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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黑烈士”僅僅是個冷笑話嗎?

發佈時間:2012年08月08日 13:3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報業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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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城管龔波在與燒烤攤主趙某強發生衝突時,被後者刺死。事發後,龔波一度被渲染為英雄,其所在外包公司還曾經為其申請“革命烈士”稱號。日前,警方破獲案件時發現,龔波竟作為犯罪團夥骨幹成員赫然在列。他們披著城管協管外衣,對轄區商販大肆敲詐勒索收取保護費。(8月7日《山東商報》)

  城管成“黑烈士”,何需驚詫?“該新聞引發熱議,眾多網友表示震驚”,看來,這種震驚也有點兒太“矯情”。此前城管傳言有涉黑的可能性,但一直以來沒有直接的證據,龔波是響噹噹的黑社會成員,“警方破獲案件時發現,龔波竟作為犯罪團夥骨幹成員赫然在列”,那麼,這也就坐實了城管涉黑的傳言,讓“城管涉黑”這個原來的傳言成為不折不扣的事實。因此説,城管成“黑烈士”,人們何需驚詫呢?既然是或然的事實已經成為真正的事實,這不是早就在意料之中了嗎?

  公開的資料顯示,黑社會團夥頭目張強與匯運豐實業有限公司合作,利用該公司物業管理資格,採取“圍標”等方式競標到粵海街道的城管外包業務。首先,始作俑者是粵海街道。城管業務究竟可不可以外包?城管作為政府的一種執法行為,絕不可離開法律的範疇而自行其是。依公安為例,城管可以外包,那麼警方的治安工作也可以外包給物業或者保安公司,工商、稅務、衛生、檢疫等涉及到政府執法的行為,均可以參照城管執法的外包而外包,那麼,這還是執法嗎?如此執法豈不就離開了法律向兒戲演化嗎?

  並且,物業公司也不能涉黑。物業公司與黑社會合作,證明這家物業公司也已經涉嫌非法經營、涉黑經營。既然敢於雇傭黑社會“馬仔”,既然明知是黑社會頭目來“圍標”也給予合作,那麼,這種物業公司還可能做什麼好事?誠信經營是最低的底線,守法經營是最低的資格,那麼,粵海街道憑什麼與涉黑物業公司簽約外包城管執法業務呢?

  很明顯,這裡有一條暗線在運作。粵海街道內部有“內鬼”,“內鬼”與黑社會有直接的聯絡,物業公司又是鐵桿的黑“橋梁”,如此以來執法犯法的渠道就形成了。

  表面上看來,是小商小販忍氣吞聲地逐月繳納數百至千元不等的保護費而得到了城管的庇護從而生存,事實上受損失的是政府形象乃至人心。城管形象“受損”事小,因為某些城管本來就不注重其形象,而是大肆利用城管的特權而行外包黑社會之事,他們又哪來的形象感?羞恥感?所謂“深圳由於城管外包引發多起惡性事件而使城市管理者形象受到損害”,這不是城管預謀的後果嗎?明知“外包”執法權本身就涉嫌違法,那麼,城管又怎麼可能顧忌“形象受損”?

  城管“黑烈士”僅僅是個冷笑話嗎?絕不是,如果缺少對法律的敬畏而外包執法、執法犯法,城管“黑烈士”就可能是一種“正常現象”。不僅深圳會有,其他地方也可能涌現更多的城管“黑烈士”。李振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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