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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22條意見”:辦好民辦教育,利國利民

發佈時間:2012年08月03日 13:4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網-教育頻道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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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8月2日《中國青年報》報道,最近,教育部出臺了《教育部關於鼓勵和引導民間資金進入教育領域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簡稱“22條意見”)。教育部也正在積極協調各個部委,為民辦學校爭取與公辦學校平等的地位。對此,來自民間的看法普遍認為,這22條意見如果能夠在各地得到認真貫徹落實,民辦學校將有望“鹹魚翻身”。

  民辦教育,又名私立教育,是相對於公辦教育(公立教育)的教育形式,指國家機構以外的社會組織或者個人,利用非國家財政性經費,面向社會舉辦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的活動。民辦教育是我國教育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歷史地看,民辦教育在我國有悠久的歷史,從春秋戰國時期的私學(以孔子的私學規模最大,影響最為深遠),到唐、宋、元、明、清的書院。及至近代,私立教育中的南開大學更是眾所週知的佼佼者。改革開放以來,民辦教育進入了新的發展時期。

  為了大力促進和發展民辦教育,我國制定了《民辦教育促進法》(2003年9月1日起施行),規定民辦教育事業屬於公益性事業,是社會主義教育事業的組成部分。國家對民辦教育實行積極鼓勵、大力支持、正確引導、依法管理的方針。各級政府應當將民辦教育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民辦教育民辦學校與公辦學校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國家保障民辦學校的辦學自主權,保障民辦學校舉辦者、校長、教職工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權益,鼓勵捐資辦學,對為發展民辦教育事業做出突出貢獻的組織和個人給予獎勵和表彰。

  然而,由於傳統觀念的束縛和諸多不合理的成文、不成文規章制度的限制,客觀而言,我國民辦教育的發展尚未取得令人矚目的長足進展。比如,在高等教育領域,老實説,我們還沒有頂呱呱的民辦高校。這與外國的私立高等教育擁有全球一流的大學相比,確實差距甚大。比如,美國的哈佛大學、耶魯大學、斯坦福大學,雖然是私立大學,但都是全球第一流的頂尖大學。這種巨大的差距,意味著我國的民辦教育仍有改革、發展、創新的極大空間。

  辦好民辦教育,利國利民。對國家而言,民辦教育辦好了,一方面能夠有效減輕各級政府財政緊張下的教育投入的壓力,另一方面能夠豐富國家的教育制度,讓民辦教育這條腿強壯起來,兩條腿走路。當然,毫無疑問,還能有效促進國家的經濟和社會發展。對民眾而言,民辦教育辦好了,有利於上學的教育選擇,不必再好壞都得上公辦學校了。在這方面,與此同時,還能夠激活、促進公辦教育的改革、發展、創新,因為有了來自民辦教育的競爭和威脅。

  要辦好民辦教育,需要國家一方面從宣傳層面大力破除政府和公眾對民辦教育歧視的落後舊觀念,另一方面需要出臺相應的政策,廢除不合理的成文、不成文的規章制度,從而大力扶持民辦教育的發展。值得欣喜的是,久旱的民辦教育終於盼望到了教育部灑下的“22條意見”甘霖。我們期待,各級政府應該把利國利民的民辦教育這一好事認真辦好。

  (作者係中國海洋大學教育係講師,《中國教育報》特約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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