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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法院法官易受侵害 多種原因加劇法官職業風險

發佈時間:2010年06月15日 20:5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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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社會轉型、矛盾凸顯時期,法官群體正面臨著越來越高的職業風險。

    “作為社會正義的最後捍衛者,法官如果自身安全都難以保障,又何談維護司法的權威,又何談保障公民的合法權利。”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陳衛東今天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採訪時,難掩激動地説。

    “法官正在成為一種高風險職業。”國家法官學院副院長郝銀鐘憂慮地説,“這有可能造成大量優秀法律人才的流失,以致于威脅到司法隊伍的建設。”

    基層法院法官易受侵害

    在對全國範圍內侵犯法官人身權利的典型案例進行研究後,陳衛東認為,“基層法院的法官更易成為侵害對象。”

    陳衛東説,一方面,基層法院審理大部分刑事、民事案件,直接面對大量的社會矛盾;另一方面,基層法院往往由於財政緊張,安全防範設施不夠健全,在突發性事件面前,反應力度不夠。

    “法官受侵害的地點是不確定的,既可能在法院審判區或辦公區,也可能在外出辦案現場,還有可能在法官上下班的路上,呈現出多樣化的特點。”陳衛東説。

    在一般人看來,也許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更為危險。但陳衛東認為,刑事案件被告人的人身自由歷來受到嚴格限制,其人身危險性沒有想象得那麼大。

    “法官人身受侵害事件大量集中於民事糾紛,特別是離婚、贍養案件中的當事人,往往情緒處於極度不穩定狀態,法官更容易成為發泄對象。”陳衛東説,法官在處理此類案件時,會與當事人反復接觸,因此受到非法傷害的可能性增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