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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加分亂象透視:權力金錢越來越向此領域滲透

發佈時間:2010年07月28日 05:3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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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加分人次佔報考總人數比例排行榜

獲得民族加分考生佔報考總人數比例排行榜

  2010年浙江省獲得體育加分考生參加的項目一覽,其中因“三模三電”項目獲得加分的考生人數達到了634人,佔到了總人數的62.7%。 本報記者 來揚製圖

  河南省2010年因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而獲得高考加分的考生地域分佈。 本報記者 來揚製圖

  2010年浙江省獲得體育高考加分的考生學校分佈。列在前三位的分別是紹興市第一中學(90人),紹興縣柯橋中學(76人)和浙江蕭山中學(73人),共佔總人數的23.64%。今年浙江省共有179所中學有學生獲得體育加分。 本報記者 來揚製圖

  本報記者 葉鐵橋 來揚 實習生 周薇 張晴 程枝文

  編者按 自2006年以來,中國青年報一直對高考加分中的種種不公平現象保持關注並持續報道。越來越多的事實表明,由於加分制度設計本身不夠嚴密,由於對權力的制約監督形同虛設,由於運作過程的不透明不公開,高考加分政策在一些地方被嚴重異化,成了某些權錢交易的腐敗通道,極大損害了其他考生的正當權益和整個社會的公平正義。

  如果説,我們以往報道的事實僅僅是“一葉”或“一斑”,今天本報刊登的“全國高考加分研究報告”則力爭讓讀者“知秋”或“窺全豹”。

  這份研究報告是本報特別報道部組織記者和實習生查閱了除臺港澳外,31個省(市、區)公開的有關高校招生政策規定和2010年加分考生公示名單,並查閱了100多所重點高校的招生章程,在統計、分析這些資料的基礎上,採訪有關專家形成的。

  我們的研究發現,高考加分在許多地方成為社會管理的手段之一;高考加分氾濫,在重慶等地方,每5個考生中幾乎就有一個加分的;高考加分呈現“三集中”特徵,即向區域內的相對發達地區或中心城市,以及少數中學和個別項目集中;黑龍江、湖北等一些地方公示的加分考生信息比較完整,而山東、寧夏等一些地方在關鍵信息上“遮遮掩掩”,雲南等一些地方則根本沒有按規定時間公示;100多所重點高校對高考加分的態度也不一。

  研究結果表明,權力和金錢越來越向高考加分領域滲透。

  高考加分政策涉及千千萬萬考生及其家庭的切身利益。傾聽民聲,順應民意,清理規範高考加分政策,從源頭上遏制權錢交易腐敗現象,維護高考公平正義,尤為迫切。

  “教育部的加分規定只有14種,全國各省、市、自治區卻有近兩百種”,這是媒體報道高考加分亂象時,經常被引用到的數據。

  記者根據統計發現,有些地區加分項目紛繁複雜,甚至有成為普惠型加分之勢,但有些地區能獲得加分的人數在該省考生人數中所佔的比例微乎其微。

  這種對比,也從另一個角度體現出高考加分在我們這個時代所遭遇的困惑,加還是不加已經成為了一個問題。

  同時,這一對比與那些加分大省頻頻爆出的醜聞和質疑,又構成了整個高考加分亂象這一現實圖景,不論取消與否,清理整頓高考加分已勢在必行。

  重慶近5個考生中就有1人獲加分

  2010年,江西省共有311651人參加高考,在江西教育網的公示中,只有441人獲得加分資格,加分人數只佔考生總數的0.13%。

  這441人中,體育加分64人,包括華僑歸僑子女、台灣省籍考生、奧賽獲獎者、自謀職業退伍士兵、烈士子女等項目在內一共才74人,少數民族獲加分的共 303人。

  陜西省由於取消了二級運動員加分,獲加分人數也少得可憐。雖然記者沒能找到該省少數民族獲得加分的人數,但其他所有加分項目的總人數才118人,佔所有參加高考的378556考生的0.031%。

  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重慶、北京、河北等地。2010年重慶市高考報名人數為196759名,是全國僅有的四個增加人數的省市之一。重慶今年高考加分人數為3.37萬人,佔考生總數約17.19%。從獲得加分的幾率來説,重慶是江西的約130倍。即使減去佔大頭的少數民族考生13000多人,仍有兩萬多人獲得其他項目加分。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重慶市已經大幅減少了高考加分的項目和分數,比如2009年重慶共有6.5萬人獲得高考加分,加分人數超過考生總數的30%。

  除此之外還有北京。北京今年獲加分的人數近1.1萬人,佔全部考生8.1萬人的1/8強。即使減去少數民族考生6700余人,仍有4000余人獲得加分。

  河北也是如此。2010年,河北省高考報考人數為50.3萬人;各項優惠政策共公示5.83萬人次,佔考生總數的11.6%。除少數民族加分24000余人外,仍有3萬餘人獲得加分。

