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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到實處才能叫真正的“高溫補貼”

發佈時間:2010年08月14日 03:0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紅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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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我國南北方遭受高溫烤驗

  今年入夏以來,“高溫”始終是媒體上一個熾烈的話題。即使立秋已經過了5天,但在全國,尤其是南方,相當一部分地區仍然高挂“高溫橙色預警”,這意味著這些的地方的最高氣溫仍在37℃及以上;而高溫的峰值則在重慶,那裏發出的是“高溫紅色預警”,最高氣溫居然達到40℃及以上。

  在這種大氣候下,防暑降溫就成了勞動保護的重中之重。然而,在這方面,不盡人意之處仍然隨處可見。尤其是關於濟南市的建築工人中暑身亡的新聞報道,不由使人想起“赤日炎炎似火燒……”。《水滸傳》中的這一民謠所描寫的盛夏酷暑中的社會不公平,似乎以更為現代的方式被“翻拍”。

  《新京報》因此而設計了一份簡短的問卷,在網絡上徵詢民意。以下就是問卷的答案:

  當問到“你知道‘高溫補貼’的有關政策嗎?”,回答“知道一些”的佔62.5%,回答“不太清楚”,佔37.5%。僅從這些數據看,“高溫補貼”政策的知曉度還可以,因為畢竟“知道”的人還是佔據了大多數,三分之二,即使知曉的只有“一些”。

  但是,當問到“你在單位拿過‘高溫補貼’嗎?”回答“沒拿過”的,要佔70.9%;而“拿過”的只有21.3%;回答“不在室外工作沒資格拿”的佔7.8%。從這些數據看,“高溫補貼”政策的“可及性”就很不理想了。“沒拿過”的佔了七成,而“拿過”的只佔二成。

  把這兩組數據放在一些分析,就更有意思了,“知道”的和“沒拿過”的都是大多數,佔了六、七成,看到而拿不到,那確實是很難令人接受的。

  再看看第三組數據,這次問的問題是,“‘高溫補貼’發放難的原因是什麼?”而且被調查者可以“多選”。於是,回答“監管部門監督不到位”,佔36.3%;回答“法律規定落後,也缺乏可操作性”,佔25.5%;回答“工會沒有發揮督促作用”,佔17.8%;回答“企業缺乏發放的動力”,佔16.7%。

  歸納一下,原因有三,一是“監督”的問題,二是“法規”的問題,三是“企業”的問題。“監督”的問題涉及兩家,人保部門和工會,如果將第一問和第三問的數據相加,就超過了半數(54.1%),但可以想見,這兩個選項得到的調查數據會有一定的重復。

  “法規”的問題,在調查數據中居次位(25.5%),不過在媒體的報道中卻常常提及。相關的法規是2007年下發的《關於進一步加強工作場所夏季防暑降溫工作的通知》,但其重點放在高溫氣候下須採取的勞動保護措施。有關“高溫補貼”的規定,就條件而言很具體:“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按今年的實際情況這是很適用的。但“具體標準”卻不具體:“高溫津貼的具體標準由省級政府或省級勞動保障部門制定”,而省級政府或有關部門已將此規定落實的似乎不多。

  至於“企業”的問題,“缺乏發放的動力”是可想而知的。當然,按規定,無“動力”的本可作“適當調整”。若是非上工不可,那就必須要有“動力”了。

  總而言之,現在的問題看來還是要督促各地落實和制定“高溫補貼”的標準,另外就是要監督實施。難道我們的人保部門和工會就僅僅滿足於已經發了個“通知”嗎?

  (作者係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政策研究中心秘書長,著名社會學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