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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審計報告一年查出違規問題金額72億

發佈時間:2010年07月23日 14:4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四川新聞網-成都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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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受省政府委託,省審計廳廳長高仁全在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上作了《四川省2009年度省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以下簡稱審計報告)。《審計報告》顯示,2009年7月至2010年6月的一年間,全省審計機關共審計(調查)9343個單位,查出違規問題金額72.77億元、損失浪費金額4.39億元;審計促進增收節支32.60億元;審計後挽回和避免經濟損失27.16億元;審計向司法、紀檢監察機關移送經濟案件線索75條,涉及106人。

  【核心閱讀】

  ★今年特點:與往年審計報告相比,今年審計報告強化了對熱點、焦點問題的跟進審計,新增了對政府融資平臺公司的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增加了階段性審計整改情況的反映。

  ★突出問題:財政財務收支中的重大違規行為得到有效遏制,但部分基層單位財政財務收支中的違紀違規問題仍較嚴重,對三所高校的審計則反映了無依據收費、隱瞞收入、私存私放公款和設置“小金庫”以及違規招投標、擠佔挪用教學資金等問題。

  昨日下午,省審計廳舉行新聞發佈會,省審計廳新聞發言人、副廳長陶志偉對今年的審計報告特點進行了解讀。今年的審計報告,在繼續注重省級預算執行審計的情況反映的同時,對下級政府財政決算審計量超過了以往年度,其他財政收支審計面也為近年來最大。

  審計報告稱,對四川音樂學院、西南科技大學和西華師範大學(以下分別簡稱川音、西科大、西華師大)的審計情況表明,近年來我省高校財務管理中的問題仍然較為突出。

  3所高校發現5個問題

  審計報告顯示,對3所高校審計發現5個問題:

  一是無依據收費。如川音2004-2007年以捐贈款、考試費、補考費等名義違規向學生收費659萬元;西華師大2007年無依據收取在校學生學費滯納金39萬元;西科大2006-2008年多收取教材費和無依據收費116萬元。

  二是隱瞞和少計收入。川音2005-2007年少計售房款等收入837萬元;西科大將以前年度收取的自學考試報名費餘額和房屋租賃收入等289萬元、西華師大將對外辦學學費等5789萬元列入往來賬核算,未按規定作收入。

  三是私存私放公款和違規設置“小金庫”。如川音將捐贈收入、管理費、演出收入等另賬存放或由個人保管,私存私放公款1282萬元,有的被直接坐支用於發放個人工資、獎金、津貼等;西華師大2004-2009年另賬存放各類收入143萬元,同期全部支出。

  四是會計信息失真。三所高校均不同程度存在核算不規範、賬務處理錯誤問題,導致賬表、賬實不符。

  五是基本建設方面普遍存在問題,集中表現在違規招投標和發包等方面,一些問題還十分突出,如川音未嚴格執行合同法、招標法及造價管理等規定導致多計工程價款698萬元,西科大利用甲供材料價差套取建設資金存放賬外177萬元。此外,個別高校還存在擠佔和挪用教學資金、公款炒股、資金去向不明等問題。

  審計報告稱,上述問題經審計處理後,3所高校已經或正在進行整改,全面整改情況省政府已責成審計廳追蹤檢查。

  今年還要審計17所高校

  陶志偉在新聞發佈會上表示,亂收費等問題集中在前幾年,並不可以簡單地判斷“現在高校的亂收費很嚴重”。“近期在亂收費問題上,高校的治理效果還是比較明顯的。高校基本建設查處的一些問題,也是集中在前幾年高校擴張時。”

  陶志偉還表示,在高校當中,很多問題帶有普遍性,並不是此次審計的這3所高校才有。而在對基層單位的審計中還發現,部分市縣財政決算問題也比較突出,反映了預算收入不按規定繳庫、虛增預算收入、虛列預算支出以及基建超規模、個人涉嫌經濟犯罪等問題。審計廳表示,其中部分問題,不論是在情節上還是金額上,都比較嚴重,説明對基層單位的監管工作還必須繼續加強,這也為今後加強審計監督工作指明了重點。“強化監管和健全機制是促進其切實規範的重要措施。去年我們發現這三所高校相對存在的突出問題之後,今年就安排了對省屬17所高校的審計,力圖從中找出帶有行業特點的制度性缺陷問題加以解決。”

  昨日的省人大常委會議上,省人大財經委在《關於四川省2009年財政決算的審查報告》中建議,儘快研究制定符合我省實際的預決算信息公開制度,逐步推進省級預決算和部門預決算向社會公佈;審計查出的重大違法違紀案件及其處理情況要向社會公開,探索建立部門預算執行審計公告制度。

  A報告點擊

  省級部門預算執行審計

  關鍵詞預算執行不嚴

  案例用結余經費發過節費

  此次審計了省檢察院、省發改委等13個部門的預算執行情況,對其所屬31個二級預算單位進行了延伸審計。審計發現,部分單位預算執行不夠嚴格。省檢察院已結案扣押款1766.95萬元未及時上繳國庫,已結案扣押的文物、汽車等物資也未及時處置變現上繳財政。省體育局等兩個部門以前年度未按預算安排及時組織項目實施,導致資金長期沉澱2990.93萬元,影響了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省國防科工辦機關及其服務中心2007—2009年將經費結余等資金轉入機關工會用於發放各種過節費207.14萬元。

  關鍵詞擠佔挪用

  案例收取委託服務費發職工補貼

  審計發現,部分單位無依據收費和隱匿資産。省動物保健品協會2009年收取企業委託服務費26.56萬元,用於發放藥監所職工補貼等支出;省經濟發展研究院以前年度虛構經濟事項,以120萬元購置房産不入賬並用於出租;省國防科技情報研究所2000年已撤銷的會計賬套一直未併入基本戶核算,僅現金餘額就有8.03萬元。