  值得注意的是,雖然山東省今年宣稱取消所有省內制訂的高考加分政策,但是,仍有4547人獲得高考加分照顧,不過其中少數民族考生佔絕大多數,有4165人,其餘382人屬於其他類型加分。據報道,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之所以要取消省內加分的“土政策”,是考慮到一些政策初衷雖然很好,但執行起來很難,很容易背離初衷,容易成為不正之風,引起群眾不滿。

  加分項目各自為政

  從那些加分大省(區、市)來看,可以看到加分項目在設置上各自為政,在加分分值上有多有少,在名稱上五花八門,在範圍上又千差萬別。

  教育部規定,有關省(區、市)確需增加的政策性照顧項目,須經本省級普通高校招生委員會研究確定,並報教育部核準備案後方能向社會公佈。於是,在教育部的加分項目基礎上,一些省、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又制定了名目繁多的加分項目。

  這些加分項目數量眾多、內容複雜。例如在《四川省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實施規定》中,“錄取照顧政策”長達2100余字,共16項加分大類。廣東省的體育類加分項目尤其繁多,一些項目如輪滑球、花樣輪滑、毽球等為許多人所不熟識。

  有很多加分項目屬於地方政策。如河北省規定,“省授予‘教育世家’稱號的教師直系子女報考師範院校的增加20分”。黑龍江省規定,“在我省工作的省級(含)以上優秀專家的子女,在所報省內院校調檔線下降低20分投檔,由院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甘肅省規定,“高級中等教育階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跡,經市(州)黨委、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門表彰,由新聞媒體報道,在社會上有較大影響者,錄取時文化課加10分”。重慶市規定,“報考市屬院校的農村獨生女在各批次控制分數線下5分內視為達到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湖北、河北也有類似規定。此外,河北省規定獨生子也可以獲得高考加分。遼寧省規定:“實行朝鮮語、蒙古語和漢語雙語教學的民族中學畢業的朝鮮族和蒙古族考生,錄取時總分增加10分。”遼寧省僅這一項的加分人數就達5402人。

  內蒙古自治區今年仍有一人獲得“非典醫務人員子女”加分,寧夏回族自治區有一人因獲“自治區優秀青年”而加分。

  從加分項目來看,其名稱又千差萬別。比如湖南省今年體育類加分名為“體育競賽優勝者”,遼寧省、內蒙古自治區該項目也是此類名字,北京用的是簡稱“市體優”,但是在廣東、重慶等地,體育類獲加分的名單上卻被稱為“體育尖子生”(只是公示時這樣顯示,在政策中稱呼不變——記者注)。

  各地高考加分分值也千差萬別。教育部規定,“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增加分數投檔條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增加的分值不得超過20分”。但各省加分分值波動很大。如重慶今年將加分的最高分值調整為10分,而四川規定,指定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本科第一批錄取院校(含提前批執行本科第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的本科院校)加25分,其他院校加50分”,寧夏回族自治區的“山區”回族考生享受加分照顧政策的最高分值為30分,其他考生享受照顧政策的最高分值為20分。

  針對同一項目的加分分值也相差懸殊。在河北省,“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者”加分為10分,同一項目在雲南省加分為20分。

  湖南省體育競賽優勝者經統一測試合格後,省級的可獲加20分,市級的可獲加10分。但遼寧省體育競賽優勝者一律加10分,內蒙古自治區體育競賽優勝者一律加20分。

  部分加分項目有的地方取消,有的地方沒取消。2010年雲南取消了奧賽等所有學科競賽活動成績的加分政策,但在全國大多數的省(區、市)都沒取消該項加分。一些地區比如青海、陜西等地已經取消了二級運動員加分,但在北京、山西等地仍有該項目,且這些項目可以加分20分。

  在各表彰類項目中,福建、貴州、重慶等地“優秀學生”加分,但規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這兩項不加分。在北京、上海、四川、河北、寧夏等地“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同樣能獲得加分,北京獲加分的三好學生有2134人。上海市三好學生加分考生數佔總加分人數的60%以上,而安徽等地這三項都沒有加分。

  北京市取消了“三模三電”的加分,但是浙江、河南、四川、遼寧等省依然設置此項加分,且獲得加分的人數不少。

  近幾年,人們紛紛質疑,“見義勇為加分”制度是否有鼓勵未成年孩子見義勇為之嫌,是否有子承父蔭之嫌,是否有將見義勇為功利化之嫌,是否有損高考公平之嫌。但大多數省份都有此加分規定。值得注意的是,“見義勇為”一項的加分人數在大多數省份都只有一兩人,但在福建有15人,在吉林更有35人之多。

