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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企董事長挪用5000萬還賭債 在公司設局做莊

發佈時間:2010年08月05日 01:1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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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為一家國企的董事長,肖先敏定位為“賭徒”的時間跨度長達十多年。期間,肖先敏不僅把公司變成了賭場,而且40多次挪用公款往返澳門進行賭博。試問,這麼長的時間內,為什麼沒有部門、沒有人對肖先敏的行為進行監督和約束呢?

  法制日報記者  鄧新建 法制日報通訊員 朱志文 林俊傑

  作為國企老總卻嗜賭成性,在公司內公然做莊開設“六合彩”賭博,後又輕信算命先生與澳門賭場掮客的引誘,先後數十次赴澳門賭博,期間40余次挪用公款5792.7萬元用於償還賭債,造成鉅額資金無法追回。

  這位老總便是廣東省廣州市外輪供應有限公司原董事長肖先敏。日前,肖先敏被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5年。

  鉅額虧損

  出入境記錄露端倪

  2009年5月初,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檢察院反貪局接到廣州市嶺南企業集團有限公司紀委的緊急舉報,稱該集團在對下屬外輪公司查賬時發現,在肖先敏擔任公司董事長、法人代表期間,該公司財務管理狀況極其混亂,公司資金虧損嚴重,累計達5億多,存在國有資産嚴重流失的重大可疑問題。

  “當時,嶺南集團紀委遞交了外輪公司的厚厚一沓賬目資料,在初步檢查後,上面反映出的資金虧損情況令我們這些辦案多年的老檢察也覺得觸目驚心。”荔灣區檢察院偵查二科科長袁紹強透露,“一個普通的市屬三級國企,在短短數年內竟然有如此鉅額的資金虧損,這裡面肯定有很大的問題。”

  接到舉報後,荔灣區檢察院反貪局迅速成立專案組,指派辦案人員赴有關部門查詢肖先敏的個人及家庭信息。然而,從反饋的信息看去,他並沒有鉅額存款,也沒有不良記錄,從表面上看一切均屬正常。

  據另一名辦案人員鄧永成告訴記者,正當辦案人員暫時陷入迷惑之中時,嶺南集團紀委反映,外輪公司下屬員工曾向他們舉報,肖先敏經常與一些國企老總一起打麻將賭錢,而那些國企老總還時常出入澳門賭場,肖先敏也有可能也混跡其中。辦案人員立即趕赴出入境管理中心查詢肖先敏任職外輪公司董事長期間的出入境記錄,結果大有收穫。肖先敏的出入境記錄反映,從1998年開始,他每年均有從珠海的拱北口岸(進出澳門的陸路口岸)出入境的記錄,總計高達41次,其中1999年至2003年不到4年的時間裏就有多達20余次,且一齣一入的相隔時間常常達一週、半月之久,都是因私出入境。

  辦案人員判斷,肖先敏極可能是赴澳門賭場賭博,而其正常的收入顯然無法支撐如此頻繁的賭博活動,他可能動用了公款作為賭資。專案組迅速著手清查外輪公司歷年來資金的流向特別是境外流向,發現外輪公司幾年來對一系列無業務往來的公司進行了頻繁且鉅額的資金流出,儘管這些資金在賬面反映是“業務款”,但卻從未見對方公司提供的任何相關合同、發票等財務憑證一起入賬;而理應作為商業往來的雙方,在這些大筆資金流出到對方公司後,也不見相應的貨品實物的調動撥付,更從來不見對方公司曾向外輪公司進行過資金流入。同時,細心的辦案人員還發現,每一筆可疑資金的流出時間,都在肖先敏從拱北海關出入境時間的數天或數周後,對應一一吻合。

  2009年6月14日,荔灣區人民檢察院正式對肖先敏立案偵查,並約見他到案談話。然而,肖先敏對關於公司賬面資金缺口的疑點詢問遮遮掩掩,反復以“個人財會知識薄弱,紀律意識不強,管理混亂”來推搪。

  隨著時間的推移,肖先敏開始開口交代部分違法違紀事實,稱其平時就有打麻將、“鬥牛牛”(撲克的一種玩法)等賭博惡習,有時玩得大輸了錢,就挪用公司的資金去償還自己欠下的賭債。而當被問及賭博的時間、場地、金額及其去向等細節時,他的話卻漏洞百齣,不能自圓其説。

  與此同時,一則網絡信息引起了檢察官的關注。辦案人員在網上查找與外輪公司有大量資金往來的可疑公司的相關信息時發現,其中一家可疑公司——廣東省普寧市某貿易公司珠海分公司曾在2003年被捲入貴州國企職員文永軍挪用公款1800余萬元賭博一案,被確定為洗錢公司。

