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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出版總署關注紫金礦業“封口費”事件

發佈時間:2010年07月29日 07:3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青在線-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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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青年報福州7月28日電(記者陳強)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報刊司今天下午致電中國青年報記者,對本報披露的紫金礦業“封口費”事件表示關注。

    報刊司的李先生告訴本報記者,受領導委託,他特地打電話了解紫金礦業“封口費”事件的相關情況。本報記者在電話裏詳細介紹了採訪經過,並一一告知7家媒體記者自述遭遇紫金礦業公關的情況。李先生表示,會向有關媒體做進一步的核實了解,並關注事態的發展。

    而在今天早些時候,福建新聞出版局的官員也打來電話了解相關情況,本報記者同樣做了詳細介紹。

    自從7月26日本報報道紫金礦業“封口費”事件之後,該公司一直沒有對此做出正式回應。這兩天,本報記者多次打該公司宣傳部部長鄒永明的手機和辦公室電話,均無人接聽。

    據《東方早報》報道,鄒永明對有關媒體表示,“封口費是他們(記者)在亂説”。而據經濟觀察網報道,鄒曾經發誓:“如果有拿錢堵記者嘴的事,我的腿將被人砍掉”。

    “這是鄒永明個人的説法,不能代表公司,他要對自己的説法負責。”紫金礦業董事會秘書鄭于強今天上午對本報記者表示,關於“封口費”的真偽,現在還不清楚。“我們問過公司宣傳部,他們説沒有這回事。公司會對此事進行調查,給公眾一個説法。”

    該公司監事會主席林水清告訴記者,關於“封口費”的事,他只是聽説,事實真相還有待調查。他認為,作為公司層面,不應該有這樣的行為。

    記者打電話給上杭縣紀委,接電話的一位女士稱領導不在。她説,在網上看到過有關紫金礦業“封口費”的新聞,但由於不是“正規渠道”得來的消息,當地紀檢部門還沒有就此進行調查。

    另外,總部在北京的《新財經》雜誌昨天否認在外地設有記者站。該雜誌一位李姓總編助理對本報記者説,所謂的“福建記者站站長”鄭某,只是該雜誌發行代理公司的人員。此前,被此間媒體圈認為是《新財經》“福建記者站站長”的鄭某對本報記者聲稱,紫金礦業給他們的6萬元匯到了福州中聞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通過網上搜索,記者找到了《新財經》雜誌在福建分支機構的地址。但上門一看,辦公場所除了懸挂“《新財經》雜誌社華東南站”的牌子外,還有“《中國發展觀察》雜誌社福建聯絡處”以及“福州中聞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的招牌。

    據紫金礦業今晚發佈的公告,該公司副總裁、原紫金山金銅礦礦長陳家洪因涉嫌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罪,已于7月27日被警方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