  醜聞頻頻被曝光

  事實上,近年來,高考加分醜聞頻頻被曝光,大多集中在體育加分、民族成分加分等方面。

  湖南省是因體育加分而被揭露問題較多的省份。2006年,中國青年報揭露了湖南上千體育特長生是“水貨”,存在地市體育局髮發二級運動員證書的情況。此後,湖南省對體育加分政策進行一些改革,但中國青年報今年的調查仍發現,今年經統一測試後獲得加分的803名體育競賽優勝者中,有267人屬於武術加分,進一步調查則發現,湖南高考武術加分已經形成了産業鏈,交幾萬元錢參加時間不等的訓練後,獲得加分十拿九穩。

  2009年6月,中國青年報還披露了遼寧省鞍山市第一中學二級運動員存在的問題,該校1200名學生參加高考,其中二級運動員有153名,其中很多考號相連。當時據記者調查,這其中,有籃球類二級運動員甚至沒怎麼摸過籃球。

  “三模三電”(即航海建築模型、航空航天模型、車輛模型與無線電測向、無線電通信、電子製作)也被歸入體育類加分項目,其中的問題備受詬病。

  以浙江為例,浙江今年獲得體育加分的有1011人,其中三模三電634人(佔總數的62.71%)。今年,紹興市第一中學(90人)、紹興縣柯橋中學(76人)和浙江蕭山中學(73人)這三所學校佔據了全省今年獲得體育加分總人數的23.64%。今年,這三所中學獲得加分的學生中,絕大多數學生的加分項目為三模三電。而這恰恰是此前中國青年報連續兩年報道浙江省高考體育加分亂象的重演。

  2009年,重慶的民族生造假問題備受關注。後據調查,一共查實31名違規更改民族成分的考生,這批考生被取消2009年全國普通高校招生錄取資格。

  醜聞曝光後,今年重慶市大幅減少了高考加分的項目和分數,然而,今年重慶加分人數在比例上仍高居全國榜首。

  高考加分透明度幾何

  近年來,隨著各類高考加分中存在的一些不規範現象被媒體一一曝光,對更陽光、更透明的高考加分公示公開的呼聲也越來越強烈。隨著教育部將“信息公開公示”列入《2010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意味著我們已經進入了高考加分強制公示元年。

  “省級招辦負責公佈本省(區、市)有關招生政策、計劃、考生諮詢及申訴渠道……公示本地區享受照顧政策類別及具有相應資格的考生、以及高校特殊類型招生測試合格考生等名單。”

  “各縣級招辦和中學分別在其所在地公示本地區、本校享受照顧政策類別及具有相應資格的考生、以及高校特殊類型招生測試合格考生等名單。”

  “‘陽光高考’平臺、省級招辦和高校公示的信息保留至當年年底。縣級招辦和中學公示的考生有關信息,上報前至少公示10個工作日,並保留至當年8月底。”

  以上三句話,是《2010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對今年高考加分相關信息公開公示的具體規定。

  中國青年報記者注意到,這是近年來教育部首次在當年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中對“信息公開公示”作出規定。這意味著,各級教育行政管理部門、招辦、有關高校、中學已經成為了當年高考的“招生政策、高校招生資格及有關考生資格、招生計劃、錄取信息、考生諮詢及申訴渠道、重大違規事件及處理結果等相關信息”的公示公開義務主體。其中,向社會公眾“曬”各類高考加分信息的義務,落在了各省級招辦、各縣級招辦和中學的肩上。

  那麼,我們的省級招辦、縣級招辦和中學在第一年的表現如何呢?不妨請讀者們一起來看一下各省高考加分公示情況。

  中國青年報記者發現,除港澳臺地區外的31個省(區、市)中,有28個省(區、市)的教育廳或教育考試院的網站為公眾提供了在線查詢本省(區、市)相關高考加分信息的服務,但各網站公示的內容和項目均有差異。

  依照《2010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省級招辦負責公示“本地區享受照顧政策類別及具有相應資格的考生、以及高校特殊類型招生測試合格考生等名單”。在實踐中,多數省級招辦都將今年的“本地區享受照顧政策類別”公佈在各自省(區、市)的“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工作規定”(一般在今年3 月或4月就已經公佈)中,而具有相應資格的考生名單則在高考前後向社會公示(因為部分項目可能需要由考生在高考後通過另行測試才能確認其獲得加分資格)。

  在公示的項目上,各網站所提供的信息存在一定的差異:有的網站將考生號、考生姓名、畢業中學(報考點)、獎勵項目(照顧類型)、項目成績、照顧類型代碼、所獲加分分值、民族、所在班級、性別、所在地/戶籍、報名序號、考生類別(城市/農村,或應屆/往屆)等十余個項目都進行了公示,湖北省招辦甚至在一些名單中把考生家庭成員情況(包括父母的姓名、工作單位和職務等信息)也公示在網上,而浙江省招辦在公示“201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政策加分(除體育項目外)經審核通過的考生名單”和“201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政策加分體育項目經認定測試通過的考生名單”時,還公示了相關考生“獲取申請加分資格時間” 和“發證單位”。

