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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一小區變壓器損壞要業主掏錢 居民:收費不合理

發佈時間:2012年08月02日 09:0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生活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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説是修變壓器的錢,開的卻是電纜維修費收據。張浩攝

  生活日報8月1日訊(見習記者 張浩)近日,家住省城梁府小區二區的居民夏先生向本報反映,小區內的變壓器損壞後,物業公司卻要求每戶繳納30元的維修費。由於以前從未繳納過這種維修費,小區居民紛紛質疑這筆收費不合理。

  居民反映>>

  5000元的維修費

  物業向每戶收取30元

  “以前變壓器壞了從來沒讓我們繳納過維修費,這次怎麼就開始讓居民掏錢來維修呢?”家住梁府小區17號樓的居民夏先生告訴記者,他所住的樓層鄰近小區的配電室,以前每次小區內停電,他都會透過窗戶往外看看變壓器是不是壞了。前幾天停電變壓器又壞了,供電部門進行了維修,物業隨後就在17號、18號等五棟樓的樓道內貼出通知,要求這幾棟樓的居民每戶繳納30元錢的維修費。

  據夏先生介紹,物業説是變壓器的配件壞了,總共是5000塊錢,要求大家來承擔。“如果收取每戶30元的維修費,光17、18號樓就將近150戶,再加上其他三棟樓,物業如果全部收取,將遠遠超過5000元。”夏先生説,“如果不繳費,物業還威脅説要給停電。”

  記者探訪>>

  變壓器由某公司自管

  居委會並不負責

  8月1日上午,記者來到梁府小區,該小區位於東濼河附近的黃橋居委會轄區內,屬於開放式小區。夏先生所住的17號樓的東南角就是小區的配電室,記者在配電室的門口處看到“黃橋居委會水電班”的牌子。

  由於以前從未繳納過維修費,夏先生覺得物業收取的這筆費用不合理,便沒有繳納,也有部分居民覺得費用不多,便沒有計較。一位居民向記者出示了一張繳費收據單,收費項目上寫著“電纜維修費”。另一位居民則告訴記者,他領取的收據上填寫的收費項目則不是“電纜維修費”。居民們告訴記者,收據的落款蓋章都是濟南市鵬發物業管理公司。

  “為什麼明明告訴我們説收取的是變壓器維修費,現在卻連收費名目都不一樣?”小區多位居民質疑這一收費不合法。

  記者隨後從黃橋社區管委會了解到,夏先生所住的樓鄰近的配電室內共有兩個變壓器,其中損壞的變壓器負責17號、18號樓等幾棟樓的供電,而該變壓器的所有權屬於濟南市拆遷服務公司,由其進行自管,而這幾棟樓的電費由濟南鵬飛物業管理公司進行收取。另一個變壓器則負責對梁府小區的其他樓進行供電,由黃橋社區管委會負責管理。

  “這幾棟樓的電費是交給鵬發物業的,他們向居民收取變壓器維修費與我們沒有關係。”該工作人員透露説,鵬發物業是濟南市拆遷服務公司的下屬單位。

  房管部門>>

  這一收費不合理

  居民有權拒絕繳納

  既然變壓器的所有權屬於濟南市拆遷服務公司,那麼為什麼是物業要向居民來收取維修費?這樣做是否合理?

  記者聯絡了濟南市房管局物業管理處,該處工作人員表示,既然這一變壓器屬於濟南市拆遷服務公司,那麼變壓器損壞後就應該由該公司負責出錢維修。“物業收取這筆費用肯定是不合理的,居民有權拒絕繳納。”

  這位工作人員同時表示,按照《山東省物業管理條例》之規定,開發企業須對變壓器進行改造後交給供電部門進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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