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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不贏官司不要錢:“農民工律師”底氣何來

發佈時間:2010年08月14日 17:5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半月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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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們原本就是農民工,但是在自身維權、幫助親友維權過程中,掌握了一些法律知識和維權技巧,通過低廉的收費和有效的維權,在農民工中積累了一定的聲譽和信用,逐步成為職業維權人。他們普遍實行“風險代理”,承諾“打不贏官司不要錢”。由於沒有律師資格證,他們在法庭上只能以“公民代理人”的身份出現,打贏後按一定比例收取報酬。珠三角農民工親切地稱他們為“農民工律師”。

  “打不贏官司絕對不要錢!”

  “打不贏官司絕對不要錢!”在珠三角專門從事農民工維權的張有合對半月談記者説,“我代理80多起針對勞動部門行政不作為和亂作為的行政訴訟案件,還沒有輸過一起。”

  只有小學文化程度的張有合,是四川渠縣農民。2000年,被供職多年的企業無故辭退,張有合花2500元聘請律師打官司,沒想到律師被企業收買,官司一審敗訴。後來張有合去深圳市司法局上訪,一位老同志給他一本勞動法,要他學會依法維權。二審時,張有合對照勞動法生搬硬套,竟然打贏了官司。此後,張有合逐漸走上了為農民工打官司的職業道路。

  張有合只是“農民工律師”群體的一個縮影。在珠三角工商部門註冊“萬事解勞動爭議諮詢服務所”的四川大竹縣農民朱興銀説:“我打勞動爭議官司的水平比有些專業律師還要高,找我打官司的人太多了,忙都忙不過來。”目前朱興銀已代理了600多起官司,累計為農民工討回工資、經濟補償金、工傷補助金等超過100萬元。

  據記者調查,除了走登記註冊一途,有些“農民工律師”選擇投奔律師事務所或某執業律師名下,以律師助理名義開展業務,還有的乾脆什麼手續也不辦,就靠老鄉或客戶的口碑接活。

  由於承攬勞動爭議官司的數量和輸贏與個人收入挂鉤,這些職業維權人士打起了“遊擊戰”,哪有勞動爭議發生,他們就出現在哪,幫農民工出主意、想辦法,提供諮詢。有些“農民工律師”還印製卡片向農民工散發,告知哪些企業行為是侵權行為,通過法律渠道可以得到什麼樣的補償,等等。

  農民工歡迎,企業主頭痛

  半月談記者調查發現,“農民工律師”在代理官司時,對每宗案件要預收代理費50元~1000元作為交通費、材料費等前期支出,待到農民工打贏官司拿到現金後,再按事先約定比例提取報酬,最高不超過農民工所得現金總額的6%。如果輸了官司,所有的預收費用都要退還給農民工。由於不需要承擔風險,這種代理方式深受農民工歡迎。

  朱興銀説,最忙的時候他一天要開3個庭,目前找他接洽、準備進入訴訟程序的勞動爭議案件有300多件。在朱興銀的服務所,記者注意到,不到2個小時就來了4批找他代理官司的農民工。

  “農民工律師”的出現使得農民工主動依法維權的意識大大增強。在珠三角地區,一些農民工主動向“農民工律師”反映企業違規違法行為,以方便後者及時匯總各種證據,向勞動部門舉報。按當地有關規定,企業超時加班一經查實,勞動部門可按每人每小時200元標準對其處以罰款。2005年4月,深圳一家電器廠迫使500多名員工超時加班。這一事件被“農民工律師”舉報後,當地勞動部門最初決定對企業處以10萬元罰款,因其整改到位,最後罰款2萬元。

  深圳市寶安區勞動局勞動監察大隊大隊長楊知義説,職業維權群體的出現使勞動者對企業違法用工投訴量明顯上升,勞動部門對企業的處罰力度也得到強化,這無形中增加了企業違法成本,迫使他們守法經營。

  “正規軍”缺席必然産生“遊擊隊”

  珠三角“農民工律師”群體興起的背後,是農民工維權代價的高昂以及執業律師的缺席。

  來自湖南嶽陽的李四軍是深圳市一家五金模具廠的工人。2007年,李四軍因工負傷,但每次找老闆時總是被推脫。“找政府沒人管,給媒體打電話又説沒有新聞價值,正規律師又請不起,我只好找‘農民工律師’。”李四軍對半月談記者説。

  據北京市農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統計,農民工討薪案件實行“一裁兩審”制,為了索要不足1000元的工資,農民工走完一起案件所有程序,至少需要直接支付各種費用920元,至少耗時11天~21天,折合誤工損失550元~1050元。工傷案件的處理程序更為複雜。一起工傷案件,農民工走完所有程序一般需要1286天(約3年半),如果用人單位設置障礙,維權時間可能長達1932天(約5年多)。

  另外,專業法律服務機構的缺席,也為“農民工律師”提供了生存壯大的土壤。由於成本高收益低,越是名牌的律師越不願接手勞動爭議案件。據説,某經濟發達城市的律師協會曾向當地司法局建議,希望全部退出“耗時不見利”的勞動爭議案件代理。深圳市寶安區勞動局副局長許進説,寶安區外來務工人員500多萬人,大小企業6萬多家,而專業律師不足400名。“正規軍”缺席必然産生“遊擊隊”。

  四川達州市農民田德偉説:“農民工自己維權成本太高,一個官司往往要纏上一年多時間,有時打官司贏的錢還不夠成本花費。現在委託‘農民工律師’全權代理,省時又省錢。”

  利大?弊大?“農民工律師”引發爭議

  珠三角“農民工律師”普遍認為,他們為珠三角1700多萬外來務工人員提供了一條省時、省錢、便捷的法律服務途徑,引導他們走依法維權之路,因而是保持社會穩定的“功臣”。“農民工律師”秦海峽、張學武告訴記者,他們幫助農民工打官司,既改變了勞動監察人員長期“被動監察”的局面,督促他們不斷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也給違法用工企業施加了強大的社會壓力。在深圳,企業違法用工行為減少、勞動者權益不斷得到改善,這與“農民工律師”所發揮的積極作用是分不開的。

  但是,珠三角地區的一些法院和勞動部門則認為,“農民工律師”實際上就是“黑律師”,他們挑動勞動者提起訴訟,干擾了正常的司法秩序和生産秩序,影響了投資環境。

  深圳市寶安區勞動局副局長許進説,目前在寶安區工商部門註冊的勞動爭議諮詢服務機構就有23家。這些民間維權機構在2006年針對區勞動局提起的行政復議案件就有260多起,使得勞動部門疲於應付。寶安區一些法官認為,審理這些案件消耗大量精力,對解決農民工經濟權益沒有太大作用,受益的只有“黑律師”,他們為了謀取代理費不停“興訟”。

  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法院副院長馮健説,職業維權群體雖然降低了農民工維權成本,但卻增加了社會成本和司法成本,由於“農民工律師”的介入,以往很容易達成調解的案件現在難以調解,勞資糾紛久拖不決並不斷升級惡化,不利於真正保護農民工權益。(記者 張軍 秦亞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