  4個單位虛列支出、擠佔挪用項目經費等779萬元。如省草原科學研究院在事業支出中虛列項目經費120萬元轉入往來款項;省水上運動學校違反協議約定退還風險抵押金77.20萬元。

  階段性整改:對部門本級和所屬單位存在的上述問題,審計廳已出具審計報告、作出審計決定,各有關部門、單位正在進行整改。全面整改情況省政府將督促審計廳進行專門檢查。

  B報告點擊

  地方財政決算審計

  關鍵詞財政收支信息失真

  案例41億資金脫離同級人大監督

  對宜賓、內江、雅安和廣安4個市2008年度財政決算情況審計發現,財政決算收支不夠真實較為突出。有3個市累計有國有股權轉讓收入、國土出讓金收入等418402萬元未按規定繳庫,並將其存放在其他賬戶中直接安排支出,這部分資金脫離了同級人大的監督;4個市對部分未下達預算且未撥出的專款按指標列報支出,共虛列預算支出24423萬元;同時又以暫付、預撥方式撥出資金128381萬元,用於基礎設施建設和徵地拆遷等,形成無預算撥款和支出挂賬。

  審計還發現,宜賓市違規實行分宗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的辦法,在單位未全額繳清土地出讓價款的情況下,分次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關鍵詞違紀違規

  案例宣漢縣民政局違規修辦公樓

  對13個擴權試點縣2009年度財政決算情況審計發現,資金運行效率和財政管理水平不斷提高,不過少數地方存在較突出的違紀違規問題。如宣漢縣民政局違規修建辦公樓、職工宿舍22653平方米;平昌縣水利局個別職工在專項資金管理及費用報銷中,私自提取現金、違規報銷費用48萬元,涉嫌個人經濟問題;三台縣財政安排補助招商引資企業“生産發展資金”3880萬元,但缺乏嚴格監督,資金全部被轉往省外的其他企業。

  以上問題,審計部門按規定作出了處理,目前正在整改之中,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的問題已移送紀檢監察機關進一步查處。

  階段性整改:省政府已責成各地積極整改,部分事項已按審計要求糾正,現已補繳省金庫2097萬元,補繳市金庫49335萬元,清退集資款1052萬元;對違規問題的責任人,已進行了通報批評或誡勉談話;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財稅政策,已停止執行。其他問題正在糾正之中。

  C報告點擊

  專項資金審計

  關鍵詞報賬審核臺賬

  案例292個培訓機構未建立

  對成都、攀枝花等14個市及所轄65個縣區2008年就業培訓補助資金的審計發現三方面問題:一是培訓機構和主管部門虛報多報、截留挪用培訓補助資金131萬元。二是組織管理不夠完善,有292個培訓機構未建立報賬審核臺賬;有3個縣違規收取授課費、鑒定費等37萬元。三是培訓工作體制機制不夠健全。抽查511個培訓項目,按規定通過招標確認的僅76個,只佔14.87%。

  階段性整改:各地政府及有關部門對審計發現的問題高度重視,對虛報多報、截留培訓補助資金等問題,有關單位正在積極整改。

  □對話

  省審計廳新聞發言人:“屢審屢犯”源於制度缺陷

  對比歷年審計報告,為何一些問題年年審年年有?省審計廳新聞發言人、副廳長陶志偉昨日對記者表示,同一單位很少“屢審屢犯”,發生在不同單位的“屢審屢犯”現象,在很大程度上源於機制制度缺陷和財務人員素質待提高。

  記者:相比往年,今年的審計報告有哪些新特點?

  陶志偉:審計報告既要滿足人大關注預算管理、行使法律監督權力的需求,也要適應新聞媒體監督、公民參政議政的需求,這就要求審計披露情況的範圍要更廣、內容要更多、事項要更具體。今年的審計工作報告,一方面進一步豐富了報告的信息含量;另一方面,既有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也有産生問題的體制機制制度層面的原因分析,並有動態的整改情況反映。

  記者:審計廳如何看待“屢審屢犯”現象?

  陶志偉:今年的審計情況反映,部門預算執行中還存在財政資金解繳不合規、少計收入、虛列支出問題,個別部門所屬單位基至還有無依據收費和隱匿資産等違規行為,同時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上的不規範、不及時、不完整等問題在多個部門和單位都還存在。這些問題大多在以前年度也有反映,其主要原因還是因為每年審計的單位不同,但單位性質相同、情況類似,管理缺陷及問題誘因等相似,以致揭示的問題給人一種“似曾相識”甚至是“屢審屢犯”的感覺。在實際工作中,近年連續審計過的單位再發生相同的違規問題的情況是很少見的,很難有重復再犯的情況。

  一些問題在不同單位“屢審屢犯”,在很大程度上源於機制制度還存在缺陷,源於財務人員素質還有待提高,而這些問題的改進,需要一個漸進甚至較長時間的過程。因此,需要各類管理部門和監督機關繼續加大促進機制制度完善的工作力度,通過制度化、普遍性的約束力和長效機制來促進合規性的提高。

  記者:對審計出的問題,如何監督整改?

  陶志偉:根據《審計法》和《監督法》有關規定,以及省人大常委會決議要求,《審計工作報告》將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輿論和群眾監督。對審計出的問題,省政府已要求各有關部門認真抓好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要把審計整改作為對政府執行力和公信力的考驗,切實完善決策程序,促進依法行政、依法理財;同時,繼續推進政務公開,提高問題披露與整改落實的陽光化,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促進審計整改的積極作用。全面整改情況,省政府將在11月份向省人大常委會作專題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