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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大原常務副書記龍小樂被起訴 涉嫌受賄61萬元

發佈時間:2010年07月30日 02:1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漢網-長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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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嫌收受開發商承包商賄賂61萬元

  武大原常務副書記龍小樂被起訴

  記者李銳 實習生潘佩 田軼赟

  備受關注的“武大腐敗案”有了新進展。記者昨日獲悉,武漢大學原黨委常務副書記龍小樂因涉嫌受賄罪,近日被荊州市檢察院起訴至荊州市中級法院。根據檢方指控,龍小樂涉嫌受賄61萬元。

  據悉,武大原常務副校長陳昭方也將於近期被起訴。

  龍小樂出事是在2000年8月至2003年11月擔任武漢大學副校長期間,利用分管後勤、基建的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11次收受有關項目開發商、工程承包商賄賂共計61萬元。

  弘博公寓建設中收下41萬元

  檢方指控,2000年下半年,武漢弘博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時為武漢道博高校設施投資有限公司)為與武漢大學合作開發建設校外學生公寓項目,開始與武漢大學洽談。在合同條款談判中,該公司董事長巴能軍(另案處理)為能在合同中明確公寓入住率達到95%、武大給予弘博公司融資和爭取國家相關優惠政策等方面的支持,到時任武漢大學副校長龍小樂的家中送給龍現金10萬元。後龍小樂代表武大在寫有上述三項條款內容的合同上簽字,弘博公司開始建設武漢大學空療學生公寓(後更名為弘博學生公寓)。

  2001年3、4月,在弘博學生公寓基礎工程完工後,按照雙方合同約定,弘博公司需將施工圖紙交由武大審定,並經武大批准後,弘博公司方可組織施工。為節省工程時間,巴能軍到龍小樂家中送上現金5萬元,要求龍同意弘博公司先行施工。龍小樂同意弘博公司先行施工,未按協議要求進行圖紙會審。

  2001年7、8月,在弘博學生公寓建設後期,弘博公司與武大因學生公寓房間內部“隔斷”問題産生分歧。武大認為公寓採用木質玻璃隔斷牢固度不夠,防火性差,要求重新施工。為減少投資成本,巴能軍到龍小樂辦公室送給龍現金20萬元,請龍協調武大相關部門認可弘博公司原施工方案。後龍小樂到施工現場,以弘博公司原方案既節省空間,又不影響採光為由,決定不再對“隔斷”變更施工。

  2001年、2002年、2003年春節,為感謝龍小樂在建設弘博公寓過程中的關照,巴能軍以拜年名義,先後3次送給龍人民幣現金2萬元,共計6萬元。

  武大文科區建設中笑納20萬元

  2002年10月,中天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武漢分公司項目經理陳某(另案處理)在得知武大文科區建設的信息後,為了能夠在文科區承接建築工程,通過時任武大基建部部長的張祖新介紹,認識了當時分管後勤、基建的副校長龍小樂,並邀請龍共進晚餐,飯後陳送給龍現金1萬元。

  2002年底,在武大文科區工程招投標過程中,陳某為確保該公司順利入圍,到兼任文科區工程建設指揮部副指揮長的龍小樂家中,送給其現金5萬元。2003年1月,經文科區建設指揮部會議討論,同意中天公司等7家單位被確定為資格預審合格單位。

  2003年4月,中天集團公司中標承接了文科區商學樓的建設工程,為感謝龍小樂的幫助並希望其對該公司給予進一步關照,陳某到龍小樂家中送給龍現金5萬元。

  2003年6、7月,中天集團公司在武大文科區商學樓工程施工過程中,因施工産生的泥漿、灰塵、噪音等影響到校園交通、環境等問題,引發武大學生與施工方發生了一些衝突。為平息事態保證施工順利進行,陳某到龍小樂辦公室送給其現金4萬元,並請求龍出面協調儘快解決。後經龍小樂打招呼,由基建部出面與施工方、學生三方協商,調整施工時間,平息了矛盾。

  2003年9月,陳某又在龍小樂家中,送給其現金5萬元。

  新聞資料

  龍小樂簡介:

  龍小樂,漢族,湖北武漢人,1948年10月出生,工學本科,研究生學歷,1975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産黨,1968年11月參加工作。

  曾任武漢水利電力大學黨委副書記的龍小樂,于2000年8月武大四校合併後任武大副校長,負責行政,分管後勤工作,2003年後轉任武大黨委副書記,工作重心調整為黨務。2005年10月,任武大黨委常務副書記。

  龍小樂因涉嫌受賄罪于2009年9月12日被省檢察院刑事拘留,同月24日被批准逮捕。省檢察院偵查終結後,指定荊州市檢察院審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