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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規糧油店竟賣假冒油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27日 07:3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廣州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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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該商行老闆、員工和供貨商昨日一審過堂

  本報訊 (記者鐘達文通訊員黃彩華)有正規營業執照的糧油商行所賣的金龍魚食用油居然是假貨,涉案金額還超過百萬元。昨日上午,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對這起假冒金龍魚食用油案一審開庭。因涉嫌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商行老闆潘某鋒和三名員工受審,而供貨商徐某新因涉嫌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假冒註冊商標罪,也同時過堂。

  批發假金龍魚食用油涉案超120萬元

  公訴機關指控稱,從2010年11月份開始,26歲的揭東男子徐某新從黃某龍(另案處理)處購買假冒的金龍魚食用油,並在東莞銷售。到去年2月份,徐某新將從黃某龍處購入的假冒金龍魚食用油銷售給位於樟木頭鎮南方農産品批發中心的集源糧油商行,這批假貨價值約978000元。

  去年8月開始,徐某新乾脆自己動手,在大朗鎮新馬蓮村租下了兩個生産廠房,用於生産假冒金龍魚牌的食用油。這些數量不菲的假油,分別被銷往樟木頭鎮、大嶺山鎮等鎮區。僅兩個月,徐某新就將假冒金龍魚食用油的約價值10萬元貨品銷售給集源糧油商行;將價值4萬多元貨品銷售給集源糧油商行大嶺山店;將約價值6萬多元貨品銷售給黃江鎮的伍某建。而賣這批假油的獲利也比較微薄,每箱只賺5元。

  糧油商行知假賣假

  老闆和員工齊受審

  除了集源糧油商行的老闆潘某鋒外,商行的三名年輕員工黃某嬋、黃某英、黃某發也一起過堂受審。公訴機關指控稱,黃某嬋等三人分別於2010年10月、11月、2011年2月受雇于集源糧油商行樟木頭店。雖然明知徐某新賣的油都是假貨,潘某鋒和他手下的三名員工仍然購入並予以銷售。

  2011年9月,工商部門在集源糧油商行大嶺山店查獲價值4萬多元的假冒金龍魚調和油一批。2011年10月,公安機關在集源糧油商行樟木頭店繳獲價值2萬多元假冒金龍魚食用油一批。

  受審大學生:

  想過可能有今天,但沒想到這麼嚴重

  在昨日的庭審中,5名被告人當場認罪,稱對公訴機關的指控和出示的證據無異議。

  被公訴機關指控的店員黃某發,今年25歲,是一名本科畢業生。黃某發自稱工作一個月後才知道店裏的金龍魚食用油是假冒的,因為比正常的要便宜。也知道有個賬本,但沒有看過。庭後接受記者採訪時,黃某發稱,大學畢業沒有找到合適的工作,才去店裏。知道店裏賣假冒的金龍魚食用油後,以為沒什麼事,沒在意。“想過可能會有今天,但沒有想到這麼嚴重。”

  生産假冒食用油的徐某新辯稱,油都是他從東莞的大型油廠購買的,雖然是假冒金龍魚的牌子,但質量都沒有問題。

  徐某新的辯護律師則稱,雖然這些金龍魚食用油均為假冒産品,但質量檢驗合格,對社會危害不大。

熱詞:

  • 金龍魚食用油
  • 假冒註冊商標罪
  • 糧油店
  • 商行
  • 公訴機關
  • 受審
  • 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
  • 嶺山店
  • 2010年
  • 大嶺山鎮