  但也有一些省級招辦公示的內容非常有限,只公示了上述項目中的“考生號”、“考生姓名”、“獎勵項目”等最基本的3至4項內容。記者統計發現,在採取網上公示的28個省級招辦中,江蘇、吉林等13個省份公示了7項以上的項目,但也有5個省份公示的項目不足5項。

  需要説明的是,有些省級招辦雖然公示的項目較多,但有些信息公示得也並不完整,或存在瑕疵。例如,今年黑龍江省高考加分的公示內容可以在“黑龍江省招生考試信息港”網站上找到,項目包括報名號、考生號、姓名、考生類別、就讀中學和班級、考生特徵代碼、特徵名稱、獲獎項目或民族等,較為詳細;但學科競賽一項中的“獲獎項目”一欄只有部分考生有填寫。黑龍江省“體尖生”(即“體育尖子生”——記者注)測試合格名單是另外公佈的,項目包括體育考號、考生號、姓名、專項名稱、成績等,比較規範,但沒有顯示學校信息。再比如,河南招生考試信息網對享受照顧政策的考生公示的政策類別共有“省級優秀學生”等17項,但對 “省級以上優秀學生幹部”、“省級以上三好學生”和“殘障人員”這3項進行查詢時,頁面顯示“對不起,您要查看的信息不存在!”的字樣,但底部卻又有“共有條”記錄的字樣。

  如果再對相關名單進行仔細比對,還會發現一些更為具體的問題。如浙江省、重慶市對高考加分考生名單的公示項目非常齊全,但如果細看其中的內容,便能找出一些不規範的地方。如浙江省體育加分考生名單中有一名考生的“加分項目詳細名稱”是“2009年浙江省青少年錦標賽”,無法判斷其參加比賽的具體項目;而另兩名考生分別以“2009年“全國足球學校杯”女子足球U-17比賽第八名”和“全國足球學校杯U15、 U17男子足球比賽第11名”的成績,各獲得20分的加分。再如,今年6月1日重慶市教育考試院發佈的一份特徵信息增補公示中,最後兩名考生參加比賽的項目和取得的成績等信息與原始名單中內容大相徑庭,無法判斷是工作人員在錄入時出現的失誤,還是另有其他原因。

  但相比另外一些省份在公示名單上存在的不規範現象,上述問題只能算是小問題。有些省級招辦在公示名單時沒有做匯總,使得查詢統計非常不便;還有的省級招辦並未按照《2010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的要求,將“公示的信息保留至當年年底”,相關名單已經不能在其網站上找到。

  需要説明的是,由於《2010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並未在“對違反規定行為的處理”一項中規定相關公示義務主體若未履行義務會承擔何種責任,因此,即便招辦、高校或中學沒能將高考加分信息“曬”出來,也很難追究他們的責任。雖然這樣的規定目前只是“軟約束”,但對教育公平抱有信念的人來説,高考加分強制公示元年應該成為“陽光高考”的又一個起點。

  近年來高考加分醜聞一覽

  2002年7月,據《河北日報》報道,河北省滄州市紀委、監察局對滄州市計生系統在辦理農村獨生子女高考優惠加分中弄虛作假的問題進行了調查。經查,全市352名農村獨生子女高考加分中,竟有38名考生存在弄虛作假行為。

  2004年6月24日,《南方週末》題為《西安“批量製造”國家二級運動員證書》的報道稱,當年全市616名申請二級運動員加分的考生中,只有196人是名副其實的國家二級運動員。

  2005年10月29日《新聞晚報》曝光了北京市車模比賽挂鉤高考加分,獲獎者可獲20分高考加分。由於車模製作過程不受監控,引發高考加分制度存廢之爭。

  2006年6月16日,《中國青年報》題為《上千“體育競賽優勝者”竟是水貨?》的報道,曝出了湖南省上千名體育特長生造假事件,3000余名報名參加復審測試的考生1000余人缺考,大批擁有國家二級運動員證書的考生無法達標。

  2009年5月15日,《中國青年報》獨家報道了浙江高考航模加分被指多來自權勢家庭的現象,推動了浙江高考加分政策在今年作出重大調整。

  2009年,全國多家媒體報道了重慶31名考生民族成分造假事件,其中涉及15名官員子女。

  2010年1月,《人民日報》、《中國青年報》曝光了在廈門舉行的國際馬拉松比賽群體作弊事件,排名前100名的選手中約30人被取消成績和名次。據查,相當一部分作弊者是中學生,為的是通過比賽成績晉級國家二級以上運動員,從而得到高考加分。

  2010年4月3日,據南方網報道,四川省中學生游泳錦標賽頻頻打破女子50米蛙泳的亞運會紀錄,比賽成績遭到質疑,比賽成績能讓學生在高考中加分,可能存在“賣獎”的內幕。

  2010年6月15日,《都市快報》報道了台州一中有4個考生獲20分高考加分,他們的家長都是當地官員。4人獲得加分的理由是,曾在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上獲過獎。記者調查發現,台州一中的畢業生表示,他們上學期間並不知道有這個科技創新小組。

