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地方聯播 >

北京市:供暖費由供熱企業收取

發佈時間:2010年06月25日 15:5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北京晚報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市市政市容委昨天聯合市住建委下發意見,首次明確規定今後供暖費原則上由供熱企業直接收取,如有特殊原因仍需物業等機構代收的,雙方必須簽署委託協議。新規定旨在避免物業等代收單位在收完供暖費後不按時交付給供熱企業。

  從7月1日開始,居民與供熱企業簽訂供暖協議,將使用新版《供熱合同》。市供熱辦負責人表示,為避免供暖費收取中存在的各類糾紛,此次出臺的文件規定供暖費原則上由供熱企業直接收取。供熱單位也可以委託金融機構或物業服務企業代收,並向用戶公告受委託的收費單位,受委託單位不得向用戶收取任何額外費用。未取得供熱單位委託的任何單位不得向用戶收取供暖費。

  此前因各種原因形成的供熱單位與物業、開發建設單位或業主自治組織簽訂的居民供熱採暖合同、採暖費代收代繳協議,以及物業與採暖用戶簽訂的供熱採暖合同,須予以修改、調整或解除。 (記者賈中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