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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老總洩露CPI數據被判5年半 上訴稱不知是國家秘密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27日 09:2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京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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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報訊 (記者張媛)一年內獲取多項國家尚未公佈的宏觀經濟數據,金麥龍資産管理有限公司原總經理伍志文因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前日被北京市一中院終審判處有期徒刑5年零6個月。這也是中國首例CPI數據泄密案,繼國家統計局、央行官員被判刑後的又一人。

  多次發短信故意洩露相關數據

  伍志文36歲,博士研究生。公開的證據顯示,伍志文的案發係被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研究所貨幣金融史研究室原副主任伍超明牽出,而伍志文、伍超明都是南開大學畢業,伍志文在收到伍超明的涉密短信後又轉發給13人,其中8人是伍志文的南開校友。

  伍志文最初在西城法院接受審理,當時法院查明認定,2010年1月至12月間伍志文先後從伍超明處獲得國家尚未公佈的宏觀經濟數據共計19項,經鑒定為秘密級國家秘密事項,從李某處獲得國家尚未公佈的宏觀經濟數據,經鑒定機密級國家秘密6項、秘密級國家秘密5項。之後,被告人伍志文違反國家保密法規定,將上述國家秘密事項以手機短信方式分別向人故意洩露,累計達140余次。

  上述宏觀數據主要包括工業增加值、城鎮固定資産投資同比增長、國民生産總值(GDP)、全民消費價格指數(CPI)等九種。

  上訴稱不知所洩露信息屬國家秘密

  在案件偵破過程中,司法機關特意調取了國家保密局等提供的伍志文手機相關通訊記錄。一審法院認為,伍志文以刺探方式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的行為,構成了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對其判處有期徒刑5年零6個月。

  在這之後,伍志文以不知道這些信息屬於國家秘密為由提出上訴,西城檢察院則認為伍志文的行為還構成故意洩露國家秘密罪而提出了抗訴,認為伍志文應該被數罪並罰。不過北京市檢察院第一分院及一中院都認為,伍志文雖然實施了非法獲取和故意洩露兩個行為,觸犯了兩個罪名,但這兩個行為之間存在牽連關係,屬於牽連犯,因此只對一個罪名從重處罰。

  最終,法院駁回了檢方的抗訴和伍志文的上訴,維持原判。

  ■ 新聞背景

  首例CPI洩露案6人被查

  2010年5月以來,中國宏觀經濟數據多次被洩露而引發關注。去年10月,國家保密局和最高檢公開了這一案件進展,稱已立案偵查6件6人。6人中除了孫振、伍超明外,另外4人均為證券行業從業人員。

  孫振 國家統計局辦公室秘書室原副主任,因洩露國家秘密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于2009年6月至2011年1月,多次將尚未對外公佈的涉密統計數據27項,洩露給證券行業從業人員付某等人。

  伍超明 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研究所貨幣金融史研究室原副主任,因洩露國家秘密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2010年1月至6月,將涉密統計數據25項,向證券行業從業人員魏某等人洩露224次。

  林松立 原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宏觀經濟分析師,因洩露國家秘密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2010年12月10日,洩露尚未公佈的宏觀經濟數據共計5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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