  2010年6月30日,《中國青年報》刊發的《高考狀元都是“武林高手”?》,報道了湖南省婁底市幾個重點中學武術加分的內幕及相關利益鏈條。

  2010年7月15日,《中國青年報》曝光了浙江高考“三模三電”舞弊事件,考生只要繳納培訓費和交際公關費,就可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證書,連足球隊候補隊員高考都加20分。

  2010年7月27日,《中國青年報》題為《高考加分驅動機器人比賽功利化》的報道披露,有些省的參賽選手,獲得青少年機器人比賽二等獎是為了高考中獲得10分加分,獲得一等獎可直接保送上大學。在這樣的大環境下,青少年機器人比賽難免蒙上功利色彩。

  實習生 程枝文 周薇整理

  我的父母沒有錢,不能給我加分

  別的考生加分後,我降了約70名

  我是2010年湖南一高考考生,今年17歲。為不辜負身在農村的父母對我的培養及老師對我含辛茹苦的教育,我一直努力學習,想用優異的成績回報他們。

  今年高考我得了670多分,是本縣理科第一名。湖南的很多考生,花錢基本可以在武術項目上加10分或20分。我的家裏條件不好,父母在農村,不可能花錢去加分。雖然我的“裸分”在湖南好像排在第20多名,但在有的考生加分後,我的成績卻排到了湖南省的第90多名。我的父母沒有錢,不能給我加分,我學習已經盡到最大努力了,再要多考20分,實在太難了。因為這樣的加分,傷透了包括我在內許多考生及家長的心,因為他們盡了最大努力,最終再努力也實現不了夢想。

  請加大宣傳力度,建議政府讓加分的“武林高手”等考生拉出來見見真本事,真正該加分的就應加分,是弄虛作假的就應堅決取消加分,還高考制度以正義和公平。

  (湖南一考生)

  高考加分呈現“三集中”

  加分名額集中流向相對發達地區、少數中學和個別項目

  在教育部2009年第9次新聞發佈會上,教育部新聞發言人續梅表示,高考加分或者降低分數,大體分為兩種情況:一是國家照顧少數民族地區,還有烈士子女等特殊人群,體現對他們的關心;二是為了不拘一格地選拔人才,為了體現對創新人才的傾斜,或者對於某些方面有特長的學生的照顧。

  然而,中國青年報記者統計發現,現在高考加分已經呈現出“三集中”特徵,即向區域內的相對發達地區或中心城市,以及少數中學和個別項目集中。尤其是獎勵性加分,人數更是與區域內的經濟發展程度呈正相關。而照顧性加分,因為有弄虛作假和腐敗通道的存在,也在個別地區呈現統計上的不可思議性。

  體育類加分最體現集中性

  從統計上看,體育類加分最能體現“三集中”。

  以廣東為例,廣東今年普通高考招生中具有加分資格的共有4169人,體育尖子生加分有987人,這一項佔廣東今年獲得加分總人數的近1/4(23.6%)。

  數據統計顯示,987人中,來自廣州市的考生有472人,佔總人數的近一半。但是,2010年廣州市考生人數(6萬人左右)只佔廣東省考生總數(61.5萬人)的1/10弱。這樣一來,廣州市考生獲得此項加分的幾率高出廣東其他地區近5倍。

  進一步統計還可發現,廣東省經濟最發達的3個城市:廣州、深圳和珠海,體育尖子生共有725人獲得加分,佔該項目總人數的近3/4,但三市考生人數只佔廣東考生總數的1/6弱。

  相比之下,一些地市獲得該項加分的人數少得可憐。其中,惠州市9人,韶關市8人,茂名市6人,雲浮市5人,肇慶、河源、潮州各4人,汕尾、清遠、梅州都只有兩人。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獲加分人數少的10個城市,體育尖子生的總人數(46人),尚不及廣州市協和中學一校,該校有75人獲得體育尖子生加分,佔全省的7.6%,項目則集中在輪滑球和單排輪滑球。

  據了解,輪滑球也叫旱冰曲棍球,是一項不直接接觸球的運動。該運動1896年起源於英格蘭,比賽隊員穿著雙排輪或單排輪旱冰鞋比賽,比賽雙方各上4名場上隊員和一名守門員。據報道,在輪滑球進入國內的10多年裏,一直只是一種業餘的小圈子競技項目。

  中國青年報記者在廣州市協和中學網站上看到,2010年全國單排輪滑錦標賽于1月28日至31日在廣州市協和中學舉行。此次比賽共有27支隊伍507名運動員報名參賽,比賽設男子、女子成年組與男子、女子青少年組4個組別。“該比賽由國家體育總局社會體育指導中心、中國輪滑協會主辦,廣州市體育局、廣州市協和中學承辦。”

  上述10個城市的總人數,也不及深圳市西鄉中學(49人)一所學校獲得高考加分的人數。該校項目全部為航海建築模型和航空模型、航海模型。此外,廣州市第四中學也有36人,項目也集中為輪滑球。

