熱態母液生産不銹鋼,即當地人所稱的“名為鎳,實為鋼”,甚至有人乾脆稱之“挂羊頭賣狗肉”。當地一位知情的業內人士説,在省內一次行業性會議上,德盛鎳業負責人曾頗為自得地表示,在環評審批環節只要下足“功夫”,沒有攻不下的堡壘,項目想做多大就做多大。此言即出,業內一片譁然。

  這位人士説,對於同一個企業法人代表,省環保局不惜兩次越權違規為其審批項目,甚至一份環評批復文件出現兩個版本,明眼人一看就知其中有不可示人的“潛規則”,沒有巨大的利益驅使,誰都不會冒這個風險。這位人士説,“環評審批權先受‘污染’了,羅源灣豈有不污染的道理?”

  羅源灣,拿什麼拯救你?

  德盛鎳業鎳合金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稱,該項目對於海域生態的影響主要來自廢水中的石油類和重金屬離子,對海洋生物具有毒性,存在慢性惡化影響,事故排放影響程度和範圍都較大。80%的公眾擔心項目建成運營後,水污染對海水養殖和捕撈造成影響,要求建設單位嚴格治理,實現達標排放,防止事故性排放。

  “整天提心吊膽,不知道他們會在哪一天突然再次放毒。”以德盛鎳業為主的污染“毒瘤”已成羅源灣漁民不能承受之重。近年來,當地群眾針對羅源灣污染的投訴不斷。

  羅源縣環境保護局今年2月21日回復縣信訪局關於羅源灣污染環境的投訴稱,德盛鎳業、億鑫鋼鐵、三金鋼鐵等羅源灣幾家鋼鐵企業,全部辦理了環評審批手續,建設過程中嚴格執行環評審批意見,配套建設了環保設施。顯然,違規審批的環評成了污染企業的“擋箭牌”。

  當地漁民説,羅源灣成批海魚暴斃,漁民們血本無歸,這絕非海洋大環境和養殖技術原因造成,海水污染是罪魁禍首。但有關方面的調查結論竟是“由細菌引發的魚病所致”。

  知情人表示,德盛鎳業環評報告是福建省化工科研所按照省發改委核準的年産55萬噸鎳合金進行論證、編制的,而在環評批復時産能一下提高至92萬噸。《環境影響評價法》規定,建設項目的環評文件經批准後,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採用的生産工藝發生重大變動的,建設單位應當重新報批建設項目的環評文件。德盛鎳業生産規模發生如此巨大變化,怎麼可能在同一天內完成環評文件重新報批?倉促審批無疑埋下巨大污染隱患。

  羅源當地業內人士稱,德盛鎳業的兩個重大項目都是省環保部門違規越權審批,且其中一個項目兩個産能標準,審批權被“綁架”,環評流於形式,客觀上助長了企業違法排污的氣焰,污染防治措施必然淪為一紙空文。

  當地百姓感嘆:一個紫金礦業,使汀江流域生態遭到重大破壞;一個德盛鎳業,幾乎毀了羅源灣,兩者何其相似。羅源人憂慮的是,莫非要等到釀成重大環境安全事件,德盛鎳業等企業違規建設、污染環境的問題才得到正視?

  “必須儘快建立對環境行政亂作為可能引發的後果進行事前防範的機制。”中國政法大學教授譚秋桂認為,近年來,“環評腐敗”案件多發,環評領域已成為違紀違法案件的“高危地帶”,很多重大環境污染事件是由於環保部門不作為、亂作為所致,因此建立事前環境法律責任追究制度對於遏制重大環境事件意義重大。

  譚秋桂指出,環境污染具有一定的潛伏性、累積性,危害後果的顯現有的滯後幾年、十幾年。因此只要環保部門在環境管理方面存在不作為、亂作為問題,無論是否出現重大環境事件,都應依法追究相關部門和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因為一旦出現重大環境污染事件,追懲式的處置相對於造成的危害後果往往於事無補,不如通過事前追責來防範。

  觀點

  三問羅源灣污染

  □肖波

  今年以來,重大水污染事件頻發,已讓人産生“審醜疲勞”:福建紫金山銅礦濕法廠污水池發生滲漏,禍害閩、粵相關水域,漁民集體“失業”。吉林永吉縣境內七千余只化學原料桶被洪水衝入松花江,在當地引起恐慌。如今,一處美輪美奐,有著碧海“魚倉”和“閩東夏威夷”之稱的海灣,因為違規鋼鐵企業的上馬,生態到了瀕臨崩潰的地步,弄得人心惶惶,民怨沸騰。審視這些污染企業坐大的前前後後,隨處能夠窺見公權力故意放縱的魅影。

  羅源灣污染令人震驚,痛心之餘,有三問百思不得其解:

  一問:違規批准鋼鐵項目在環境敏感的羅源灣區域上馬,批准機關的動力何來?

