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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分級管理目錄8月1日實施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31日 14:4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東方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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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方網7月31日消息:據《新聞晚報》報道,上海市衛生局昨天公佈《上海市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分級管理目錄(2012年版)》,明確規定本市各級醫療機構對抗菌藥物限制使用級和特殊使用級的限用適應證和人群。如廣譜青黴素類、頭孢菌素類僅限用敏感革蘭陽性菌、革蘭陰性桿菌所致感染。此規定從明天8月1日起執行。
  
  為避免和減少藥物不良反應,控制病原微生物耐藥性的産生,市衛生局強調醫生開處方使用抗菌藥物,必鬚根據限用適應證和患者人群的實際情況,再也不能“一開了之”。
  
  根據8月1日開始實施的2012年版《上海市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分級管理目錄》及管理辦法有關規定,今後醫生開處方使用抗菌藥物時,必鬚根據患者的症狀、體徵及血、尿常規等實驗室檢查結果,診斷為細菌性感染者才能應用抗菌藥物。而缺乏細菌及病原微生物感染等的證據,以及病毒性感染者,都不能應用抗菌藥物。本市還將建立“用藥超常”預警機制,對醫院及醫生開抗菌藥量、次數進行排名和公示。將建立嚴重違規醫務人員退出崗位機制,今後,醫院院長將成為第一責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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