  這種體育類加分的“三集中”現象,在許多省(區、市)都體現得很明顯。比如今年獲得體育加分的有1816人次,其中成都市有444人,綿陽市有324人,兩市共768人,佔體育類總加分人數的43.2%(兩市考生僅佔全省20.9%)。

  此外,四川省南充市也是高考加分大戶,共有223人次,成都、綿陽和南充三市人數佔四川省體育加分總人數的54.6%,而三市考生人數僅佔全省總數的30.5%。

  項目集中到一些中學的現象在四川非常突出,如四川省南充高級中學體育加分達127人,佔全省約1/14(7%)。綿陽中學有93人獲此加分,江油中學為71人。

  四川省在項目集中上也體現得很充分。27項體育加分中,最多的是無線電測向,共有301人,定向越野也備受青睞,共有230人。

  統計還發現,田徑、籃球、足球三項加分考生在各地市分佈比較平均,而健美操、無線電測向和定向越野卻集中在成都、綿陽和南充3市,共為500人,佔這三項加分總人數的78%。

  河南省焦作市一中在無線電測向上也表現得特別突出。河南省今年有811名考生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稱號,其中焦作市就有255人。這其中,不少名額都流向了焦作市一中。記者在一份名單上看到,焦作市2009年下半年度獲得二級運動員等級稱號的學生中,有161人來自焦作市一中,項目全部為無線電測向。

  吉林省的體育加分也集中在幾所中學,其中東北師大附屬中學有66人、長春市十一高中有57人、吉林一中有33人,3所學校共有156人獲體育加分,佔了總人數446人的35%。

  其他獎勵性加分項目也呈現集中趨勢

  除體育項目體現得最集中外,其他項目也展現了“三集中”的特點。

  四川省因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獎項而獲加分的考生,全省共加分197人,其中四川省綿陽中學佔61人,達62.8%;成都市第七中學佔45人,達22.8%;四川省綿陽南山中學佔34人。從區域上看,成都加分考生達73人,綿陽加分考生104人,共177人,兩市佔總加分人數 89.8%(兩市考生僅佔全省20.9%)。

  2010年,河北省高考報考人數為50.3萬人。其中,省會石家莊市考生為10.7萬人,佔河北省考生的21%。然而,可獲加分的“高中階段獲得省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一等獎”獲得者在全省共有165人,其中95人來自石家莊,佔總數的57.5%。

  陜西省也有類似情況。今年陜西高考加分總人數為118人(少數民族考生情況未見公示),西安市就有73人,佔61.8%,而其他地市多為幾人至十幾人,很多尚不及西安一所高中所獲加分的人數。其中,獲得奧數等聯賽類加分的共有67人,西安市有56人,佔83.6%。

  在遼寧省公示的奧數等聯賽加分名單中,加分集中在了幾所中學。此項加分共有168人,其中,大連育明高中有59人、東北育才學校有29人、遼寧省實驗中學有20人,3所學校共有108人獲得該項加分,佔了該項目加分總人數的64.3%。

  而在吉林省公示的高考加分名單中,加分者集中在一所中學。東北師大附屬中學共有107人獲得高考加分,且其加分的多項指標都佔了較大的比例。如,奧數一等獎加分有18人,佔了奧數一等獎加分人數的41.86%;科技創新有兩人,佔該小項的100%;優秀學生有4人,佔該小項的 28.57%;奧數決賽前三名有7人,佔該小項的63.64%。

  民族考生加分也集中

  除了獎勵性加分外,照顧性加分在某些地區也呈現出“三集中”特徵。比如湖南省長沙市,今年共有991名考生享受少數民族加分優惠,佔今年長沙考生總數的1/50強,其中,註明來自“少數民族聚居地”考生有475人。

  值得注意的是,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的公示數據顯示,廣州市獲得高考加分資格的少數民族考生一共只有兩人,而江西省教育網顯示,南昌只有1人。其餘非民族自治區省會類似加分人數也大都比較少。

  統計發現,長沙下轄5區4縣(市),但享受到少數民族加分的考生主要集中于市區。長沙所轄的全省第二大人口縣級市瀏陽市一共才有13人享受到此優惠,望城縣在此項也只有23人。

  但是,長沙市的一些學校享受到此類加分的人數卻異常多,如達材中學有43人,麓山國際實驗學校有47人,明德中學有48人,長沙市南雅中學有50人。

  其中,最為明顯的是位於長沙市的“貴族學校”同升湖國際實驗學校,一共有110人獲此項加分,佔到全市該項總額的11.1%,且類別一欄多註明為“聚居地考生”和“應屆考生”。