  “環評法”是一部國家級的法律,其嚴肅性、權威性毋庸置疑和挑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是環保部門的職責。環評審批機關對不符合國家宏觀調控政策和環保法規的建設項目,不得予以審批。對於鋼鐵和有色金屬項目,國家三令五申,要求從嚴控制;為了遏制違法建設,有關部門數次發起聲勢浩大的“環保風暴”,甚至屢屢動用最為嚴厲的區域限批手段。而福建省環保局卻不惜兩次違法越權審批,硬是讓兩個不該“出生”的項目繞開國家監管,落戶羅源灣。人們不禁要問,拿環評審批當兒戲,為高污染、高耗能項目大開方便之門,省環保局的動力何來?種種跡象表明,除了權力的張狂之外,其中無疑還有“利益綁架”原因,這種公然對抗法規與政令的做法,其背後的利益驅動值得深挖深究。

  二問:一個項目的環評批文竟有兩個版本,背後到底隱藏著什麼?

  環評審批有一套規範的程序和流程,有嚴格的制度和約束。凡環境影響重大、社會關注度高的項目環評,都必須集體討論審批。如果堅持實行環評的受理、審查、審批“三分離”,審批的條件、過程、結果“三公開”,就能壓縮隨意性帶來的腐敗空間。荒誕的是,德盛鎳業鎳合金項目的環評批復文件,一個是年産55萬噸,一個是年産92萬噸,産能懸殊巨大。如此離奇的文件是個人行為還是集體決定?如果是個人所為,始作俑者何以能夠得逞?如果是集體決定,是什麼為集體違法違紀創造了“良機”?該項目“三同時”是按哪個産能進行建設和驗收的?迄今為止我們還沒查到德盛鎳業年産92萬噸鎳合金項目原始的環評報告,可以肯定的是,為了實現鎳合金與不銹鋼項目的銜接,該項目是按年産92萬噸的規模建設的。複雜的環保技術條件、標準,難道想當然地在紙上變換幾個數字就成?德盛鎳合金項目在同一天內完成了環評文件重新報批,其間到底有何原委?包括羅源灣區域在內,還有多少項目是環保部門“拍腦袋”審批的?重重疑慮,決不是省環保部門一句“筆誤”解釋就能敷衍了事的,也不是“建設”“發展”等理由能夠支撐的。

  三問:羅源灣污染已成事實,該由誰來擔責?

  如今的羅源灣,已不適宜養殖和居住,百姓提心吊膽,投訴不斷。這些污染屬於“人禍”,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如果環保部門嚴格執行環評法律法規,高耗能、高污染項目就不會在這裡落地生根;如果嚴格督促企業落實“三同時”制度,污染問題就不會發生;如果環保問責制度能落到實處,也不會“養癰遺患”。2009年7月,福建省政府出臺了關於建設項目環評審批權責的實施意見,明確規定環評文件審批實行終身負責制,對於違反法定程序或者條件審批的,對直接審批責任人員,建議由任免機關或監察機關最重給予撤職處分。2009年11月,福建省環境保護廳印發了《開展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方案》,提出加大查辦案件工作力度,對利用環評審批權等謀取私利、搞權錢交易的違紀違法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律戒條條,法規俱在,德盛鎳業違規上馬和坐大,致使羅源灣生態岌岌可危,該向誰問責?

  按常理,環境監管部門應該是最“純凈”、最不能摻雜使假的。近年來隨著環保部門權力凸顯,環評已成為腐敗案件易發多發的新領域。針對環評審批權力尋租問題,各地屢有曝光,湖南瀏陽市、浙江杭州市相繼曝出的環保系統腐敗案,均可佐證。當前,污染物排放總量居高不下、環境事故進入高發期,一個重要原因是我國環保法律在很大程度上沒有得到執行。在那些被經濟指標甚至一己私利衝昏了頭腦的官員面前,法律成了一紙空文。惟有讓環保法律真正成為不可逾越的紅線,重大環境污染事件才不會一次次上演。

  本版圖片均由本報記者肖波、王文志拍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