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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雨、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災害頻現,我們能預知多少?

發佈時間:2010年07月26日 05:3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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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我國多省市遭遇暴雨襲擊

人民圖片

  核心提示:暴雨、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災害無情襲來,預警及時準確,成為避免和減小損失的關鍵。“百年一遇”到底是什麼意思?有多少災害目前能夠及時預警……就讀者和網友關心的災害預警問題,我們採訪了相關部門和專家。

  一問:“百年一遇”災害為何頻現?

  50年一遇的洪水,並非50年內一定只出現一次,但在500年內通常只會出現10次左右,平均每50年一次

  7月24日,百年一遇的特大洪災,使陜西310省道紫陽段全線塌方;今年入汛以來,格爾木河出現超2000年一遇的洪水……

  有網友質疑,“我才活了20多年,怎麼就遇到了這麼多超百年一遇的事情?”

  “‘百年一遇’的降水,並非100年才碰到一次,也不代表百年內唯一的最大降水。”廣東省防汛防旱防風總指揮部辦公室常務副主任賀國慶解釋,所謂多少年一遇,只是統計學上的概率,只有在大量的過程中或相對於長時間才是正確的。

  比如,2008年6月13日,深圳出現超百年一遇的特大暴雨,最大累計雨量達526毫米。深圳對降雨量的記錄只有50多年曆史,怎麼會有超百年一遇的特大暴雨?

  賀國慶説,我們對天氣現象特別是與大氣流體有關的天氣現象,往往用數理統計方法估算其出現幾率,這種幾率稱為“經驗頻率”。通俗起見,往往用“重現期”來替代“頻率”。所謂“重現期”並不是説正好多少年中就出現一次,它帶有統計平均的意義。

  與降水類似,“洪水50年一遇”,是水文學用重現期來反映洪水量級的一種表述方式。

  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辦公室有關負責人解釋,“洪水50年一遇”指洪水的流量、水位或洪量等在較長歷史時期內平均每50年重復出現一次。

  洪水重現期越長,表示該洪水出現的概率越小,量級越大。50年一遇的洪水,並非50年內一定只出現一次,但在500年內通常只會出現10次左右,平均每50年一次。

  專家指出,客觀來説,現在“百年一遇”甚至“超百年一遇”的大雨或洪水確實比以往多,這與一些客觀因素相關:

  一是近20年來,地球平均溫度逐年升高,大氣的環流、水流循環等受到影響,造成雨水在局部、短時期的變化增大了;

  二是城市化的影響很大,碳排放增加、熱島效應明顯,局部溫度急劇變化,易造成冰雹、暴雨等極端天氣。局部極端降水的頻率確實增加了。

  “百年一遇”甚至“超百年一遇”的大雨和洪水比以往增加了,那我們的設防標準是否也應當相應提高?

  據專家介紹,現在廣東重點地區縣城的防洪標準是50年一遇,地級市以上是100年一遇。這種標準,基本能應付當前防洪需要。但在落後地區、山區,由於財力有限,許多城市防洪標準偏低,有的甚至不設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