  此外,江蘇今年共有2119名考生獲得少數民族加分。其中,南京市有666人,佔總人數的31.4%。

  在安徽省公佈的少數民族類加分名單中,4407個獲得此項加分的考生也比較集中,以亳州為例,在亳州一中和亳州二中,分別有163人和157人。

  集中性背後的正常與反常

  高等教育問題研究者、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認為,對於加分集中的問題,有些是正常的。比如,體育類加分集中,與某地、某學校發展某項特色體育有關,這是正常的。獎勵性加分,與某學校辦學水平總體較高,學生在各種競賽中獲得較為優異表現有關,這也是正常的。少數民族加分,與某地區是少數民族聚集區,學校中少數民族學生多有關,這也可謂正常。

  但也有“不正常”之處,可能在於以下幾方面:一是少數地區、學校特別重視“加分教育”,引導學生去爭取加分;二是少數地區和學校懂得“加分運作”,尤其是熟悉某些加分項目的操作,為此獲得更多加分名額,這在發達地區更有可能;三是現在的加分往往與“特色培訓”相連,因此,發達地區的學生參加特色培訓機會多,獲得加分可能也就大。

  熊丙奇説,加分集中的“不正常”,是更值得關注之處,因為這反映出高考加分的兩大走勢:一是變為“加分”教育;二是淪為權錢交易的腐敗通道。因此有必要順藤摸瓜,去分析導致集中的具體原因,進而對加分進行治理。

  本報北京7月27日電

  高考加分為何亂象叢生

  2009年4月浙江“三模三電”加分事件、2009年6月重慶官員子女更改民族成分騙取高考加分事件以及2010年湖南省高考武術加分事件等,使得高考加分的公平性與合法性面臨前所未有的危機。

  高考加分政策源於保護社會弱勢群體和彌補高考選才制度缺陷的需要。新中國成立初期,國家就對工農子女、退役軍人、烈士子女、少數民族學生、華僑、港澳臺學生實行優先錄取的照顧性加分政策。改革開放後,為了加大人才選拔力度,國家增加了對德、智、體績優生實行加分錄取的鼓勵性加分政策。

  從20世紀80年代中後期開始,因國家未對高考加分的對象、加分的幅度以及高考加分的決策部門作出明確、規範的界定,許多部門和地區為了自身利益,出臺了各種各樣的部門性的、區域性的、臨時性的高考加分政策,這些加分項目多達幾百種!

  招生委員會統管不力,部門、地方以及個人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最終導致了高考加分亂象叢生。從1987年國家教委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暫行條例》可以看出,那些受地區級以上表彰的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烈士子女、體育競賽獲獎者、受政府表彰者等均可得到降分錄取的優惠,有些地方甚至把獲得縣級、校級獲獎者也列為加分對象。

  近幾年,教育部公佈的《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規定》第47條“有關省(市、區)確需要增加的政策性照顧項目,經本省招生委員會研究決定並報教育部核準備案後便可向社會公佈”這一條款為各省出臺各自高考加分政策提供了巨大的空間,使各省高考加分項目變得層出不窮、不易控制。同時,對於體育績優生、少數民族學生、港澳臺學生、立功軍人、見義勇為者等加分主要由體委、民委、港澳臺辦、公安等部門操作認定,主管高校招生的教育部門無法對這些加分項目進行直接監管。正是這種加分政策決定權的分散,導致了一些部門和地方為了部門利益與地方利益制定了名目繁多的加分項目。

  對於高考加分集中于發達地區、少數中學以及個別項目問題,應一分為二看待。發達地區一般是各省(市、自治區)的首府或經濟發達城市,這些城市要麼具有強大的權力資源,要麼集中大量財富,或者具有優質的教育資源。學科奧賽、創新大賽等獲獎項目需要豐富的學校教育資源和家庭教育資源,如果這些大賽操作程序公開、規範,那麼,獲獎者集中于發達地區、少數中學也屬正常,但現實經常並非如此。而體育類與少數民族加分者集中于發達地區並非都正常,體育類與少數民族加分因缺少科學的認定標準、規範的操作過程與公開的監督機制,往往容易受到權力與金錢的侵蝕而成為腐敗通道。

  高考加分是對高考招生制度的重要補充,高考加分政策實質上是對特殊群體所受原有入學機會不公平的一種補償,是實現高校招生多元評價與錄取的有效手段。從政策立意上看,高考加分政策不僅有利於引導中學實施素質教育,也有利於挖掘學子的才智潛能,調動社會各界的積極性與創造性,促進經濟發展與社會進步。

  然而,高考加分在實踐操作過程中出現了許多問題,以至於出現“取消高考加分,實行裸分錄取”的主張。筆者認為,不一定要這麼絕對化,但高考加分若要走向公平公正,就必須從制度規則、操作過程以及制度監督3個方面加以完善。