  調查中,當年一家涉案企業的出納員向辦案人員證實,普寧某公司珠海分公司是澳門“疊碼仔”(賣賭博籌碼收取高利息人員)為掩人耳目所設立的空殼公司,確是“洗錢”賬戶。

  面對辦案人員出示的普寧某公司珠海分公司的證詞,以及頻繁的出入境記錄和鉅額的資金流出憑證,肖先敏終於無力遮掩,只好將自己驚人的犯罪事實全盤交代。

  自做“莊家”

  國有公司變賭場

  1998年,肖先敏擔任廣州市外輪公司董事長職務。經歷改制和失去政策優惠後,這家在計劃經濟時代曾經控制廣州所有外貿進出港輪船副食品供應,曾經積攢下豐厚的“家底”的企業,已逐漸陷入虧損。

  肖先敏生性好賭,上任後不是努力工作,挽救本已千瘡百孔的公司,而是整天與公司裏部分員工糾合,進行賭球、“鬥牛牛”及打麻將等賭博活動。後來,肖先敏發現公司部分員工開始沉迷于地下“六合彩”賭博,許多“六合彩”莊家賺得盆滿缽滿,讓他看紅了眼。

  “與其讓員工在外邊投注,錢給別人賺走,不如‘肥水不流別人田’,自己當莊家。”據肖先敏交代,他乾脆在公司內部組織、安排有賭博惡習的員工開設“六合彩”投注,由其親自做莊,同時派專人收取員工下注,專人負責派彩,並由公司財務副總監江永熾負責記賬。結果,外輪公司上至董事長、下至司機勤務,參賭者眾多。一時間,公司內賭博成風,偌大一間國企在肖先敏的“賭博總動員”下,搖身一變,儼然成了一個小“葡京”賭場。

  肖先敏原本打的如意算盤是莊家肯定穩賺,順便也讓屬下員工嘗點甜頭。但事與願違,肖先敏連同部分員工做莊地下“六合彩”僅6個月,就輸掉了人民幣36.3萬元。見此,肖先敏便串通公司財務副總監江永熾等人,先後7次以“業務急需”等名義挪用公司36.3萬元資金來填補“六合彩”賭債。這些賬目資金缺口,直到1999年11月,才被肖先敏用賭博贏回的錢補平。

  後來,這種“小打小鬧”已無法滿足肖先敏的賭欲,他不但沒有收斂,反而開始涉足境外賭博,澳門發達的博彩業為其提供了安逸的天堂。

  澳門豪賭

  挪用鉅款還賭債

  1998年年底,肖先敏通過朋友介紹認識了一名算命先生,並請那算命先生為他算了一卦。結果令肖先敏喜出望外,算命先生算定他有“橫財運”,“橫財從何而來,就要靠賭,而且要賭大,去澳門賭。”這位“大師”告訴肖先敏,只要按照他事先算好的時辰進入指定的賭場,肖便能只贏不賠,大發橫財。

  從1999年元旦起,肖先敏開始按照“大師”所算的時間、地點,頻繁赴澳門葡京、金碧、皇冠等賭場賭博。開始時,仿佛真如“大師”所料,肖先敏在賭場接連“開胡”,最多的時候共贏了2000多萬元。隨著賭欲的加重和賭額的加大,肖先敏開始被澳門賭場的“疊碼仔”區某盯上。區某通過肖先敏的一位朋友“牽線”,“搭”上了肖先敏。

  為了方便大額賭資的出入境,讓肖先敏可以放開手腳把賭額加大,區某向他開出了“豐厚”的條件:約定肖每次赴賭前與區商定好賭款數額,由他們在境外提供籌碼,如果肖贏錢,由他們辦妥兌現手續,輸錢的話,肖可以回大陸後再籌錢還賭債。

  正所謂“十賭九輸”,1999年下半年起,肖先敏的“橫財運”到了盡頭,“手氣”急轉直下,不僅之前贏回來的錢轉眼就輸了個精光,還欠下“疊碼仔”不少賭本。據肖先敏回憶,最多的一次他竟狂輸了港幣600多萬元。鉅額的賭債讓肖先敏日夜如坐針氈,為償還賭債和翻本,他便又打起了外輪公司公款的主意。

  外輪公司財務制度的鬆散,加之肖先敏在公司事務上一貫的專橫獨裁,同時其與財務副總監江永熾“賭友”的特殊關係,使得其違法違規劃撥公司資金變得易如反掌。從1999年12月至2003年7月,肖先敏在澳門頻繁輸錢之後,數十次指使江永熾以“往來款”的名義付往“疊碼仔”指定的各個地下錢莊賬號;或者在外輪公司收取業務單位支票後,指使江永熾不入賬,直接背書轉往這些地下錢莊賬號。

  於是,外輪公司的公款像流水一樣流失境外。肖先敏先後40余次挪用公款5000多萬元用於償還個人欠下的鉅額賭債,截至案發後仍有3965.9萬元未予歸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