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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蘋果支付的6000萬美元“和解費”後仍不夠還債,甚至“官司費”都沒埋單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29日 18:1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羊城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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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機配件和維修市場秩序混亂,蘋果産品用戶不得不寄望于授權維修點,但蘋果售後服務又涉嫌“霸王條款”,令消費者無所適從 羊城晚報記者何奔攝

  深圳

  唯冠

  據新華社電繼國浩律師事務所狀告深圳唯冠取得蘋果和解金後“拒付”1500萬元人民幣代理費之後,另一家代理深圳唯冠iPad在華商標案的廣東廣和律師事務所日前也將深圳唯冠告上法庭,要求法院“確認律師費480萬美元應當優先受償”。兩起案件已經先後被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法院正式立案。

  據了解,蘋果支付給深圳唯冠的6000萬美元和解金目前由法院保管。廣和律師事務所表示,2010年8月,深圳唯冠與該所簽署的委託代理合同約定:深圳唯冠將其與蘋果iPad商標糾紛的處理(除香港訴訟事務)全部交由廣和所辦理,深圳唯冠願意按風險代理的方式委託廣和律師所代理,即按工作成果計提風險代理律師費並優先支付,計提比例為15%。

  此後,北京和君創業管理諮詢有限公司攜五維律師所、國浩律師所等機構于2010年12月介入該案的共同處理,為保障各方利益,2011年5月,經執行法院監控指導,並與深圳唯冠債權銀行團主席單位中國銀行深圳分行溝通協調,深圳唯冠與廣和、和君創業分別變更了代理合同,將風險代理的權益計取比例分別降至8%、10%。

  據了解,深圳唯冠此前債臺高築,僅憑蘋果支付的6000萬美元和解金,遠遠不足以應付8家銀行為首的上百個債主的4億美元債務。

  何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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