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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出版總署署長:記者反映事實就應受保護

發佈時間:2010年08月12日 04:4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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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新華社電 新聞出版總署署長柳斌傑10日接受專訪時明確表示,“支持記者和新聞單位維護自身的正當權益”。

  柳斌傑當天接受新華社採訪時介紹了新聞出版業的概況,“上半年,新聞出版業繼續保持了兩位數的增長,有些領域增速達到了24%。”

  在回答記者有關黨報黨刊發行體制改革的提問時,他表示,報刊改革一直在進行試點,現在進展非常順利。上半年,我們已經基本制定了非時政類報刊轉企改制方案,並對全國9000多種非時政類報刊做了摸底、排隊、分類,並提出改革的方案,下一步就會執行。目前,全國已有1069家非時政類報刊出版單位登記或轉制為企業法人。49家報業集團全部完成了“兩分開”,以發行、印刷、廣告為主組建報業集團公司,大大提升了發行和經營能力。

  他坦言,最大的難點就是一些辦報辦刊單位對報刊自身性質的認識不統一。在國外,報刊都是商品,我國的報刊也是賣錢的。但我國報刊社有事業、國有單位的説法。所以,對於一些報刊到底該不該轉制,認識還需統一。現在看來,經營好的報刊都要求轉制,一些經營差的報刊還想繼續依靠政府生存。

  柳斌傑在答問時還談到了新聞媒體及其合法權益的保護問題。他説,這是國內外關注的問題。我們認為,輿論監督是社會文明進步不可少的力量,一定要維護記者合法採訪的權益,否則,社會正義就無法維護。記者只要反映的是真實事實,就應該受到保護。有些單位對記者做出不適當的處理,我們是一直干預的。目前,我們正在研究如何採取更進一步的措施,在已出臺的法規規定基礎上,出臺關於規範新聞採訪秩序的意見,包括規範相關聯的黨政部門、新聞單位、新聞記者、新聞當事人各自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包括規範媒體自身行為等。

  他表示,新聞出版總署態度向來非常明確,支持記者和新聞單位維護正當權益,保護記者不受人身侵害。對於侵害記者合法權益,甚至於採取非法手段阻止記者正常採訪活動的行為,將堅決制止,堅決譴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