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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黑屠宰窩點制售病死豬肉案審結 兩執法人員被提起公訴

發佈時間:2012年08月06日 10:4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廣州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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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日,記者從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檢察院了解到,廣受社會關注的光明新區黑屠宰窩點制售病死豬肉案審查終結,該私宰點老闆鐘某及其夥計共10人被檢方以涉嫌生産、銷售偽劣産品罪等罪名提起公訴。

  根據檢方披露的細節,私宰點加工死豬時加入了大量化工原料,如甲醛、亞硝酸鈉、碳酸鈉、氯化鈉等,對所屠宰的病、死豬肉進行保鮮和防腐。

  與此同時,由該案牽出的執法人員潘某、卜某涉嫌瀆職犯罪案件也被檢方以食品監管失職罪、受賄罪提起公訴。

  四年營業額超100萬元

  檢方查明,來自茂名的鐘某于2008年6月發現以前正常經營的豬肉生意利潤太少,而收購病、死豬屠宰加工後再銷售就能獲得暴利,便從2008年6月開始在深圳市光明新區租用了一排空房經營私宰病、死豬的屠宰場,除自行收購並屠宰加工病死豬外,還租賃場地給他人屠宰病死豬。

  為了招攬生意,鐘某製作了“高價收購淘汰母豬、公豬、病豬、殘豬、死豬和各種病豬”字樣的小廣告在周邊養豬場到處派發。近四年間,該私宰場的營業額達100萬餘元人民幣。

  經檢測,鐘某宰殺的死豬肉檢驗出大腸菌群超標、口蹄疫病毒、圓環病毒、高致病性藍耳病病毒。這些豬肉大部分流向了菜市場、小飯館、工廠飯堂等,還有一些拉到了深圳周邊地區,製成了臘肉向各地銷售。

  執法人員“通風報信”

  從2008年6月至2012年4月,儘管鐘某的私宰點多次被舉報,被檢查達11次,卻次次都“化險為夷”,還越做越大。這離不開光明新區光明執法隊的執法人員潘某、張某、卜某等人的“關照”。

  2010年11月,光明執法隊根據舉報查處了鐘某一處專門私宰死、病、殘豬的私宰場。事後,鐘某找到時任執法隊南片隊隊長的潘某説情,承諾會感謝他。潘某很快同意,在明知鐘某違法的情況下,多次暗示下屬人員張某、卜某對其關照。

  次年11月,卜某協助潘某查處街道南片區東周社區的打擊非法私宰等工作,和鐘某談好按每月2000元的標準支付好處費。隨後,卜某先後四次參與查處鐘某私宰點行動,每次都在行動前給其通風報信,使其逃避查處並將正在屠宰的死、病、殘豬轉移。

  今年4月10日,光明街道組織聯合檢查,查處了鐘某的私宰場,交光明執法隊處理後,在潘某默許下,張某將查獲的12頭死、病、殘豬拋到鐘某指示的魚塘內。

  隨後,鐘某又叫人把豬肉撈回賣掉。潘某還特地通知鐘某,稱此次查處行動的消息是光明房屋出租管理所管理員上報的,讓其儘量和房屋出租管理所搞好關係,避免再次被舉報。

  天底下沒有免費的午餐。潘某在履行職務查處私設屠宰場和非法屠宰禽畜的過程中,先後多次接受鐘某的請吃飯,並四次收受好處費共計9000元。(王納 鐘如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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