  筆者建議,首先,取消各省內制定的高考加分“土政策”,教育部直接參與各部門高考加分的認定過程,由教育部統一規範高考加分的對象與加分幅度。

  其次,明確高考加分的對象與標準。僅就教育部規定的加分與降分對象而言,其認證標準存在很大差別,烈士子女、重大國際與全國性學科競賽、重大國際與全國性體育比賽、榮立軍功者都具有剛性的認證標準,不易弄虛作假,社會認可程度很高。而省級優秀三好學生、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跡者、國家二級運動員、少數民族考生的認證標準缺少剛性指標,容易受到權力、人情關係的侵蝕而淪落為腐敗的發源地,社會對此存在爭議。因此,必須對這些加分項目制定明確的組織主體和剛性的認證標準,譬如“三模三電”、武術等項目,不是隨便什麼機構只要冠以“全國”二字組織比賽,就可以取得其獲獎證書。否則,與其讓這些加分項目被權貴所控制,還不如廢止之。

  其三,嚴格規範高考加分的操作過程,對高考加分的執行步驟和各個環節進行細化和固定,並將這些步驟及相應的規則要求公開,以便於執行人員按要求操作和社會人士的監督。一些高考加分項目的認證權並不是掌握在教育部手中,如少數民族考生、國家二級運動員、僑生、見義勇為者等項目,各部門的認證標準寬嚴不一,也存在因部門利益而放寬標準的可能。在制定嚴格認證標準的基礎上,有必要對這些項目的認證過程進行嚴格控制,既要防止降低國家二級運動員認定標準情形的産生,也要防止像重慶那樣隨意更改戶籍獲得少數民族身份狀況的出現,確保高考加分項目的公平有效。

  最後,建立高考加分的公示與監督機制。即使有了嚴密的制度規則和具體的執行程序,這還不足以保證高考加分執行結果的公平。必須建立高考加分的公示制度與監督機制,在行政監督的基礎上,充分發揮網絡信息時代媒體監督、公眾監督的作用。嚴密的制度程序未必會對人的良心起作用,道德良心對於保證操作的公平性也是一個關鍵的因素,最終解決問題之道在於提高社會誠信水平。

  筆者認為,在我國,即便制定了公平的執行程序和有效的監督機制,政策執行的公平性還明顯受制于我國“人情社會”的現實。從這個意義上説,純粹的公平是無法實現的,我們只能儘量把不公平降低到最低限度。羅立祝

  國內重點高校對高考加分政策的態度

  在查詢了2010年全國100多所“211工程”高校的招生章程後,筆者發現,全國重點高校絕大部分承認各地高考加分政策。但在具體的專業錄取時,以實際高考成績為參照的又佔大多數,實際高考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有高考加分者居多。高校對高考加分態度,大體有以下5種類型。

  第一類,完全認可

  廈門大學招生章程第七章第17條寫道:“我校原則上認可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委員會制訂的有關加(降)分政策。專業(類)錄取以考生的投檔分(高考分加照顧分)進行專業投檔。”

  天津大學招生章程第四章第10條規定:“根據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原則上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有關政策性加分的規定。專業錄取時以投檔分為準,分數相同時優先錄取實考分高的考生。”相關規定説明,這類高校在投檔和專業錄取時都以投檔分數為主,投檔分相同時以實際高考成績為主。

  類似的高校有:北京大學、遼寧大學、河北大學、內蒙古大學、南京大學、南昌大學、廣西大學、海南大學、四川大學、蘭州大學、寧夏大學等。

  第二類,投檔認可但專業錄取不認可

  中國人民大學招生章程第四章第10條寫道:“對享受教育部和各省(區、市)教育主管部門規定的政策性加分投檔的考生,我校承認考生其中最高一項加分,且最高不超過20分。投檔後,我校按照考生實考分排隊順序進行錄退。在考生等效基準分相同情況下,優先錄取有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或與報考專業相關科目分數高的考生。”中南大學招生章程第25條規定,學校在安排學科大類時,優惠分不計入總分,有優惠分者在高考文化總分相同的條件下優先錄取。這些高校招生章程表明,投檔時認可加分,但在專業錄取時主要以實際高考成績為主。

  類似的高校有:清華大學、中國農業大學、中國傳媒大學、吉林大學、鄭州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浙江大學、武漢大學、重慶大學、西安交通大學、南開大學等。

  第三類,投檔認可,但專業錄取態度不明

  復旦大學招生章程第6條記載:“我校原則上認可各省級教委(或招辦)有關加分投檔的政策。”章程中説了認可加分政策,但是具體的專業錄取過程中,到底是以投檔分還是實際成績為主沒有説清,更沒有説明在投檔分相同時或實際分相同時,優先錄取何者。

  類似高校有:同濟大學、新疆大學、山西大學、貴州大學、青海大學、華東理工大學、安徽大學、山東大學等。

  第四類,不認可但又有所考慮

  北京師範大學招生章程第三章第9條規定:“在高考實考分(江蘇:實考分和等級)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相關科目分數高或教育部政策規定加分或降低分數要求投檔的考生。”

  第五類,態度不明

  在雲南大學的招生章程中,筆者沒有發現關於對高考加分政策的態度表述。類似的高校有西藏大學。 實習生 程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